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私募做销售,私募募集的资金主要投港股和未上市公司,每年按10-20%付收益给投资者,现在私募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付息也无法还本给想退出的投资者,,有投资者报警,朋友同事已有被抓进去的,现在朋友想借款若干垫付给自己涉及销售的投资者,当然是以别的名义借,但侧面了解实情是上述情况,,怎么处理朋友借款及整个事情,特咨询集友们。补充:朋友大概在私募做了8年,私募要求每年最低销售40万元,而且是净增额,所以朋友目前销售余额最少有300多万。(这个问题不知道能否发出,如能发出集友们给点意见,谢谢)
发表时间 2022-01-15 11:40     最后修改时间 2022-01-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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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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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销售任务40万?私募的起投是100万,这是私募产品?公司肯定有问题,养个员工的成本,只要销售40w?
2.募集行为是否合规?只是普通销售,有必要为公司填坑?只要合规,没有挪用客户资金,亏损了,也没啥大风险。估计募集和投资行为都有问题
2022-01-16 21:2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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