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兑付本息的情况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应于2025年12 月 16 日支付的“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无法按期兑付。
三、后续安排
1、鉴于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债券持有人可自行通过相关司法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已出现实质性违约情况,公司将依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择机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敬请广大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如债券持有人有任何相关建议意见,请发 送 到 邮 箱 hdxy400207@163.com , 并 抄 送 至受托管理人邮箱project_404003@fcsc.com。
3、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020-8165222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应于2025年12 月 16 日支付的“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无法按期兑付。
三、后续安排
1、鉴于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债券持有人可自行通过相关司法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已出现实质性违约情况,公司将依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择机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敬请广大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如债券持有人有任何相关建议意见,请发 送 到 邮 箱 hdxy400207@163.com , 并 抄 送 至受托管理人邮箱project_404003@fcsc.com。
3、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020-8165222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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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形成的债权回收风险
公司曾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国际”)预付广州圆大厦 7 楼、8 楼、
28 楼房产产权交易款 1.49 亿元,由于公司与兴业国际尚未办妥产权交割,且鸿
达兴业集团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公司已向相关主体的破产管理人递交相关
债权申报材料,就该笔预付款项申报债权。根据公司提供的《广东兴业国际实
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的报告》、兴业国际破
产管理人就审查结果出具的《债权核查表(第二次)》,鸿达兴业申报的 1.79 亿
元债权(含 0.30 亿元利息)中,1.49 亿元已被管理人确认为普通债权。由于兴
业国际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该笔破产债权存在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向大股东买的写字楼 钱付了 产权证竟然不办 楼也被查封
公司曾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国际”)预付广州圆大厦 7 楼、8 楼、
28 楼房产产权交易款 1.49 亿元,由于公司与兴业国际尚未办妥产权交割,且鸿
达兴业集团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公司已向相关主体的破产管理人递交相关
债权申报材料,就该笔预付款项申报债权。根据公司提供的《广东兴业国际实
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的报告》、兴业国际破
产管理人就审查结果出具的《债权核查表(第二次)》,鸿达兴业申报的 1.79 亿
元债权(含 0.30 亿元利息)中,1.49 亿元已被管理人确认为普通债权。由于兴
业国际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该笔破产债权存在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向大股东买的写字楼 钱付了 产权证竟然不办 楼也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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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年 12月 5日
召开。根据破产管理人下发的《债权审查结论通知书》,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申报
的破产债权不予确认。公司将继续与新达茂稀土破产管理人沟通债权确认事宜,
上述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
召开。根据破产管理人下发的《债权审查结论通知书》,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申报
的破产债权不予确认。公司将继续与新达茂稀土破产管理人沟通债权确认事宜,
上述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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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
4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
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环保”,与乌海化工、中谷矿业统称为“乌海化工等三家子公司”)、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等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等三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
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上述主体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将导致公司丧失主业。因大额
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产被法院冻结或强制执行、银行存
款被划扣等情况,公司现金紧缺,大量员工因拖欠工资而离职,公司业务面临
停顿的风险、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
4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
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环保”,与乌海化工、中谷矿业统称为“乌海化工等三家子公司”)、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等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等三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
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上述主体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将导致公司丧失主业。因大额
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产被法院冻结或强制执行、银行存
款被划扣等情况,公司现金紧缺,大量员工因拖欠工资而离职,公司业务面临
停顿的风险、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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