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看新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大体上是让农村资产货币化入市
发表时间 2024-07-05 10:53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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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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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牛散
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土改到成立人民公社这段时间,农民分到的是完全产权的东西,为什么农民带着自己的土地入社再到分田单干这一操作,个人产权的东西就变成集体的了。
予取予求,再苦一苦**,宣传做做工作,可能也没人担骂名
2024-07-08 11:57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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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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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一步跨入共产主义社会,全体国民财富归国家所有。
感觉这样会存在分配不均
2024-07-08 09:20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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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心齐身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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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几千到上万土地
有水田有山地,有建设用地
年营收多少千万,年利润多少,
如果把它放到市场上
放在A股市场去估值,对农民来说确实是一笔很大的财富。
2024-07-06 18:47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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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ao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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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先生
之前看过黄奇帆还是谁的采访,包括20大报告都已经提及了,我觉得这个趋势不可避免。用专业一点的名词叫促进农村的全要素流通,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我这个地方可能还不错,我的同学中没有一个种地的,家里有地的也就一家有,也就父母舍不得扔,一年种两季成本一除根本不赚什么钱。农民对土地,宅基地有感情在我看来都是假的,让土地宅基地可以跟城市一样享受市场定价,公平交易才是真公平。我父母都是60岁的人,改开后就跑县...
说实话农田真没有什么货币价值,我们当地都是租给安徽那边人搞种植和养殖,当地想在农田搞个农家乐,结果被卫星拍到了上面就来人查只能还原。最赚钱的还是村里有山有矿石,房地产好的时候如果能批条开一座山就能分很多,山平了还能建厂房租赁给企业来有持续现金流。分钱真要看村长了,有些真就是当地一霸把所有资产都挥霍完还欠账,搞一些大学生村官去锻炼,可惜这批大学生真没有经验,以为靠法律规章就能当地办事情,不过今年总算是分钱了。
2024-07-06 17:17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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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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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第一
种地有多苦多不赚钱你是一点不知道啊,宁愿城里送几个月外卖剩下时间躺着也不能种地
插过秧,割过稻谷,养过鸡,在农村,只要有20W存款,不要太舒服。
2024-07-06 15:20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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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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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牛散
解放初,把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有完全的产权,后来搞集体公社,要农民入人民公社,当然那些分到的土地也一起入社了,后来又搞分田到户,这个时候你分到的只是使用权,不再有产权了。说产权属于集体。我估计变来变去,最后把使用权都变没了,最终就是既没有使用权,又没有产权。我不反对搞这些集体经济组织,只是不能强迫人家加入,要完全尊重村民的意愿,更不能打着集体经济的名义把村民土地的使用权也收走。要农民退出自己的土地...
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土改到成立人民公社这段时间,农民分到的是完全产权的东西,为什么农民带着自己的土地入社再到分田单干这一操作,个人产权的东西就变成集体的了。
2024-07-06 13:34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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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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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把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有完全的产权,后来搞集体公社,要农民入人民公社,当然那些分到的土地也一起入社了,后来又搞分田到户,这个时候你分到的只是使用权,不再有产权了。说产权属于集体。我估计变来变去,最后把使用权都变没了,最终就是既没有使用权,又没有产权。我不反对搞这些集体经济组织,只是不能强迫人家加入,要完全尊重村民的意愿,更不能打着集体经济的名义把村民土地的使用权也收走。要农民退出自己的土地只有两个原则,有偿,自愿。我个人猜测他们现在的意图,打着集体经济组织的旗号,象征性的给点钱就强行收走农民手中的土地,因为集体组织的决策权在集体组织领导层的手中,不再在村民手中了。
2024-07-06 13:2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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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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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法是好事,至少以后有法可依,避免了各种乱象的发生。至于,法合不合理,还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保证公平公正。
2024-07-06 12:31 来自陕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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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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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小萝卜头
历史会重复的
初级社----公社,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社会。
2024-07-06 12:10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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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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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过黄奇帆还是谁的采访,包括20大报告都已经提及了,我觉得这个趋势不可避免。用专业一点的名词叫促进农村的全要素流通,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我这个地方可能还不错,我的同学中没有一个种地的,家里有地的也就一家有,也就父母舍不得扔,一年种两季成本一除根本不赚什么钱。农民对土地,宅基地有感情在我看来都是假的,让土地宅基地可以跟城市一样享受市场定价,公平交易才是真公平。我父母都是60岁的人,改开后就跑县城打工做小生意,他们也怕种地,小时候要赚工分。90年代爷爷奶奶收麦子就得喊他们回去帮忙,用镰刀一把一把的割出来。我隔壁的邳州种大蒜,还算经济作物了,年轻人没人愿意干,起码我不干。
我知道土地是根,宅基地是根,有能力保留肯定保留下来,但是大势所趋你阻挡不了,最近20年的城镇化,是不是大多数的棚户区老房子都没了,换了新房,当然大家也背上了负债。以前是真穷,都没什么钱,大多也没什么负债,苦点不够吃的。
人群向大城市集中,城市的土地开发后,可供开发的在变少,只能往外扩展。人口在减少,在老年化,零星的村落开始合村并镇,花很小的代价把土地上的人清退出来安置在别处,空置的土地可以建厂房,可以集中种植搞规模化。
只是说大家出了自己的地,可不可以参成原始股,以后享受收益分成,还是说很便宜的给你一次性买断,就看自己的所在地是打算怎么做了,会不会给你分蛋糕。估计给你点钱拍拍屁股让你滚蛋的多。
2024-07-06 12:02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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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心齐身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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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30年城市土地货币化是增发货币的主要方式,
现在玩不转,通缩。
未来农村土地资源货币化也是增发货币的一种方式
2024-07-06 11:4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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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ao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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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议论这事是不是真没有农村出来的人,就靠去城乡结合部看下就以为自己了解农民。
第一,农民真没有办法靠种田养活自己。前面那个物价讨论帖,很多人不相信有1元一斤的西瓜,这个在产地很多时候是烂在地里都懒得有人去采摘。大家都觉得农民可以自己种点菜可以弄上来卖给城里人,这是不允许的,菜场的菜都是要有检疫,没有检疫是不能进菜场的,只能摆地摊,我劝大家少买因为会农药超标,水产品也一样都是灌很多药的。
第二,农民现在主要赚钱方式就是靠打工,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本地企业打工,当地如果有1000一个月也很多老人抢着干,为什么嘛?老人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要么小孩孝顺要么干到死。
第三,宅基地的重要性,全家外出打工的人他们的宅基地老早就不使用了,不是县城买房就是市里买房,村里有企业的宅基地老一辈还在住没事还会想了拆了重建,新一辈早走了。靠一个宅基地就想把人锁定在农村不现实,就一点老人了。之前宅基地也有收归国有动作,给两个养老保险名额,数量有限是靠抽签,很多人错过了机会,这次降价了。
2024-07-06 11:00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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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牛散

赞同来自: jackymin001 hao8000

无利不起早,这个是真农民推动的吗,参与推动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压根就不是农民吧
2024-07-06 09:3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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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小萝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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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有什么超级改变,上海这里农村弄了许多合作社,比如蔬菜合作社啥的,农民连个菜都要去买,家门口的稻谷自己都吃不到,只能去买超市或者其他地方的。经常骑车经过一个路段,那时农民家门口本来可以种点蔬菜的,前两年都被填土种上了草,弄得农户只得在路边边狭窄的地上种那么小块的蔬菜。农民没有自己的地了,老美那么发达,都有那么多的农场主。到头来,农民的权益谁来保障?失地农民,你去看看小镇拆迁户就知道了,许多家都有失...
历史会重复的
2024-07-06 06:21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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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在路上

赞同来自: jackymin001 marshalgo

太敏感,不敢说
2024-07-05 23:12 来自湖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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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ao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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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牧羊
缺一个东西,就是杠杆,农村资产加杠杆!
这个如果有交易所就能加杠杆了,5到10PE变现流转,不知道未来会搞统一大市场还是各省自己搞
2024-07-05 22:58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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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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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盯着农民的三瓜俩枣,总有人认为农民的“血”是很厚很厚的。

近日,江苏、安徽、湖北等地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放弃或退出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然而,这一政策却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有网友直言:“五万块就让人放弃宅基地,这未免太过儿戏。”更有人担忧,此举是否意味着断掉了农村后代的根基,让他们永无安身立命之所,甚至担忧会否因此“永世为奴”。

宅基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不仅仅是一块土地,更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在很多人看来,放弃宅基地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根,是对家族传承的一种背叛。因此,即便是有经济补偿,很多人也难以接受这样的政策。

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该县明确提出给予退出宅基地的农村居民5万元的购房奖励。然而,这5万元对于很多农村居民来说,或许并不足以弥补他们失去宅基地的损失。宅基地不仅承载着农村居民的居住功能,更是他们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精神寄托。一旦失去,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子都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样,在江苏南通和湖北鄂州等地,类似的政策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虽然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但很多农村居民对此却持保留意见。他们认为,政府应该更多地考虑他们的实际需求和感受,而不是简单地用经济补偿来“买断”他们的宅基地。
2024-07-05 23:03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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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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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村土地可以流转,变现,合理的价格,这也是农村农民的一个新选择。
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提高,不需要那么多农民了。何必每家每户,种那几亩地,卖了变现也挺好。
2024-07-05 21:53 来自吉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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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牧羊 - 此人不学无术,贪财好色,与人常做无谓口舌之争,遇事夸夸其谈百无一用,判其投胎南瞻部洲,当一股民,昼则殚精竭虑交易,夜则膏油继晷复盘,终年盘桓于三千点,账户缩水日甚一日,活活亏煞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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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8848
刚才去看了看,感觉会是个超级改变,后续应该还会出台很多政策,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1、农村土地货币化:先是集体经营性用地,后期会延伸到宅基地、耕地;
2、农村公司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职工,小田变大田,土地可流转,农民不用劳作享受定期分红——工资。
3、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我的理解就是彻底解决小产权房,以后大家可以去农村养老,拥有一套小别野。
如果能真正实施,会激活一个超级大市场,变相的进行一次...
缺一个东西,就是杠杆,农村资产加杠杆!
2024-07-05 21:27 来自新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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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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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8848
刚才去看了看,感觉会是个超级改变,后续应该还会出台很多政策,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有什么超级改变,上海这里农村弄了许多合作社,比如蔬菜合作社啥的,农民连个菜都要去买,家门口的稻谷自己都吃不到,只能去买超市或者其他地方的。经常骑车经过一个路段,那时农民家门口本来可以种点蔬菜的,前两年都被填土种上了草,弄得农户只得在路边边狭窄的地上种那么小块的蔬菜。农民没有自己的地了,老美那么发达,都有那么多的农场主。

到头来,农民的权益谁来保障?失地农民,你去看看小镇拆迁户就知道了,许多家都有失业的呆在家里,想做点事情却没事情可做,无奈啊。

只有土地在单个家庭手里,才可以确保土地及土地上的植被得到保护,否则可想而知结果是如何,别忘了公地悲剧。
2024-07-05 20:45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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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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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8848
刚才去看了看,感觉会是个超级改变,后续应该还会出台很多政策,我的理解,不一定对:1、农村土地货币化:先是集体经营性用地,后期会延伸到宅基地、耕地;2、农村公司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职工,小田变大田,土地可流转,农民不用劳作享受定期分红——工资。3、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我的理解就是彻底解决小产权房,以后大家可以去农村养老,拥有一套小别野。如果能真正实施,会激活一个超级大市场,变相的进行一次财富再...
同感,应该是为巨变保驾护航的
2024-07-05 20:14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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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mi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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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8848
刚才去看了看,感觉会是个超级改变,后续应该还会出台很多政策,我的理解,不一定对:1、农村土地货币化:先是集体经营性用地,后期会延伸到宅基地、耕地;2、农村公司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职工,小田变大田,土地可流转,农民不用劳作享受定期分红——工资。3、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我的理解就是彻底解决小产权房,以后大家可以去农村养老,拥有一套小别野。如果能真正实施,会激活一个超级大市场,变相的进行一次财富再...
说说而已,落不了地的
2024-07-05 18:41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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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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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养老
在城里做牛马,还真不如回农村种地,养鸡养鸭。
种地有多苦多不赚钱你是一点不知道啊,宁愿城里送几个月外卖剩下时间躺着也不能种地
2024-07-05 18:33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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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8848

赞同来自: 凡先生 好奇心135 烈火情天 gaokui16816888 向阳花开 小会砸 瀛幻想更多 »

刚才去看了看,感觉会是个超级改变,后续应该还会出台很多政策,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1、农村土地货币化:先是集体经营性用地,后期会延伸到宅基地、耕地;
2、农村公司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职工,小田变大田,土地可流转,农民不用劳作享受定期分红——工资。
3、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我的理解就是彻底解决小产权房,以后大家可以去农村养老,拥有一套小别野。
如果能真正实施,会激活一个超级大市场,变相的进行一次财富再分配,同时会增加超级巨量的资金。
2024-07-05 17:34修改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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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没有再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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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less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 这个条件很高啊。很多人在外打工,不在农村住了,也不种田,按照这个法律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ZF可以合法收回宅基地/责任田等财产
第二章第18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外务工人员仍属于组织成员。
2024-07-05 17:18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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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动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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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有这个法!看了一遍,深感震惊!
2024-07-05 17:15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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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gne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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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大体上是“让农村资产货币化入市”了

我看了看相关的也就是:

第四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产包括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入市、流转的财产用益物权和第二项、第四项至第七项的财产。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具体办法。

但这个法律一颁布,某种程度上就废除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组织有权决定土地分包、产业生产、集体成员等种种
2024-07-05 17:04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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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飞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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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工
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以上两条,农村可以名正言顺的独属于村支书(村霸)。另有两个长期及短期判断:长期:“集体”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将来一定会通过某种...
能搞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的区别吗,就这还有这么多赞
2024-07-05 16:50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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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tong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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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益的是农民那肯定好,就怕地方政府手伸的太长了。
2024-07-05 16:17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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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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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第二春。
2024-07-05 15:37 来自天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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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淮河边

赞同来自: kevinleeee 二零20大吉大利 北方的空地 stickying jackymin001 我会长成大树 sunpeak sdu2011 不敢再骂野猪了 浮尘123456789 hao8000 花过水无痕 XXWWJJ更多 »

反正各种扯蛋的事一路一路的,公众也都麻木了,唉,一声叹息!
2024-07-05 15:13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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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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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工
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通过以上两条,农村可以名正言顺的独属于村支书(村霸)。
另有两个长期及短期判断:
长期:“集体”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将来一定会通...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 这个条件很高啊。很多人在外打工,不在农村住了,也不种田,按照这个法律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ZF可以合法收回宅基地/责任田等财产
2024-07-05 15:04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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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过水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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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气壮做大做强国企,股市上和经济上的表现都看到了

但有些人认为很甜

于是村子里也这么搞
2024-07-05 14:58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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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鼠乔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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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城里人享受了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绝大部红利,现在城市化搞不动,直接要把农村人那点土地国有化?国有化也行啊,1亩地换城里100平房子
2024-07-05 14:49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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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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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onggeng
农村人都走光了。后代谁还要那些烂地
在城里做牛马,还真不如回农村种地,养鸡养鸭。
2024-07-05 14:46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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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y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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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说,都没听过。知道这个的能有万分之一不,肯定又能利好小部分人
2024-07-05 14:38 来自重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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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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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农村集体组织变成公司化了,可以合理合法的出资败家了?
2024-07-05 14:33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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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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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要点
2024-07-05 14:30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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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为友

赞同来自: bhysz Freedd andybrier

这有啥好看的,阶级决定一切。
2024-07-05 14:28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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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奇迹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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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城里玩不转的时候就想到农村
2024-07-05 14:23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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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ckying

赞同来自: marshalgo hao8000

依法收割
2024-07-05 14:15 来自美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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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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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工
长期:“集体”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将来一定会通...
一步跨入共产主义社会,全体国民财富归国家所有。
2024-07-05 13:53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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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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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企业要上市ipo圈钱
农村也要上市ipo圈钱吗
这么大体量的抽血股市受的了吗
2024-07-05 13:2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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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看南山

赞同来自: 开元盛世

货币化后,M2还能翻翻。要是能上市,全A指数还能腰斩。
2024-07-05 12:40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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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onggeng

赞同来自: 天山飞机会 hao8000

农村人都走光了。后代谁还要那些烂地
2024-07-05 12:33 来自江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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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牧羊 - 此人不学无术,贪财好色,与人常做无谓口舌之争,遇事夸夸其谈百无一用,判其投胎南瞻部洲,当一股民,昼则殚精竭虑交易,夜则膏油继晷复盘,终年盘桓于三千点,账户缩水日甚一日,活活亏煞他罢了

赞同来自: 紫诺冰雪

会出现很多10倍大牛股!
2024-07-05 12:15 来自新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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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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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通过以上两条,农村可以名正言顺的独属于村支书(村霸)。

另有两个长期及短期判断:

长期:“集体”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将来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取消,全部土地收归国有;

短期:这个帖子活不过明天。
2024-07-05 12:03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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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j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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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也是走一步看一步.......................
2024-07-05 11:45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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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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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复杂、看不懂,等专业人员解读。
2024-07-05 11:39 来自云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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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kenboy

赞同来自: Troy11 孤独的自由 stickying 阿戒1899

这是你能讨论的吗?
2024-07-05 11:35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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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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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co
现在的政策,看股市的表现就知道
股市可能是因为三中降息预期会落空
叠加股市改革中的其他问题
2024-07-05 11:10 来自海南 引用
11
2024-07-05 11:07 来自云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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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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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应该收归国有农场,统一机械化生产
2024-07-05 11:05 来自天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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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1:01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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