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29/1225339048.PDF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申报理由:转债投资者是依据公司公告 行驶权利
公司反驳无效,除非公司 更正公告,删除: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该条款,否则投资者依据公告 行驶权利,合法合理。。
本人计划申报 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担保,或者下修,达成和解。
请深交所督促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义务
深交所
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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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电话咨询公司,公司不认可转债的债务申报,作为投资者,公告白纸黑字写着,转债属于公司债务,投资者依据公司公告行使权利,公司应该按照投资者要求履行义务,请监管督促公司就此事情做回应。
cis@szse.cn
深交所邮箱 投诉督促公司履行义务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申报理由:转债投资者是依据公司公告 行驶权利
公司反驳无效,除非公司 更正公告,删除: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该条款,否则投资者依据公告 行驶权利,合法合理。。
本人计划申报 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担保,或者下修,达成和解。
请深交所督促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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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电话咨询公司,公司不认可转债的债务申报,作为投资者,公告白纸黑字写着,转债属于公司债务,投资者依据公司公告行使权利,公司应该按照投资者要求履行义务,请监管督促公司就此事情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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