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好像对可转债也规定了收盘竞价。
关于收盘竞价的原文是这样的:
关于收盘竞价的原文是这样的:
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虽然修订说明里的主语写的是“基金”,但翻看征求意见稿原文,主语其实是“证券”。这就很微妙了,“证券”涵盖了可转债和存托凭证。换句话说,我理解这就是在宣告:沪市可转债也要有收盘竞价了。这对热衷于炒新债的资金来说,绝对是个重磅利好。
Edge
Chrome
Firefox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