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4修订)》中,连续两年标准能否用于2023年及前之虚假记载?
答(文心一言):否。新规则之两年标准,仅适于2024年后;2023年及前之案,依旧规处。
答(文心一言):否。新规则之两年标准,仅适于2024年后;2023年及前之案,依旧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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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laughter 、sunpeak 、gztom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计算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时,虚增和虚减金额合计计算(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这种就不要问AI了,直接看规则不好吗
这种就不要问AI了,直接看规则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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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 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本金
用旧规定也符合退市条件了
以下是旧规定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
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
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
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
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
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
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
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
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
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
合计金额的 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
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
以下是旧规定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
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
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
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
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
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
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
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或者公司披
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
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
合计金额的 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
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