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7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9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7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卡倍转债”,债券代码“123134”。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78.63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92.5 元/股),则“卡倍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2 月22 日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7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9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7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卡倍转债”,债券代码“123134”。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78.63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92.5 元/股),则“卡倍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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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履历也是挖掘因素之一。
秦慈先生简历 秦慈,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3月至2002年10月,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2年10月至 2007年1月,海际 大和证券融资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部执 行董事。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 至2011年9月,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国泰君 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5年8 月至2019年3月,长城国瑞证券上海投行部董事 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投资总监。
2021年8月27日任公司董秘。
秦慈先生简历 秦慈,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3月至2002年10月,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2年10月至 2007年1月,海际 大和证券融资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部执 行董事。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 至2011年9月,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国泰君 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5年8 月至2019年3月,长城国瑞证券上海投行部董事 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投资总监。
2021年8月27日任公司董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