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证监会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现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以下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第一财经)

真正的大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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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head001

赞同来自: hantang001 happysam2018 cover 阿戈

好事!
可是只是规范了控股股东,够不够呢?
2023-08-27 21:19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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