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关于家家悦(603708)侵害可转债投资人合法权益

家家悦减资触发清偿,在已经发布了清偿公告的前提下,又发布公告要求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家家悦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企图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虽然家悦转债还在面值以上,但本人认为家家悦滥用债券持有人会议违法违规,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已向公司,证监会和上交所写信投诉,希望有同感的集友也一起投诉。净化投资环境,从你我做起。同样恶心人的还有福莱转债。

附:
关于家家悦(603708)董事会侵害可转债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投诉

尊敬的证监会、上交所:
家家悦于2024年1月3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要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家家悦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家家悦的行为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出投诉,具体如下:
一、减资清偿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侵害。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权利的生效并不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前提,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家家悦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而今却试图通过利用债券持有人会议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明显违反《公司法》精神。实践中,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引起的可转债清偿也时有发生。比如思创医惠、新希望均通过下调转股价避免了可转债清偿,实现公司与投资人的双赢;美锦能源则是探索出了实现可转债清偿的可行方案。以上均是上市公司尊重和重视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正面案例。
二、家家悦的行为事实上违反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并不是上市公司用来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工具。董事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提出的方案应当有利于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但此次提案却是单方面剥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完全不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明显违反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设立初衷,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且,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只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明显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参与,结果势必将绝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拒之于门外。家家悦妄图通过操纵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法侵害债券持有人权利的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该行为反应出家家悦不尊重投资者,漠视投资者权利,是不遵守规则不遵守法律的赤裸裸的野蛮行径。
具体诉求:一:要求家家悦废除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提案,并重新提出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提案。二、要求家家悦充分落实《公司法》赋予债券持有人关于减资清偿的权利,该权利不得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题而灭失。三、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增加网络投票的通道,便于中小投资者参与。
发表时间 2024-01-03 17:40     来自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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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变好
这个没必要,浪费时间,给上交所添麻烦
什么叫给上交所添麻烦?上交所就是为人民服务的。
与其让上交所发那么多垃圾股,不如让他们把时间花在给中小投资者办点实事上。
2024-01-03 20:24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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