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收到电话,自称华晨方面的一个人打电话来,电话来自辽宁/沈阳/铁岭/抚顺/本溪,说中国建设银行的一个信托子公司,现在有意向收购所有个人债权人手里的债券,我梳理了下电话里的信息。
出于谨慎(现在诈骗猖獗),我也给建行和我的券商打了电话。建行和券商均未收到所谓的“收购”的通知,要我谨慎操作。
有同样持有华晨债的朋友收到电话了吗,或者有朋友已经收到更详细的资料吗?都来说说
- 收购方是 中国建设银行的一个信托类子公司
- 面向所有持有华晨债的个人债权人,没有规定要求几万元以下标准。
- 债券收购价格参照票面价格,利息算至2020年10月。
- 收购为直接交易,不是转换成建行信托等。就是直接把手里的债券买走。
- 后续会在邮箱里给我发一个关于本次收购信息的邮件,并且会有这个信托公司的人后续再与我联系。
出于谨慎(现在诈骗猖獗),我也给建行和我的券商打了电话。建行和券商均未收到所谓的“收购”的通知,要我谨慎操作。
有同样持有华晨债的朋友收到电话了吗,或者有朋友已经收到更详细的资料吗?都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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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您好!
承此前向您介绍的建信信托提出的接受个人债券持有人委托设立信托计划事宜,随附:1、《建信信托-华彩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合同》;2、《债券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3、《关于保证金已存放监管账户的回函》;4、《资金存款证明》;5、《授权委托书》;6、《建信尊享APP个人操作手册》。
其中,《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要求如下:
如您愿意参与信托计划,请:
收件人:李经理
收件人联系电话:024-31665449、024-31666384、17612461730、17740075994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望街70号华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债权申报室
需提请您注意的是:
祝好!
您好!
承此前向您介绍的建信信托提出的接受个人债券持有人委托设立信托计划事宜,随附:1、《建信信托-华彩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合同》;2、《债券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3、《关于保证金已存放监管账户的回函》;4、《资金存款证明》;5、《授权委托书》;6、《建信尊享APP个人操作手册》。
其中,《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要求如下:
- 委托人信息须填写完整,委托人须签字,且须附有委托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 受托人信息须空白,授权书日期须空白。
如您愿意参与信托计划,请:
- 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于2021年8月29日晚上18: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本邮箱(huacaixtjh@vip.163.com),并将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李经理
收件人联系电话:024-31665449、024-31666384、17612461730、17740075994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望街70号华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债权申报室
- 按《建信尊享APP个人操作手册》的指引,在2021年8月29日晚上18:00前下载APP并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信托协议及收益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将在建信尊享APP中完成。如您在注册及协议签署时遇到问题,请咨询建信信托工作人员(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建信信托的联系方式为022-23177709、022-23177702。
需提请您注意的是:
- 对完成《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扫描和寄送的债权人,建信信托将开放线上签约权限,相应债权人可以在建信尊享APP上完成信托协议及收益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 本邮件所附《建信信托-华彩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债券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仅供您了解协议内容使用,最终协议文本以在建信尊享APP签约时的协议为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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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 还未接到电话
从大家提供的信息来看 有有三个疑问:
一是利息截止到2020年11月,利息已经支付过了啊?难道又给一遍?
二是我们是在交易所购买的债券,现在停牌了如何卖给第三方信托?
三是已经由发行券商全权委托债券申报,为何还要再申报一次?
从大家提供的信息来看 有有三个疑问:
一是利息截止到2020年11月,利息已经支付过了啊?难道又给一遍?
二是我们是在交易所购买的债券,现在停牌了如何卖给第三方信托?
三是已经由发行券商全权委托债券申报,为何还要再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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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易尔奇
02431666384,我也收到电话。
我家人的账户也有华晨债,在之前一直没有收到过华晨的任何通知。我问对方是怎么回事,核对一下,竟然联系电话号码是错误的。
更正的方法,他们发了邮件过来(关于信托收购的邮件还没有收到),内容如下:
尊敬的债权人您好:
为了不影响您接收参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短信,变更由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原联系方式的,请在2021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承诺函》(见附件)、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一)债权人为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为经债权人签章的营业执照。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为经本人签字摁指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的纸张统一为A4型复印纸,并需经债权人签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每张材料上签字摁指印。
材料电子扫描版(邮件主题应注明债权人的具体名称)需同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具体内容以管理人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管理人邮箱:hcjtglr@vip.163.com
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望街70号华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债权申报室
邮编:110044
联系人:潘敏、韩子健
我家人的账户也有华晨债,在之前一直没有收到过华晨的任何通知。我问对方是怎么回事,核对一下,竟然联系电话号码是错误的。
更正的方法,他们发了邮件过来(关于信托收购的邮件还没有收到),内容如下:
尊敬的债权人您好:
为了不影响您接收参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短信,变更由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原联系方式的,请在2021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承诺函》(见附件)、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一)债权人为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为经债权人签章的营业执照。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为经本人签字摁指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的纸张统一为A4型复印纸,并需经债权人签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每张材料上签字摁指印。
材料电子扫描版(邮件主题应注明债权人的具体名称)需同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具体内容以管理人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管理人邮箱:hcjtglr@vip.163.com
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望街70号华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债权申报室
邮编:110044
联系人:潘敏、韩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