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投诉的人更多,LOF就不关了吧?

https://my.sse.com.cn/rules-opinion/save?id=d15e8039e2e04ce993b5a35a2062dd13
http://www.szse.cn/lawrules/publicadvice/t20260807_622070.html

建议:不能一刀切
理由:
1. 国九条(总体要求……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投资渠道本该越拓越宽,为什么要越关越窄?
2. 投资者投诉的是基金经理们违反合同乱接盘,为什么不追究基金经理,反而关掉所有相关LOF,企图抹掉证据么?
3. 相应ETF(比如中韩半导体513310)为什么不关?这不是双标吗?

大胆去说,或有一线转机……
发表时间 2026-08-08 19:31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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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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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第一性原理”是什么?市场的“第一性原理”是什么?……想,好好想……这既考验人性,也考验价值观………
2026-08-20 20:08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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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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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博弈要发力,幕后黑手是公敌……
2026-08-14 16:37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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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1:4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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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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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uoxing
沪深交易所的建议反馈页面如下,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争取,大家一起努力:

https://www.szse.cn/lawrules/publicadvice/t20260807_622070.html

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publicadvice/c/c_20260807_10828305.shtml
还有这里。
2026-08-14 11:42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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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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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可以 你发个帖 发个模版 我支持你
去这里,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也可以参考我之前发的内容(不要简单复制粘贴,否则,官方认为都是同一个人的意见………)


2026-08-14 11:38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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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赞同来自: 漫漫自在生活

@大闹天宫你敢吗
面对不平等条约,我们从不缺麻木不仁的废物,缺的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人………
要是一投诉就关闭,那不是可以投诉网下打新?……
可以 你发个帖 发个模版 我支持你
2026-08-14 11:31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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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南山半仙

面对不平等条约,我们从不缺麻木不仁的废物,缺的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人………
要是一投诉就关闭,那不是可以投诉网下打新?……
2026-08-14 10:59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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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爱一玉 - 所谓常识,是平常人没有的知识。

赞同来自: 几度沉 iamkhan

针尖对麦芒,茅盾尖锐,不利于稳定,更该关了。
2026-08-13 21:21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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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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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我没看到哪里写了基金法规定 基金合同的效力大于上交所规定
上交所出规定了新增了退市事项 需要看基金合同的脸色吗
合同是合同双方的事,关交易所什么事?交易所有权解除合同吗?……民政局要解除你爸妈的结婚证,他们应该接受吗,孩子?(假如其中一方是外国人,强迫他们去国外登记结婚,不许在国内继续生活下去,合适吗?)
2026-08-13 15:17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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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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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交易所违反的是《基金法》,而不只是基金合同……
好好看清楚这段内容,再回复
“ 争议点:
标准不同:50个工作日 vs 60个交易日;5000万 vs 1000万;总资产 vs 场内资产。
后果不同但易混淆:基金合同终止 = 清盘(基金消亡);终止上市 = 退市但基金可能继续存续。但实践中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容易混淆二者。
部分基金合同明确约定"终止上市"需经持有人大会审议(如中欧新动力LOF的招募...
我没看到哪里写了基金法规定 基金合同的效力大于上交所规定
上交所出规定了新增了退市事项 需要看基金合同的脸色吗
2026-08-13 11:55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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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兔

赞同来自: 何哲欢888

@大闹天宫你敢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深度。我梳理了《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现行《基金上市规则》以及各基金合同的条款,整体判断是:存在多处法律张力和潜在争议点。
交易所"通知"能否等同于"上市交易规则"?
第八十条的兜底条款说的是"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现行"交易规则"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经证监会批准的正式自律规则)。而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是"通知"(Notice),法律...
你的见解很专业,尤其是现在,尤为可贵。
2026-08-13 11:23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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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我担心效果恰得其反
2026-08-13 11:00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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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rainy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投诉一次和投诉无数次还是分得清的。*
2026-08-13 10:56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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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zuo - 好股,好价,耐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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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身利益发声支持。

站在上位者的角度想,不出事是第一;剩下的都是第二

民众需要开化,很多好事儿都是被苍蝇屎搞坏的。最后的结果就是啥也别玩,谁也得不到好处。

毕竟设计师说过,不行就关了嘛
2026-08-13 10:54 来自美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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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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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第一你是不是把清盘和退市弄混了 退市只是不在上交所交易而已又不是清仓分钱
第二 上交所权限明显大于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说上交所改了规则我不听 没用
交易所违反的是《基金法》,而不只是基金合同……
好好看清楚这段内容,再回复
“ 争议点:
标准不同:50个工作日 vs 60个交易日;5000万 vs 1000万;总资产 vs 场内资产。
后果不同但易混淆:基金合同终止 = 清盘(基金消亡);终止上市 = 退市但基金可能继续存续。但实践中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容易混淆二者。
部分基金合同明确约定"终止上市"需经持有人大会审议(如中欧新动力LOF的招募说明书中,"终止基金上市"属于需要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但有一个例外条款:"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除外")。如果交易所通过通知增加了新的退市情形,实质上扩大了管理人可不经持有人大会即终止上市的范围。”……
交易所一纸通知就强制退市,剥夺了基金法赋予持有人的权利…………
2026-08-13 10:3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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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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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ETF申购,增加LOF申购额度,减少单次申购数量,散户能轻易申购到想要的数量,就算每天1000,时间久了也够用了,就不需要场外高溢价买入,至于大户和机构,靠申购是不够的,只能场外溢价买。
2026-08-13 05:18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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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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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深度。我梳理了《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现行《基金上市规则》以及各基金合同的条款,整体判断是:存在多处法律张力和潜在争议点。
交易所"通知"能否等同于"上市交易规则"?
第八十条的兜底条款说的是"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现行"交易规则"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经证监会批准的正式自律规则)。而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是"通知"(Notice),法律...
第一你是不是把清盘和退市弄混了 退市只是不在上交所交易而已又不是清仓分钱

第二 上交所权限明显大于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说上交所改了规则我不听 没用
2026-08-13 01:2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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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火星兔

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深度。我梳理了《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现行《基金上市规则》以及各基金合同的条款,整体判断是:存在多处法律张力和潜在争议点。
  1. 交易所"通知"能否等同于"上市交易规则"?

第八十条的兜底条款说的是"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现行"交易规则"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经证监会批准的正式自律规则)。而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是"通知"(Notice),法律层级低于"规则"(Rules)。

争议点:用"通知"来补充终止上市情形,是否突破了第八十条"上市交易规则"的授权边界?严格解释的话,通知 ≠ 规则。如果后续有人对此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这可能成为一个争议焦点。
  1. "场内资产净值"概念缺乏上位法定义

征求意见稿使用"场内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作为退市标准。但《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中并无"场内资产净值"这一法定概念,只有"基金资产净值"(总资产层面)。

争议点:
一只LOF可能基金总资产净值(含场外)远超5000万,但仅场内份额的资产净值不足1000万。
同一只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和"场内资产净值"可能严重背离,导致一只运作正常的基金因场内份额萎缩而被强制退市。
这个概念是交易所创设的,缺乏上位法支撑。
  1. 与基金合同已有终止条款的差异与冲突

多数LOF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清盘)条件是"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征求意见稿设定的标准是"连续60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

争议点:
标准不同:50个工作日 vs 60个交易日;5000万 vs 1000万;总资产 vs 场内资产。
后果不同但易混淆:基金合同终止 = 清盘(基金消亡);终止上市 = 退市但基金可能继续存续。但实践中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容易混淆二者。
部分基金合同明确约定"终止上市"需经持有人大会审议(如中欧新动力LOF的招募说明书中,"终止基金上市"属于需要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但有一个例外条款:"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除外")。如果交易所通过通知增加了新的退市情形,实质上扩大了管理人可不经持有人大会即终止上市的范围。
  1. QDII/商品期货LOF"一刀切"退市与法定情形的逻辑不一致

《基金法》第八十条列举的终止情形,都是基于具体基金的运作状况(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合同到期、持有人大会决议等)。而征求意见稿对商品期货LOF、QDII LOF是按产品类别一刀切,不管具体基金规模多大、运作多好,一律要求终止上市。

争议点:
这是基于"产品类型"而非"个体状况"的强制退市,在《基金法》的框架内缺乏直接对应条款。
高溢价问题可以通过临时停牌、限购提示、信息披露等手段解决,直接终止上市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
部分QDII LOF规模大、持有人众多(如嘉实原油LOF),一刀切退市对存量持有人的影响需要慎重评估。
  1. 持有人大会权利的实质性弱化

《基金法》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列为终止上市的法定情形之一,体现了对持有人自治权的尊重。

征求意见稿实际上通过新增强制退市情形,使得管理人和交易所可以不经持有人大会直接决定终止上市。虽然部分基金合同有"因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条款,但那些条款签订时并不存在本次新增的退市条件,持有人当初表决时并未对这一情形进行授权。
  1. 追溯适用的正当性问题

对于小规模LOF,不设置过渡期,自通知施行日起算60个交易日即终止上市。这意味着:
这些基金当初是按旧规则上市的,现在按新规则退市。
虽然不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因为通知针对的是施行后的新情形),但60个交易日的窗口期是否给持有人留出了足够的处置时间?

三、总结

| 维度 | 评估 |

| 与基金合同 | ⚠️ 存在实质性张力,持有人大会权利被弱化 |
| 法律层级 | ⚠️ "通知"能否等同于"交易规则"存在争议 |
| 概念清晰度 | ⚠️ "场内资产净值"缺乏上位法定义 |
| 一刀切适当性 | ⚠️ 按产品类型强制退市在基金法框架内缺少先例 |

总的来说:这个征求意见稿在法律技术上企图依《基金法》第80条第4款的兜底条款作为授权依据,但"通知"替代"规则"的层级问题、"场内资产净值"的概念创新、持有人大会权利的绕过、以及按产品类型一刀切退市的逻辑,都是值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的法律争议点。如果你有持仓的LOF涉及此次退市范围,建议关注征求意见截止日(8月22日)前市场的反馈情况。
2026-08-12 18:31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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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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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头痛砍头、脚疼剁脚,简单粗暴,一刀切……去说!…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个人留言https://liuyan.www.gov.cn/hudong/atwls/rmqz_mobile_form.htm

12386建议https://fwpt.csrc12386.org.cn/app/nt/index.jsp
在这表达,才管用………
2026-08-12 16:31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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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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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55
LOF交易制度就是比较落后 申赎非实时 高额申赎费 清退了没问题吧 再结合前一阵主动ETF的消息 之后完全可以做成主动ETF的
申赎非实时 ,不能改成实时的吗?高额申赎费,不能降费吗?为什么要清退啊?扯什么歪理啊?ETF申赎高门槛,只许你们玩是吧?太卑劣了......
2026-08-12 16:07 来自湖北 引用
1

L4ben

赞同来自: 大闹天宫你敢吗

@大闹天宫你敢吗
我们不是在帮你争取权益,你不会搭车,也别出来挡路啊?窗口期本来就短,还不赶紧争取?
赞同,反正我已经提交了意见,还留了姓名和身份证号。
2026-08-12 16:03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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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ben

赞同来自: tasuoxing

@牝鸡司晨
别拉etf下水,本身投资境外的路子就不多。
现在有QDII-lof基金牵制着ETF,溢价还稍微下来些,以后连lof也没有了,纳指ETF溢价不得上天。161128的溢价比其他的ETF都低,但是大户可以申购ETF,然后套利,普通散户就得被迫买高溢价的ETF
2026-08-12 16:02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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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tasuoxing L4ben

@andreachi
这是通知 不是商量
我们不是在帮你争取权益,你不会搭车,也别出来挡路啊?窗口期本来就短,还不赶紧争取?
2026-08-12 15:5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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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ben

赞同来自:

@mika55
LOF交易制度就是比较落后 申赎非实时 高额申赎费 清退了没问题吧 再结合前一阵主动ETF的消息 之后完全可以做成主动ETF的
呵呵,主动ETF我反正是不会买
2026-08-12 15:1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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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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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通知 不是商量
2026-08-12 13:56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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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征求意见稿核心矛盾点提炼

头痛砍头、脚疼剁脚式简单粗暴管理市场,搞一刀切,了事,显得管理水平太野蛮、粗糙。

一、因果倒置——"因管而小,因小而废"
QDII LOF规模小的根本原因是QDII额度管制,而非市场需求不足,监管先用额度限制把产品规模压住,再以"规模太小"为由将其退市,这纯属故意。正确逻辑应当是扩大额度、优化供给,而非消灭产品。类比:先限购地皮导致供应不足,再以"房源太少"为由进行限购——治不了病就亡人?
二、选择性保护——"上市公司退市要赔偿,基金退市无人管"
上市公司退市: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立体化追责、杜绝"一退了之"
LOF退市:零赔偿机制,高溢价买入的投资者溢价归零、损失自担,同为退市,保护力度天差地别,基金持有人的权益保护明显缺位。
三、"长期投资"的悖论——"鼓励你长持,然后砸掉你的碗"
国九条倡导"长期投资",征求意见稿批量消灭长期投资的产品载体,长期持有人的结果是被动清退、溢价归零,客观效果是惩罚长期持有、鼓励短期投机,与政策方向完全相反。
四、"人民性"落空——"封的是普通人的路,绕得过去的是富人"
QDII LOF是普通人配置海外资产门槛最低的渠道(无需50万港股通门槛、无需离岸账户), 退市后,富人有私人银行、离岸账户、收益互换等替代渠道,受损最重的是中小投资者,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定调相矛盾,应扩容通道而非关闭通道。
五、程序正当性——"存量产品适用新规,持有人无选择权"
对已存续产品追溯适用新退市标准,购买时并无此风险预期。持有人大会在退市程序中实质性缺位,投资者对自己持有的产品没有话语权,与《基金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存在冲突。
2026-08-12 12:03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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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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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响当当
网下吃大头,官家不敢关
一看就知道你没在体制内呆,都不知道现在群众意见大了,投诉多了,直接领导有多么的紧张,上头有多么的重视………
2026-08-11 20:09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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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响当当 - 大资金必需批量交易才能达成目标。投资的弱势者,有事找我记得留联系方式

赞同来自: KevinLe

@大闹天宫你敢吗
网下打新,咋没人投诉啊?把网下申购关了………
网下吃大头,官家不敢关
2026-08-11 19:38 来自陕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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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仙人掌602
因为穷人打不了网下
你不属于这,就别在这说个没完那?.....关键是,说的一点有用的都没有......
2026-08-11 16:12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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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602

赞同来自:

@大闹天宫你敢吗
LOF高溢价就关停,ETF高溢价就允许吗?这帮机构咋扯出这种睁眼瞎的理由?………要是主动ETF推出后,出现高溢价,频繁被投诉,是不是也应该被关停?……
穷人爱投诉,把自己的错误归咎于其他人
2026-08-11 12:04 来自浙江 引用
0

仙人掌602

赞同来自:

@大闹天宫你敢吗
网下打新,咋没人投诉啊?把网下申购关了………
因为穷人打不了网下
2026-08-11 12:03 来自浙江 引用
2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踏空武威 scottgood

网下打新,咋没人投诉啊?把网下申购关了………
2026-08-11 11:33 来自湖北 引用
1

job150

赞同来自: Mr一BUNNY

什么意见都没有用,谁还记得分级基金当时,也是一堆投诉之后消失了,其实投资者教育才是监管者目前最应该要做的事,而不是出一个投拆就抹掉一个基金,这次是LOF,下次又会是什么?ETF投诉的多了是不是也要取消掉?
2026-08-11 10:5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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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香香猪

赞同来自:

直接投诉到打黑除恶办公室!
2026-08-11 09:07 来自福建 引用
0

tianshen1994

赞同来自:

监管出的,基金公司不得不听啊...不执行先整他们,关咱们消费者就没啥事儿了
2026-08-11 08:39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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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LOF高溢价就关停,ETF高溢价就允许吗?这帮机构咋扯出这种睁眼瞎的理由?………
要是主动ETF推出后,出现高溢价,频繁被投诉,是不是也应该被关停?……
2026-08-10 20:5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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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aced

赞同来自:

已提交意见,试试看吧,虽然不一定有用
2026-08-10 20:21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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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分明是机构,与方X海之流的内鬼们,干的脏事儿……
规则博奕要发力,幕后黑手是公敌!……
2026-08-10 17:07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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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000

赞同来自:

沪市可以提意见sse.com.cn规则栏,公开征求意见,点击开放式基金相关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附件1旁边有个在线反馈按钮,点进去提意见。
2026-08-10 17:07 来自上海 引用
1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米荞

主动ETF要推出了,先干掉高频,再干掉LOF……明白吗?……
一群憨憨,以为是散户投诉造成的………
2026-08-10 16:4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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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年代不同了,别再抱着老登思维,看待投诉这件事......
2026-08-10 15:21 来自湖北 引用
2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幸运钱 tasuoxing

都不去说,那上头就会觉得这么办是合理的,没问题的,就这么执行………
只有说的人多了,上头才会觉得有问题,不能这么干…………
2026-08-10 14:01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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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fatu

赞同来自: 忆落 幸运钱 tasuoxing oracle

可以,按闹分配,就看那方声势大
2026-08-10 11:57 来自安徽 引用
2

tasuoxing

赞同来自: KevinLe hao8000

沪深交易所的建议反馈页面如下,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争取,大家一起努力:

https://www.szse.cn/lawrules/publicadvice/t20260807_622070.html

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publicadvice/c/c_20260807_10828305.shtml
2026-08-10 11:36 来自山西 引用
0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各抒己见,表达意见……不要简单复制粘贴楼主发的内容去表达……
2026-08-10 11:24 来自湖北 引用
11

jcd888

赞同来自: 新鲜的椰子 J629832714 scottgood zysspace caishendao 九头 Mr一BUNNY oracle 文撕墨客 忆落 luckzpz更多 »

这界的蠢长前年刚上来时,好多人翘首企盼,结果2年多过去了,与之前的蠢长们比,有啥区别吗?
2026-08-10 11:02 来自四川 引用
4

quanpao

赞同来自: scottgood nabati hshpangpang YEHUA20

领导是怕麻烦。有些产品是上任推出的,关了不但没有麻烦了,还证明上任水平不行,推出的产品是垃圾。投诉太多,还有可能让领导打消以后创新的积极性
2026-08-10 07:04 来自江苏 引用
0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规则博弈要发力,幕后黑手是公敌……
2026-08-10 00:01 来自湖北 引用
2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幸运钱 YEHUA20

@小熊种棵树
对上面来说,损己利人的事,他是不会干的,就不要异想天开了,这都是已经决定好了的事,做个形式通知你而已
才不要听这些消极的怂话……当初我极力阻止高频交易,很多人也不愿去说……今日如何?………
2026-08-10 00:00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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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种棵树

赞同来自:

对上面来说,损己利人的事,他是不会干的,就不要异想天开了,这都是已经决定好了的事,做个形式通知你而已
2026-08-09 23:41 来自湖南 引用
1

牝鸡司晨

赞同来自: fb2410

别拉etf下水,本身投资境外的路子就不多。
2026-08-09 23:32 来自北京 引用
2

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KevinLe 传奇

@zoetina52
我和你说结论 那个被投诉的多 就关哪个 你越投诉他越关 就是头疼砍头 脚疼砍脚

现在当务之急是别让那些吃一点亏就去投诉的人少投诉
那都去投诉网下打新股,把网下申购新股关了,一律网上申购……
2026-08-09 23:29 来自湖北 引用
2

smalltiger

赞同来自: nice66 c计划

其实让提高门槛就可以了
2026-08-09 23:21 来自河南 引用
1

hbb79aa

赞同来自: nice66

因为关lof,没人上访。
不关LOF,有人上访,对领导不利。
所以想关就关
2026-08-09 22:24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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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min001

赞同来自: dhhlys 唯心22 秋风客 文撕墨客 luckzpz更多 »

更要关,这些投诉只要关了后,才会消失
2026-08-09 22:10 来自广东 引用
3

两色空间

赞同来自: 用户丁 c计划 酱油面

建议再好也没用,当初禁止民众买债,俺长篇大论建议发给证监会,人家只当你哮喘发
2026-08-09 20:28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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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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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下西洋
游戏环境不好,不如换游戏
不当人的策划,匹配的拟人队友
当这个游戏不缺玩家,用心做CG,用脚做游戏才是常态。狠狠的捞KPI才是王道
一代人有一代人自己的梗 哈哈
2026-08-09 20:15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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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下西洋

赞同来自: 横舟 文撕墨客 zoetina52 luckzpz

@zoetina52
我和你说结论 那个被投诉的多 就关哪个 你越投诉他越关 就是头疼砍头 脚疼砍脚 现在当务之急是别让那些吃一点亏就去投诉的人少投诉
游戏环境不好,不如换游戏
不当人的策划,匹配的拟人队友

当这个游戏不缺玩家,用心做CG,用脚做游戏才是常态。狠狠的捞KPI才是王道
2026-08-09 19:52 来自广东 引用
6

shsh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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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投诉的结果是把跨境ETF也一起拖下水关门。
2026-08-09 19:14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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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ce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禁止申购会给炒作的人一个很好的借口
2026-08-09 19:11 来自浙江 引用
9

TUK361 - 最喜欢薅券商羊毛

赞同来自: 卖空调翁 萝卜耳朵 zysspace 文撕墨客 Cogitators 雷雷达达 luckzpz happysam2018 lywsqf更多 »

无论哪方投诉都要关,管理是一个问题,另外这种无风险白捡的不会让散户得到
2026-08-09 18:33 来自广东 引用
3

羊羊羊啊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Cogitators luckzpz

建议:不能一刀切
理由:
1. 国九条(总体要求……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投资渠道本该越拓越宽,为什么要越关越窄?
2. 投资者投诉的是基金经理们违反合同乱接盘,为什么不追究基金经理,反而关掉所有相关LOF,企图抹掉证据么?
3. 相应ETF(比如中韩半导体513310)为什么不关?这不是双标吗?
2026-08-09 17:22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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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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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说结论 那个被投诉的多 就关哪个 你越投诉他越关 就是头疼砍头 脚疼砍脚

现在当务之急是别让那些吃一点亏就去投诉的人少投诉
2026-08-09 17:0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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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55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致行以知 luckzpz

LOF交易制度就是比较落后 申赎非实时 高额申赎费 清退了没问题吧 再结合前一阵主动ETF的消息 之后完全可以做成主动ETF的
2026-08-09 16:24 来自上海 引用
4

马拿巴子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happysam2018 炫彩千纸鹤

又不打开申购,关!
看得见,吃不着,晃眼!
2026-08-09 15:36 来自辽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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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规则博弈要发力,幕后黑手是公敌……
2026-08-09 15:23 来自湖北 引用
4

邹嘉明123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happysam2018 杨阿盼盼达

ETF变相T0也要禁止
2026-08-09 14:46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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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你敢吗

赞同来自: 大蘑王 zysspace tasuoxing happysam2018 羊羊羊啊 御女雪千寻 杨阿盼盼达更多 »

头痛砍头、脚疼剁脚,简单粗暴,一刀切……去说!…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个人留言https://liuyan.www.gov.cn/hudong/atwls/rmqz_mobile_form.htm

12386建议https://fwpt.csrc12386.org.cn/app/nt/index.jsp
2026-08-09 13:06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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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market

赞同来自: fb2410 文撕墨客 luckzpz

就事论事,别把etf带上,交易所要解决的不是lof,而是投诉
2026-08-09 12:00 来自陕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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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响当当 - 大资金必需批量交易才能达成目标。投资的弱势者,有事找我记得留联系方式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春秋战国
就我们这些键盘侠就想改变国策?亲身去大院门口几天几夜或是有可能
在上面赚上万,反馈下,捍卫自己的利益,
2026-08-09 11:35 来自陕西 引用
2

兜里响当当 - 大资金必需批量交易才能达成目标。投资的弱势者,有事找我记得留联系方式

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luckzpz

上交的手机不好打开,深交已反馈
2026-08-09 08:10 来自陕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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