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转债交易经手费不能全都指责交易所,以及近年来沪深京交易所费用调整通知

太长不看,全文总结:
交易所下调(或免征),不代表券商对你下调(或免征)。
交易所上调,券商同步到位;交易所下调(或免征),券商直接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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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自2022年8月1日起上调转债交易经手费,各券商纷纷同步上调(前期已较高收费除外),jsl讨论激烈。
从执行首日看,一般券商直接选择加收万0.39佣金以转嫁成本,例如原先上海转债万2,同步调整到万2.39。
转债佣金券商默认设置一般是沪万2(最低1元)、深千1,分别是交易所佣金的50倍(旧规2000倍)、250倍。从这里看出券商问题更大。
另外,券商跟你讨论佣金一般是全包佣金(含各类代收规费),但注意沪过户费(另有约定除外)、印花税是另收。
又如费用全免的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逆回购),券商默认收万0.1并按天数相乘(沪最低1元),导致沪逆回购起点降至1000元面额后,费用还不够所得利息,直接被反撸。
又如费用全免的货币ETF、债券ETF,券商默认按普通基金收费,或者即使免费,但添加不及时,还把511380、511180开除。

特此在本帖汇总收集沪深交易所近年来下调(或免征)的各项交易费用,大家可以对照看看券商有没有同步下调(或免征)。可以拿着文件尝试咨询一下券商客户经理。
咨询后问题就来了,下调(或免征)时,券商为啥不同步跟进呢?
所以为啥不去喷券商呢?

欢迎补充。

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证监发〔2002〕21号
一、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https://neris.csrc.gov.cn/falvfagui/rdqsHeader/mainbody?navbarId=3&secFutrsLawId=b25a17fb262742f2aea99515380cf3bb
(该文件常用于举报同行)

【第204号令】《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分开列示,并告知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同时公示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并按公示标准收取佣金。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取的佣金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
(二)使用“零佣”、“免费”等用语进行宣传;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3/c6987676/content.shtml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一览表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更新时间:2022年8月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试点期间暂免
http://www.sse.com.cn/services/tradingservice/charge/ssecharge/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证发〔2022〕118号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将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转让)及其约定购回式债券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单笔最高不超过100元,调整为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向收取。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bond/convertible/trading/c/c_20220729_5706482.shtml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通知
上证发〔2022〕10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
一、暂免收取上述期间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现券交易(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转让)及债券约定购回式交易的交易经手费;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charge/c/c_20220629_5704831.shtml

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证发〔2021〕49号
自2021年7月19日起,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ETF、LOF)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5%向买卖双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向买卖双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标准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货币ETF、债券ETF交易经手费仍暂免收取。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repeal/rules/c/c_20211231_5674684.shtml

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交易相关收费事宜的通知
上证发〔2021〕14号
二、基础设施基金的竞价交易(含非限售份额要约收购)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5%向买卖双方收取;大宗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指定对手方交易和协议交易的经手费按竞价交易经手费的50%收取。
三、为推动业务发展,基础设施基金在本所上市初期,暂免收取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交易经手费,相关费用恢复收取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repeal/rules/c/c_20211231_5674683.shtml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试点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证发〔2019〕121号
为配合沪深300ETF期权试点业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试点期间收费标准明确如下: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与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repeal/rules/c/c_20211231_5674679.shtml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减免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上证发〔2018〕56号
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下列收费项目的收费:
二、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统一为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repeal/rules/c/c_20211231_5674674.shtml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5〕67号
从2015年8月1日起,调整下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一、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696%向买卖双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向买卖双方收取;
二、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26%向买卖双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向买卖双方收取;
九、暂免货币ETF、债券ETF的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流量费。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repeal/rules/c/c_20211231_5674670.shtml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收费
2022年7月
流量费:每笔交易类申报(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收取0.01元。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暂免收取
债券ETF、货币ETF暂免收取证券交易经手费
债券ETF、货币ETF免收交易单元流量费
http://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ayFees/index.html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上〔2022〕720号
一、可转债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4‰双边收取。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t20220729_595147.html

关于暂免债券、基金相关收费的通知
深证上〔2022〕619号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本所免收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流量费、交易经手费。
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general/t20220629_594418.html

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上〔2021〕655号
自2021年7月19日起,本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
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general/t20210630_586725.html

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19〕809号
一、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
二、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
三、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general/t20191207_572469.html

关于调整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会〔2015〕233号
一、自2015年8月1日起,本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本所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本所国债回购、其他债券回购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t20190326_565731.html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下调交易经手费标准的公告
http://www.bse.cn/important_news/200013817.html
更好发挥交易所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22年11月1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股票交易经手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降幅50%。

中国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标准
http://www.chinaclear.cn/zdjs/fbzyls/service_tlist.shtml
发表时间 2022-08-01 23:42     最后修改时间 2023-08-20 20:04     来自浙江

赞同来自: chikendinner pppppp xineric 大y阿飞 大道之行也 风过树梢 忆落 azzipi fuyda 愚昧的年代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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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0:39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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