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后,交易所也出了这个配套的文件,关于分红不达标就ST,深交所的描述如下:
一是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创业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和公司差异情况,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低至3000万元。
加粗这段的意思是不是如果连年亏损,没办法分红,只要营收在3y以上,是不是也不会被ST了?
一是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创业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和公司差异情况,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低至3000万元。
加粗这段的意思是不是如果连年亏损,没办法分红,只要营收在3y以上,是不是也不会被ST了?
0
上市公司,上市后,如果20年之内没有把从市场要的钱,全部分出来,如果上市圈了10个亿,定增10亿,发可转债10个亿,配股10个亿,如果回购注销和现金分红没有40个亿直接退市,上市公司相关公司赔钱给股民。。。要不然现在上市成为一种变态的福利,公司要是搞个市值管理,割一把韭菜都不好意思出门,要是有多变态啊。。
1
赞同来自: 根本
我老糊涂,和大V们理解的很多不一样。例如分红。无论30%还是5000万,对可转债是利好(包括但不限于小盘可转债)。第一,分红就得调转股价(对于部分可转债,这次与以前比重不同);第二,很多为达到分红要求,必须/不得不拿出真金白银(作假是可能露馅儿的),钱没了怎么办?下调转股价吧!没办法的办法,没钱还可转债(不到万不得已,被逼到墙角,部分大股东不愿下调)……还有好多,大家自己琢磨吧。
1
赞同来自: maomaomama
新规只是要求了最低的分行标准,然而这个标准全市场的股票满足的却也是少数,我买股票不是挨大嘴巴子来了,企业讲故事讲个2年可以了,是真货假货不成功赶紧退市,浪费时间,用3年时间先把垃圾票们都嘎掉,在形成以资本回报为目的市场融资有何不妥!
0
@chauncy523
“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不加这句话,我感觉不算坏事,但加了这句话,,,怎么看都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有的公司是成长型,有的公司比如金融银行业,他从来只觉得多多益善,分红影响了他赚钱的效率。应该把分红和企业的存款和账上现金挂钩,对那种钱花不完拿去搞理财的要敦促他们分红回购。年均分红率10%都做不到,要么铁公鸡不分,像港股的鲁大师无耻至极,要么赚的是假钱。且的意思是如果分红超过5000万也可以,就不算百分比
6
赞同来自: gaokui16816888 、大魏忠臣毌丘俭 、蒹葭仓仓 、xiaocongcong 、画眉 、更多 »
这条主要是赌上虚增利润的漏洞,有些公司账面利润一大把就是分不出钱来,而三年以上亏损公司可以因为持续经营能力戴帽,还有净资产的限制,所以这两条其实不矛盾,只是方向不同而已
0
“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
不加这句话,我感觉不算坏事,但加了这句话,,,怎么看都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有的公司是成长型,有的公司比如金融银行业,他从来只觉得多多益善,分红影响了他赚钱的效率。
应该把分红和企业的存款和账上现金挂钩,对那种钱花不完拿去搞理财的要敦促他们分红回购。
不加这句话,我感觉不算坏事,但加了这句话,,,怎么看都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有的公司是成长型,有的公司比如金融银行业,他从来只觉得多多益善,分红影响了他赚钱的效率。
应该把分红和企业的存款和账上现金挂钩,对那种钱花不完拿去搞理财的要敦促他们分红回购。
10
赞同来自: xiaocongcong 、xiebaobao 、唐唐脱口秀 、红糖饼 、Mia003 、 、 、 、 、更多 »
@lixinfeng02
而盈利不分红 则很有可能是假的 真因为公司有发展潜力不分红的企业百中无一
是的,亏损的不st,盈利不分红的却st了,这个是不是世界首创?因为持续多年亏损的有其他更市场化的方式st 比如市值退市
而盈利不分红 则很有可能是假的 真因为公司有发展潜力不分红的企业百中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