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丰山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
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4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 年 6 月 27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
例调整公告。
@帅牛 这次不能不给金币吧!
“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丰山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
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4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 年 6 月 27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
例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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