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转债如何回复?还是不予回复?

转让豁免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就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或“美锦能源”)与投资者签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协议》(下称“原协议”) ,双方就上市公司清偿投资者所持美锦转债(证券代码127061,下称“标的转债”)对应债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因美锦转债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收到了投资者的诉求,就近期市场波动情况及投资者获益的可能性,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上市公司安排了本次美锦转债转让豁免(下称“本次豁免”)事宜,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与投资者确认相关事宜。

本次豁免期间为原协议签署日至公司按照原协议第2.4.2条向投资者发出邮件通知(下称“最终确权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上市公司同意,在豁免期间,投资者可针对标的转债进行转让、行使转股权,但受让人无权就受让部分进行提前清偿。

投资者应于每次转让操作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投资者的联系邮箱,将转让美锦转债或行使转股权的相关情况通知美锦能源(通知应包含转让/转股的转债数量和最新持仓证明)。

上市公司发送最终确权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投资者不得再行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转债、行使转股权,否则因此导致中证登可注销数量少于标的转债数量的,将导致投资者所持全部标的转债注销失败,进而无法获得清偿款项,出现前述情形的,视为投资者主动放弃全部标的转债的提前清偿的权利。

上市公司将按照以下数量孰低者向交易所、中证登申报注销投资者所持标的转债:(1)2024年7月5日持仓证明载明的数量;(2)自2024年7月5日下午收市至上市公司发送最终确权通知之日(含)起三个工作日止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持有美锦转债的最低数量。上市公司清偿数量最终以中证登实际注销的投资者所持美锦转债数量为准。

如果投资者同意或确认邮件中的条款,请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通过回复此邮件的方式表示投资者的同意或确认。一旦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我们将视为合意已经达成,并按照邮件内容执行。如果投资者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未回复或回复不同意邮件内容,我们将理解为合意未能达成,投资者放弃本次豁免。

我们期待投资者的回复,并希望我们能够顺利达成协议。如果投资者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澄清,请随时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
发表时间 2024-10-30 10:40     最后修改时间 2024-10-30 10:41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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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k1978 - 慢,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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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007
回复是多权利,应该回复
不回复也能卖,而且没有义务通知美锦公司,回复了就有义务通知了
2024-10-30 21:26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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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k1978 - 慢,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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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合同大家收到了么?
2024-10-30 21:25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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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007

赞同来自:

回复是多权利,应该回复
2024-10-30 20:44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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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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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复
2024-10-30 16:08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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