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没有在今年3-4月公告时加入康美集体诉讼,是要自己或委托律师自行提起诉讼吗

2021年11月12日,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投服中心代表的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投服中心在今年3-4月份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康美投资者可以加入集体诉讼。这次获赔投资者共有5万多人。请教:如果符合条件,但没有在今年3-4月公告时加入集体诉讼,现在集体诉讼已胜诉的情况下,是要自己或委托律师自行提起诉讼吗?
发表时间 2021-11-15 22:02

赞同来自: 柏萱猛 dann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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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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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22:1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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