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模式又要变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6.1.1正式生效

第十条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应当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少于七日的基金份额,应当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七日、少于三十日的基金份额,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的赎回费;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少于一百八十日的基金份额,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5%的赎回费。
发表时间 2026-01-02 09:16     来自浙江

赞同来自: 定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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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zai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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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以前7天以上,赎回0.5%,现在折价套利基本上搞不成了
2026-01-02 10:52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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