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广汇汽车违规占用募集资金13.42亿未归还

大连证监局:dljsq<dljsq@csrc.gov.cn>
证监会:jcjzqyj<jcjzqyj@csrc.gov.cn>

举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违规占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未归还、要求专项归还募资专户用于兑付"汇车退债"——持有人实名举报

尊敬的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工作人员:

本人系"汇车退债"(原广汇转债,现挂牌代码400245)持有人,现就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原A股600297.SH)违规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一事,提出举报并要求督办。

一、基本事实
1. 广汇汽车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广汇转债"/"汇车退债"),募集资金净额约33.7亿元,依法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公司决议将不超过13.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公司2024年9月10日公告承认(见附件 “公告2024-131”),暂时补流资金中约13.42亿元已超过12个月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今仍未全额归还。
4. 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六条、第九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订)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大连证监局已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但公司至今未履行完毕(见附件“行政监管措施〔2024〕13号”)。

二、诉求
1. 责令广汇汽车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将违规占用未归还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约13.42亿元及孳息)全额划回本次发行可转债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挪作他途或优先清偿其他债务。
2. 督促将该笔追回资金专项用于2026年8月17日到期的"汇车退债"本息兑付(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后优先用于兑付本期债券),落实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
3. 对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涉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董监高人员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4,举报中信证券(广汇转债保荐人/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督促归还违规占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中信证券作为广汇汽车2020年可转债发行保荐人及"汇车退债"受托管理人,依《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50条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负有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督促发行人按期归还暂时补流资金之责。广汇汽车2024年9月公告确认13.42亿元补流资金超12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中信证券未在补流到期时专项催告归还、未针对该重大违规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专项提示对兑付的影响、未向大连证监局及交易所提交专项核查报告,仅在年度/临时报告中泛泛提示风险,涉嫌未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及受托管理职责。请求大连证监局对其履职情况立案核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其立即督促广汇汽车归还占用募资至专户并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兑付。
5. 请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举报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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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XXX
发表时间 2026-07-02 16:11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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