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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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赎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下修条款条款特殊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时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
利率
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8%、第五年 3.0%、第 六年 5.0%
税前 YTM 计算公式
募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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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2,678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
1、拟227,678.00万元用于年产 30 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2、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拟227,678.00万元用于年产 30 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2、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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