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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新希望设置回复承诺函门槛一事予以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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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公司在接到债权人清偿要求邮件之后设置回复承诺函为条件来确定债权人清偿的权利是否有效,这是不合规且不合法的行为,且公示期过短 ,且没有在三大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权威媒体进行公示披露,这是新希望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债权人已发送清偿邮件的可以不予理会,清偿权力依然有效。我奉劝新希望公司切勿悬崖勒马,市场不是法外之地,立即停止甩锅行为,不要伤害投资者的感情,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回到和债权人谈判,全力促进转股的正确轨道上来,否则一切后果由新希望公司自行承担。
发表时间 2023-12-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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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雄阿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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