之前想过要么借信得过的朋友账户,放在别人名下。但是金额大了还是有风险;还想过放父母名下,但是现在金额现在稍微大点就要刷脸,还是不方便。所以如果放自己名下有什么隐蔽的好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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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社会畸形了 骗子吃香骗了又没啥 , 你有本事 , 骗子最多 部分 退给你 。骗子又不吃亏。
就像那个经典骗局 。
交钱给我 ,我给你药片,吃了包生男孩,不是男孩退钱。
交钱给我 ,我给你药片,吃了包考上重点,考不上退钱。
加个定金,那块地,地皮抵押给银行,那银行的钱盖个框架,开始售卖,圈回来的钱。
继续前面循环。无本万利,玩个几次,分红拿走本金利润,留下风险给社会。跟上面一样的骗子模式。
我们的文化里,能退给你 就是 你的胜利了 。 从来没有 赔偿的概念 。
老实人吃亏,骗子没代价 ,谁不 愿意 骗人 。
今年前三季度,登记结婚人数相比前几年出现断崖式下跌。看来现行婚姻法,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如果婚姻法没有重大变革,对婚姻家庭的形式以及结婚/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重大修订的话,在可预见的未来,登记结婚人数以及新生儿数量还会继续大幅下跌的。女性天然是眼睛向上看的,如果让女性自由选择,部分女性宁愿成为大户人家的二房三房,也看不上中下层“普信男”的,哪怕这个所谓“普信男”在同性别中的排位高于她...有钱人太少
今年前三季度,登记结婚人数相比前几年出现断崖式下跌。看来现行婚姻法,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如果婚姻法没有重大变革,对婚姻家庭的形式以及结婚/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重大修订的话,在可预见的未来,登记结婚人数以及新生儿数量还会继续大幅下跌的。女性天然是眼睛向上看的,如果让女性自由选择,部分女性宁愿成为大户人家的二房三房,也看不上中下层“普信男”的,哪怕这个所谓“普信男”在同性别中的排位高于她...还是骗子舒服
今年前三季度,登记结婚人数相比前几年出现断崖式下跌。看来现行婚姻法,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如果婚姻法没有重大变革,对婚姻家庭的形式以及结婚/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重大修订的话,在可预见的未来,登记结婚人数以及新生儿数量还会继续大幅下跌的。女性天然是眼睛向上看的,如果让女性自由选择,部分女性宁愿成为大户人家的二房三房,也看不上中下层“普信男”的,哪怕这个所谓“普信男”在同性别中的排位高于她...所以以前女的不让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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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季度,登记结婚人数相比前几年出现断崖式下跌。
看来现行婚姻法,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如果婚姻法没有重大变革,对婚姻家庭的形式以及结婚/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重大修订的话,在可预见的未来,登记结婚人数以及新生儿数量还会继续大幅下跌的。
女性天然是眼睛向上看的,如果让女性自由选择,部分女性宁愿成为大户人家的二房三房,也看不上中下层“普信男”的,哪怕这个所谓“普信男”在同性别中的排位高于她。一夫一妻制度实际上是限制了这部分女性的婚配自由,她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下嫁”中下层男性,于是便宜了那些本来可能要打光棍的“普信男”,但这种委屈心理也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众多家庭矛盾不断的根基。
随着女性经济上更为独立和观念上的更新,部分没有机会嫁给心目中高富帅的女性,宁愿保持单身也不再选择委屈"下嫁",于是社会上就出现了大量剩女剩男。中下层男性整体上被打回了以前遍地光棍的状态,一夫一妻制度带给他们的红利渐渐消失。而最痛恨一夫一妻制度的,应该是部分认为自己原本有机会成为大户人家二房三房的女性,毕竟那本来是在“剩女,小三”之外一个也许还不错的合法选项。
一夫一妻制度在降低生育率,以及加大贫富悬殊方面也是有贡献的。因为限制了大户人家合法的多偶多子,他们的后代数量减少而财富传承变得更为集中。
为了提升生育率,给予非婚生子女更多的权利?其实这有点变相的一夫多妻制了,因为那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大概率也不是那些被迫打光棍的男性,而是多偶多子的“优势男性”。
你说的觉醒男性就是既要结婚还要后代,既要防配偶又要防子女,既要转移共同财产又要标榜自己觉醒,你既然把亲人都防完了,你不防你父母?你爸不防着你?你不是当儿子的吗?那个人应该是没有老婆的,看他一直都在搞男女对立,应该是想娶老婆,但没找到。
这辈子身边人防完了还要结婚,肯定有你想榨取的东西,你生病的时候,年老体弱的时候让你老婆孩子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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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全部是指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投保终身寿险的情况。
1、自己同时做投保人和被保人,离婚时保单是否会被分割,取决于另一方知不知道。知道的话就有权要求分割,当时不知道不分割,但离婚后哪一天知道了也有权要求分割。
2、自己做投保人,子女做被保人的,视所在地方法院的判定,比如在浙江省会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参与离婚分割(但被判定有转移财产意图的不算),其他省份具体看地方判例。
3、把钱给父母,父母做投保人的,不分割,但如果被发现是偷偷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要求从其他财产要求补偿。
保险能起到的作用是,在合适条件下少分,因为分割的是现金价值。
比如说你买100万终身寿险,分5年交,第保险前5年的现价是相对较低的,在现金价值还没追上保费的时候,对方只能分割走现金价值的一半,如果当时的现金价值是60万,那对方只能分走30万。
以上均是指境内保险,境外保险法院确实无法执行,即楼上提到的属于境外资产的类别。
1、婚前口头协议无效,而且因为没有书面凭证,当事人可以不承认。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夫妻忠诚协议”。根据最高院的判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忠诚协议实质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但是当事人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已经履行了赔偿等义务而反悔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2、法院对境外财产无法查控
虽然婚前口头协议无效,如果遇到有xxn组成的合议庭,还是有翻车的可能性。
所以楼主可以未雨绸缪转移部分财产至法院无法查封、冻结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加密货币等。
即使做了,楼主也不要有恃无恐对外宣称有境外财产,拒执罪也是不好玩的。
P.S.年轻人在恋爱时多会许下很多注定无法实现的诺言,比如我一定让你住大房子、坐豪华汽车;我一定要发达,让你过上富太太的好日子;我一定要当上大官,让你人前显贵……如果有太太婚后以上述承诺不能兑现为由去起诉,大家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呢?
当然法律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叫“戏谑行为”。
你还有一个要防的就是你的子女!关键是你还爱ta!这点说对了。本人一向强调,觉醒男性应该把子女当“生物子”。不敢说女权分子口头禅“生物爹”的镜像词,那就换个方向打拳。教员说的,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子女天生在父母之间倾向妈,天生就是父亲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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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她能证明你出轨犯错了,否则财产是平分的。听过苏敏的故事吗?她离婚还要倒过来给丈夫钱。他说:不管啥原因分开,所有财产归她。
我反而觉得你最大的风险是白养了孩子,如果离了以后孩子一直跟着女方,孩子将来买房这些你又没能力帮忙,你以后养老就别指望孩子了。抛开感情纯投资角度,相当于血本无归。
我是不信的。
假如是她要求分开,也属于“不管啥原因分开”。
那么她只要随时想分开,就可以拿走所有钱。
我的判断是,楼主是自己想分开,不想分钱给对方,所以发帖来求助。
mrlee618 - 80后街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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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兄弟,用信用户自然也有痕迹,比如转担保品去信用户会有“非交易转出”的流水,通过银行往信用户转款银行端也有痕迹,可以考虑先从银行端把款转进信用户后银行端挂失不补办,等以后尘埃落定后把资产买成货币基金发起担保品转出到普通户变现。细节上再多考虑,工作做在前面肯定不错,希望兄弟平安顺遂。牛逼……银行卡挂失这个招式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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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这个性,不能说老婆乖张,这是你纵容的必然结果。劝你别想着怎么存私房这条路了,真要撕破脸到离婚的地步,你存了私房也没用如果谈恋爱的时候他不这么沸羊羊,他老婆也不会选他。所以都是配好的,都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有次同学聚会,有个同学说,老婆很鸡娃,搞得家庭氛围很差,他不赞同,但是无能为力,估计因为这个少活好几年。我说我家我说了算,孩子教育的问题老婆不能插嘴。他说你怎么做到的?我说,其实我就是你老婆的男版啊,这个家庭地位,谈恋爱的时候就确定了的,你想改变不可能,除非掀桌子。
胆子真不大 - 股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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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录的人才太多了,操作性很强。。。。楼主结婚时想过沉默成本吗?老实说,我没想过,结婚这笔投资在我看来是永续的,投前考虑各种因素,投后双方和子女都还不错,生命的延续是我最大的回报。70后想啥沉没成本?当初结婚时穷得一屁俩谎,看样子层主家底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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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结婚时想过沉默成本吗?老实说,我没想过,结婚这笔投资在我看来是永续的,投前考虑各种因素,投后双方和子女都还不错,生命的延续是我最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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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哪个银行,买了理财后,首页查看账户总资产,是不把理财和基金等算进去的。这个应该不保险,哪天他改版又可以显示了咋办?
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把一个买了两年多的理财给遗忘了,后来薅羊毛做任务要再次买该银行理财时才发现,感觉像捡了一笔钱。
这个既隐蔽又方便。
刚才试了两个疑似的交行和中行,都不是。其它银行没有理财,也看不出。你有哪些银行卡,自己APP试试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