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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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赎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下修条款条款特殊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利率
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3%,第五年为1.3%,第六年为1.6%。
税前 YTM 计算公式
1.30/(1+x)^0.496 + 103.000/(1+x)^1.496 - 99.9990 = 0
募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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