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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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赎条款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下修条款条款特殊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回售条款条款特殊
无此条款
利率
第一年 0.3%、第二年 0.8%、第三年 1.5%、第四年 2.3%、第五年 3.2%、第六年 4.0%
税前 YTM 计算公式
x = (111.000 - 116.151)/0.014 * (100 /116.151)
募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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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亿元。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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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4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