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板新股上市5日内不设涨跌幅、从第6日开始10%涨跌幅
- 下单有2%的价格牢笼,超过算废单
- 上市首日开通融资融券,优化转融通也就是券源。
- 引入盘后定价交易,盘后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5-15:30,也就是按收盘价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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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lyming
假如交易时间没时间看盘,不能获得实时行情。一只票,我第二天想上涨8%就出掉,现在我只需要隔夜按今收盘价的108%挂单即可。实施“价格牢笼”后,这个方法还有效吗?提前按108%隔夜下单,第二天会不会被当作废单?如果是这样的话,券商的交易软件必须得跟上,最基本得提供条件单功能。集合竞价没有价格笼子,挂单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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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lyming
假如交易时间没时间看盘,不能获得实时行情。一只票,我第二天想上涨8%就出掉,现在我只需要隔夜按今收盘价的108%挂单即可。实施“价格牢笼”后,这个方法还有效吗?提前按108%隔夜下单,第二天会不会被当作废单?
如果是这样的话,券商的交易软件必须得跟上,最基本得提供条件单功能。
不影响,有效啊。其实现在的创业板和科创板已经是有2%的价格笼子,你感觉不到而已。请参考我前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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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lyming
- 保持谦卑,向往自由。
假如交易时间没时间看盘,不能获得实时行情。一只票,我第二天想上涨8%就出掉,现在我只需要隔夜按今收盘价的108%挂单即可。实施“价格牢笼”后,这个方法还有效吗?提前按108%隔夜下单,第二天会不会被当作废单?
如果是这样的话,券商的交易软件必须得跟上,最基本得提供条件单功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券商的交易软件必须得跟上,最基本得提供条件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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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惊慌,正确理解如下:
二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同时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并对盘中异常波动实施临时停牌制度;
其中重点需要了解的是价格申报范围限制,也被称为“价格笼子”。交易所为防范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而制定“合理成交价格区间”,并在盘中随买卖报价行情动态调整,当委托单的申报价格超出有效申报范围时,交易所系统将自动退回该委托单,防范交易以异常价格达成。
具体做法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对投资者的限价申报价格提出以下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需要明确的是,价格申报范围是单向控制,即只对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交易的连续性。
可以举个例子来解释这一做法,假设某科创板股票的现价为10元,卖一为10.01元,买一为10元,投资者在下买单时可以低于或等于10.21元的任何价格申报买入,也就是说,买单有报价上限,为10.21元,没有价格下限;在卖出股票时,投资者的报价需高于或等于9.8元,即卖单有报价下限,没有价格上限。
“价格笼子”将会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等极端申报形成限制,一定程度上能抑制暴涨暴跌,而不会对正常理性申报产生太大影响。
- “价格笼子”降低风险
二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同时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并对盘中异常波动实施临时停牌制度;
其中重点需要了解的是价格申报范围限制,也被称为“价格笼子”。交易所为防范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而制定“合理成交价格区间”,并在盘中随买卖报价行情动态调整,当委托单的申报价格超出有效申报范围时,交易所系统将自动退回该委托单,防范交易以异常价格达成。
具体做法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对投资者的限价申报价格提出以下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需要明确的是,价格申报范围是单向控制,即只对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交易的连续性。
可以举个例子来解释这一做法,假设某科创板股票的现价为10元,卖一为10.01元,买一为10元,投资者在下买单时可以低于或等于10.21元的任何价格申报买入,也就是说,买单有报价上限,为10.21元,没有价格下限;在卖出股票时,投资者的报价需高于或等于9.8元,即卖单有报价下限,没有价格上限。
“价格笼子”将会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等极端申报形成限制,一定程度上能抑制暴涨暴跌,而不会对正常理性申报产生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