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所谓受害者里面其实有的人已经知道自己的钱可能没进银行账户了,所以使劲在那儿搅合说村镇银行不承认银行存款,把所有买了河南这几家村镇银行的人都给裹挟进去了。
我来给大家理一下:本次村镇银行事件中有两类人:
第一类人:自己开了二类卡,然后用自己名下的一类卡把钱转进自己名下的村镇银行二类卡。这种是存款无疑,因为一类卡明细都写的很清楚。
第二类人:自己开了二类卡,但是呢银行小程序页面提示不能转账,只能充值。于是有一帮人就用了充值功能,但是这个充值在扣款的银行明细里显示是消费,相关资金进了一个大的资金账号。
说实在的充值的操作确实是有漏洞的,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这部分钱如果没有登记在储户名下银行卡里,那大概率不是存款,相关银行也没有就这部分资金缴纳存款保险的保费,于是第二类人的钱,是没有存款保险的兜底赔付的。但是呢,因为是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涉案,此时构成表见代理,于是第二类人的钱应该由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和历年利润来赔偿。
为什么这波里面事情闹得这么大?
首先经侦办案是需要时间的,其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经侦是可以先冻结涉案资金的。等事情查清楚,第一类人的钱肯定会偿付的。第二类人的就看村镇银行有没有赔偿能力。
所以,现在已经反应过来的第二类人开始在各种渠道说:河南不认存款了啊,什么要求当地政府兜底啊,“存款自由”这种话。更有甚者,煽动中小银行的储户取款,目的就是引起zy的重视,希望给他们的钱款兜底。
总结起来就是,挣钱的时候自己没常识(银行卡竟然不接受转账都有人信),亏钱了就找政府。
我来给大家理一下:本次村镇银行事件中有两类人:
第一类人:自己开了二类卡,然后用自己名下的一类卡把钱转进自己名下的村镇银行二类卡。这种是存款无疑,因为一类卡明细都写的很清楚。
第二类人:自己开了二类卡,但是呢银行小程序页面提示不能转账,只能充值。于是有一帮人就用了充值功能,但是这个充值在扣款的银行明细里显示是消费,相关资金进了一个大的资金账号。
说实在的充值的操作确实是有漏洞的,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这部分钱如果没有登记在储户名下银行卡里,那大概率不是存款,相关银行也没有就这部分资金缴纳存款保险的保费,于是第二类人的钱,是没有存款保险的兜底赔付的。但是呢,因为是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涉案,此时构成表见代理,于是第二类人的钱应该由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和历年利润来赔偿。
为什么这波里面事情闹得这么大?
首先经侦办案是需要时间的,其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经侦是可以先冻结涉案资金的。等事情查清楚,第一类人的钱肯定会偿付的。第二类人的就看村镇银行有没有赔偿能力。
所以,现在已经反应过来的第二类人开始在各种渠道说:河南不认存款了啊,什么要求当地政府兜底啊,“存款自由”这种话。更有甚者,煽动中小银行的储户取款,目的就是引起zy的重视,希望给他们的钱款兜底。
总结起来就是,挣钱的时候自己没常识(银行卡竟然不接受转账都有人信),亏钱了就找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