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说下公司的核心生意模式,美锦能源说白了就是炼焦做生意的企业:自己挖煤、炼成焦炭,再卖给钢厂,赚点加工的辛苦钱。卡在上下游中间,基本没什么定价话语权。
行情好的时候,焦炭卖得贵、挖煤成本低,公司能稳稳赚到钱;现在行情反过来了,焦炭卖不上价,煤的成本又居高不下,赚钱能力直接拉垮,基本赚不到什么钱了。
单纯炼焦的生意天花板太低,所以公司2017年就开始折腾氢能,砸了很多钱布局氢能全链条。但说实话,这8年基本是瞎烧钱、没成果。到2025年,氢能业务占比还不到3%,一直亏钱,根本带不动公司业绩,更撑不起股价。
一、核心问题
1. 主业赚钱能力基本垮了
已经连续两年亏钱,两年合计亏了20多亿。以前做生意好的时候毛利率还能有30%,现在只剩5%,忙活一年基本白干。靠主业赚钱还债,现在根本不现实。
2. 兜里没钱、负债很高,现金流很紧张
看2026年一季度的财报就能看明白:公司手里能动用的现金只有23亿,但外面欠的有息负债高达95亿。钱根本不够还债,手里现金流一直吃紧,资金压力特别大。
3. 押注多年的氢能,基本算转型失败
原本指望氢能翻身,结果彻底落空。氢能收入直接砍半,从7.92亿跌到4.09亿。当初专门用来做氢能的募资项目也停了,钱全部挪来补窟窿、救公司现金流。砸了8年钱,一点水花没起来,完全是失败的转型。
4. 公司治理瑕疵不少,市场信任度低
之前因为资金管理不规范被监管点名,5个高管也被通报,公司内部管理确实不太行。再加上大股东所有股票全部质押了,一点缓冲空间都没有,股权风险悬在头顶,投资者自然不敢放心。
二、风险梳理
致命风险:债务兑付缺口
这是整只转债最核心、也是唯一可能造成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8年4月有一笔27.89亿的转债到期,按照现在的现金资产测算,大概还差4.76亿的资金缺口,兑付压力实打实存在。目前公司营收已经大幅下滑,如果后续出现这几种情况,就会直接爆雷:生意继续变差、评级再降借不到新钱、大股东股票爆仓连累公司,资金链直接绷不住。
重大风险:主体信用评级持续下调
评级机构早就说过它还债压力很大,评级也从之前的AA-降到了A+。要是评级再往下掉,机构就会批量卖出,债券价格会跟着大跌,走势会越来越差。
中等风险:行业涨价红利被上游挤占
最近焦炭虽然涨价了,但实惠基本都被上游挖煤的企业赚走了,炼焦的基本没利润,说白了就是给煤矿打工。好在美锦自己有煤矿,能抵消一部分亏损,不至于亏得更惨。
次要风险:治理瑕疵+氢能持续烧钱
这些问题会一直拖累股价、让大家不信任公司,长期看着很糟心,但不会直接让公司还不上钱暴雷,属于磨心态但不致命的问题。
三、利好因素
1. 焦炭周期拐点
焦炭新的涨价正式落地,目前已经经过了多次涨价,行业行情有在回暖了。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业绩是利好因素。
2. 业绩趋势在慢慢变好
目前公司营收慢慢回暖,亏钱的幅度也在不断缩小,2026年一季度营收同比涨了3%,整体情况在一点点变好。随着焦炭行情持续好转,公司手里的现金流也能慢慢宽松起来。
3. 转债弹性不错
现在转债的溢价30%多还不算离谱,后续只要正股涨,转债基本都会跟着涨,赚钱的机会还是有的。
4. 底子不算薄,有兜底资产
它是行业里的头部企业,家底很厚,净资产有147亿。手里握着煤矿、炼焦产能、氢能资产这些值钱的东西。看着差4.76亿的还债缺口,但以它的家底来看,完全不是无解的死局,有资产可以兜底。
四、我的个人最终判断与操作思路
1. 抓核心:只盯偿债能力,其余都是杂音
说白了,公司所有的问题,根源都是还债压力大。评级下降、管理差、氢能亏钱,都是因为缺钱还债衍生出来的小问题。后续还是要盯现金流情况,。
2. 实操定位:高收益博弈债,不能重仓
这只转债不是稳赚的低价安全标的,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博弈品种。
参与的话只能小仓位试试水,接受它的不确定性。不赌一夜翻身大涨,也不认定一定会暴雷,跟着公司实际情况慢慢看、灵活操作就好。
行情好的时候,焦炭卖得贵、挖煤成本低,公司能稳稳赚到钱;现在行情反过来了,焦炭卖不上价,煤的成本又居高不下,赚钱能力直接拉垮,基本赚不到什么钱了。
单纯炼焦的生意天花板太低,所以公司2017年就开始折腾氢能,砸了很多钱布局氢能全链条。但说实话,这8年基本是瞎烧钱、没成果。到2025年,氢能业务占比还不到3%,一直亏钱,根本带不动公司业绩,更撑不起股价。
一、核心问题
1. 主业赚钱能力基本垮了
已经连续两年亏钱,两年合计亏了20多亿。以前做生意好的时候毛利率还能有30%,现在只剩5%,忙活一年基本白干。靠主业赚钱还债,现在根本不现实。
2. 兜里没钱、负债很高,现金流很紧张
看2026年一季度的财报就能看明白:公司手里能动用的现金只有23亿,但外面欠的有息负债高达95亿。钱根本不够还债,手里现金流一直吃紧,资金压力特别大。
3. 押注多年的氢能,基本算转型失败
原本指望氢能翻身,结果彻底落空。氢能收入直接砍半,从7.92亿跌到4.09亿。当初专门用来做氢能的募资项目也停了,钱全部挪来补窟窿、救公司现金流。砸了8年钱,一点水花没起来,完全是失败的转型。
4. 公司治理瑕疵不少,市场信任度低
之前因为资金管理不规范被监管点名,5个高管也被通报,公司内部管理确实不太行。再加上大股东所有股票全部质押了,一点缓冲空间都没有,股权风险悬在头顶,投资者自然不敢放心。
二、风险梳理
致命风险:债务兑付缺口
这是整只转债最核心、也是唯一可能造成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8年4月有一笔27.89亿的转债到期,按照现在的现金资产测算,大概还差4.76亿的资金缺口,兑付压力实打实存在。目前公司营收已经大幅下滑,如果后续出现这几种情况,就会直接爆雷:生意继续变差、评级再降借不到新钱、大股东股票爆仓连累公司,资金链直接绷不住。
重大风险:主体信用评级持续下调
评级机构早就说过它还债压力很大,评级也从之前的AA-降到了A+。要是评级再往下掉,机构就会批量卖出,债券价格会跟着大跌,走势会越来越差。
中等风险:行业涨价红利被上游挤占
最近焦炭虽然涨价了,但实惠基本都被上游挖煤的企业赚走了,炼焦的基本没利润,说白了就是给煤矿打工。好在美锦自己有煤矿,能抵消一部分亏损,不至于亏得更惨。
次要风险:治理瑕疵+氢能持续烧钱
这些问题会一直拖累股价、让大家不信任公司,长期看着很糟心,但不会直接让公司还不上钱暴雷,属于磨心态但不致命的问题。
三、利好因素
1. 焦炭周期拐点
焦炭新的涨价正式落地,目前已经经过了多次涨价,行业行情有在回暖了。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业绩是利好因素。
2. 业绩趋势在慢慢变好
目前公司营收慢慢回暖,亏钱的幅度也在不断缩小,2026年一季度营收同比涨了3%,整体情况在一点点变好。随着焦炭行情持续好转,公司手里的现金流也能慢慢宽松起来。
3. 转债弹性不错
现在转债的溢价30%多还不算离谱,后续只要正股涨,转债基本都会跟着涨,赚钱的机会还是有的。
4. 底子不算薄,有兜底资产
它是行业里的头部企业,家底很厚,净资产有147亿。手里握着煤矿、炼焦产能、氢能资产这些值钱的东西。看着差4.76亿的还债缺口,但以它的家底来看,完全不是无解的死局,有资产可以兜底。
四、我的个人最终判断与操作思路
1. 抓核心:只盯偿债能力,其余都是杂音
说白了,公司所有的问题,根源都是还债压力大。评级下降、管理差、氢能亏钱,都是因为缺钱还债衍生出来的小问题。后续还是要盯现金流情况,。
2. 实操定位:高收益博弈债,不能重仓
这只转债不是稳赚的低价安全标的,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博弈品种。
参与的话只能小仓位试试水,接受它的不确定性。不赌一夜翻身大涨,也不认定一定会暴雷,跟着公司实际情况慢慢看、灵活操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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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laolii 、gaokui16816888 、文撕墨客
@nirvana1982
当初减资清偿也是一起争取。。这次也可以尝试。
问了AI,这里面最关键的点是是否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个有点模糊。除非有明确的发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否则应该很难认定。情节是否严重 得证监会 或者交易所认定。 这次看底牌。。。下修不到底,价格不上去。再可以维权。。。起码有回售预期。。
当初减资清偿也是一起争取。。这次也可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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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保平安
根据内容,美锦是否可以申请回售?问了AI,这里面最关键的点是是否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个有点模糊。除非有明确的发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否则应该很难认定。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723&stockCode=000723&announcementId=1225366494&announcementTime=2026-06-13
山西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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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文撕墨客
根据内容,美锦是否可以申请回售?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723&stockCode=000723&announcementId=1225366494&announcementTime=2026-06-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赵嘉、朱庆华:经查,我局发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23年的违规内容,拖延到26年才整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大量违规行为、超期行为,公司、公司管理层也存在大量违规行为。
公司涉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
的下列条款:
https://docs.static.szse.cn/www/lawrules/rule/stock/supervision/mb/W020260424697663462755.pdf
6.3.1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存在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保荐人应当结合前期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文件,具体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的主 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者用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同时也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下列条款
上市公司依据本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超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等事项,情节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二)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信息: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投资计划等;(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就多项违规内容,属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者用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723&stockCode=000723&announcementId=1225366494&announcementTime=2026-06-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赵嘉、朱庆华:经查,我局发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23年的违规内容,拖延到26年才整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大量违规行为、超期行为,公司、公司管理层也存在大量违规行为。
公司涉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
的下列条款:
https://docs.static.szse.cn/www/lawrules/rule/stock/supervision/mb/W020260424697663462755.pdf
6.3.1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存在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保荐人应当结合前期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文件,具体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的主 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者用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同时也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下列条款
上市公司依据本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超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等事项,情节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二)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信息: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投资计划等;(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就多项违规内容,属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者用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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