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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生1234
尊敬的深交所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申报清偿的标准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沟通的方式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目前该业务无标准化流程,实操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持有人向公司申报债权
2)公司二次确权统计数量
3)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持有人邮寄)
4)通过中登回收可转债份额并打款到银行卡
该过程繁琐且无期限约束,部分公司在申报阶段设置弹簧门、部分公司在中间步骤无限期拖延清偿流程,比如文科股份002775、龙星化工002442等,均存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现象。恳请贵所短期对于上市公司清偿完成期限做出窗口指导,可参考最近完成清偿的回盛生物300871,避免上市公司恶意拖延行为。像贵所上市科顺股份300737,已经于2024年8月8日完成第一步骤(上述申报债权),并于2024年9月3日提示投资者进行第二步骤的二次确权,但在第二步骤并未给定约束期限,希望深交所能够对于目前这类正在进行清偿的上市公司给予清偿时限的窗口指导,防止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同时建议设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二者从操作层面具有相似性,这样既方便投资者、又可减少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避免清偿过程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
回盛转债清偿债权登记截止日:7月2日、 9月9日已清偿完毕。别给它时间,直接给深交所发邮件施压,标题里点名科顺,我上周就发过了,改了那位兄台的文本,供参考:
现在二次确权,和回盛的进度相似,再给它一个月时间,否则直接投诉!
尊敬的深交所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申报清偿的标准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沟通的方式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目前该业务无标准化流程,实操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持有人向公司申报债权
2)公司二次确权统计数量
3)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持有人邮寄)
4)通过中登回收可转债份额并打款到银行卡
该过程繁琐且无期限约束,部分公司在申报阶段设置弹簧门、部分公司在中间步骤无限期拖延清偿流程,比如文科股份002775、龙星化工002442等,均存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现象。恳请贵所短期对于上市公司清偿完成期限做出窗口指导,可参考最近完成清偿的回盛生物300871,避免上市公司恶意拖延行为。像贵所上市科顺股份300737,已经于2024年8月8日完成第一步骤(上述申报债权),并于2024年9月3日提示投资者进行第二步骤的二次确权,但在第二步骤并未给定约束期限,希望深交所能够对于目前这类正在进行清偿的上市公司给予清偿时限的窗口指导,防止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同时建议设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二者从操作层面具有相似性,这样既方便投资者、又可减少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避免清偿过程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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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12345asd
这个可能应该挺大的。但是科顺这么搞确实有些那个,明显向市场传递了错误的信号,并且它还在修改下修期限后减持了可转债,自己提议-转债涨-自己弃权,有点不太合规了。这个我觉得应该可以投诉他。很明显违规了,误导市场。偷偷出货,利用大股东的信息优势地位,做出这种违规行为,真的让人不耻,坚决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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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生1234
估计大股东想修,被国资否了,1亿股反对估计是国资投的。这个可能应该挺大的。但是科顺这么搞确实有些那个,明显向市场传递了错误的信号,并且它还在修改下修期限后减持了可转债,自己提议-转债涨-自己弃权,有点不太合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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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看到这个提问,我来兴趣了,我总结一下,怎样规避像科顺这样的垃圾公司,我确信买这样的债,给你抄底了也是很难赚钱的。
我总结一下垃圾转债的新定义有几点:
1.敢变更转债不下修期限的公司。理由:无规矩不成方圆,以后也会有为了避免回售,公司继续变更不下修期限,这是套路。代表债:利群,科顺,等等。
2.下修被否定,说明公司股票不行,大股东配债的想高抛走人。大股东配债的要是真跑了,这债就死定了。股债一起死亡螺旋下跌,太恐怖了。代表债:科顺
3.触发了下修,但不规范出公告的公司,比如默认不下修的公司,和投资者玩暧昧,模棱两可。下次想下修了就突然宣布下修。表明了就是公司偷奸耍滑。代表债:太多了,自己去查找。
4,为了避免回售,每次必定下修一分钱的恶心公司。这种债可以提前预判出来的,尽早远离不要参与。实属公司无奈才走到这步。回不了头的了,转债没救了,参与者只能靠赌到期还钱这条路。这条路走的很艰辛,没有盼头。就好像赌一个老赖在临死前良心发现,能还自己钱一样。代表债:山鹰,维尔
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到你们,我的话讲完了,谢谢各位。
我总结一下垃圾转债的新定义有几点:
1.敢变更转债不下修期限的公司。理由:无规矩不成方圆,以后也会有为了避免回售,公司继续变更不下修期限,这是套路。代表债:利群,科顺,等等。
2.下修被否定,说明公司股票不行,大股东配债的想高抛走人。大股东配债的要是真跑了,这债就死定了。股债一起死亡螺旋下跌,太恐怖了。代表债:科顺
3.触发了下修,但不规范出公告的公司,比如默认不下修的公司,和投资者玩暧昧,模棱两可。下次想下修了就突然宣布下修。表明了就是公司偷奸耍滑。代表债:太多了,自己去查找。
4,为了避免回售,每次必定下修一分钱的恶心公司。这种债可以提前预判出来的,尽早远离不要参与。实属公司无奈才走到这步。回不了头的了,转债没救了,参与者只能靠赌到期还钱这条路。这条路走的很艰辛,没有盼头。就好像赌一个老赖在临死前良心发现,能还自己钱一样。代表债:山鹰,维尔
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到你们,我的话讲完了,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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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ander2016
随后一系列的操作整合到一起,
机械地合乎规定但不合情理,
但仅仅降低了公众对该公司的评价,
可转债的持有者或投资人对其无可奈何。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8月21日董事会全票通过,作为召集会议的董事长(大股东)推测应该是投的同意票,这是不是算向市场明示大股东意思?9月12日股东会,据公告推测作为董事长也是参会的,但是投的弃权票。这么短时间内同一个个人作出基本相反的意思,事后看、从盘面看,都是上市公司披露工具调动并影响了市场情绪!关键的一步是调整不向下修正期限,
随后一系列的操作整合到一起,
机械地合乎规定但不合情理,
但仅仅降低了公众对该公司的评价,
可转债的持有者或投资人对其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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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ander2016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8月21日董事会全票通过,作为召集会议的董事长(大股东)推测应该是投的同意票,这是不是算向市场明示大股东意思?9月12日股东会,据公告推测作为董事长也是参会的,但是投的弃权票。这么短时间内同一个个人作出基本相反的意思,事后看、从盘面看,都是上市公司披露工具调动并影响了市场情绪!估计大股东想修,被国资否了,1亿股反对估计是国资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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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信息显示:8月21日董事会全票通过,作为召集会议的董事长(大股东)推测应该是投的同意票,这是不是算向市场明示大股东意思?9月12日股东会,据公告推测作为董事长也是参会的,但是投的弃权票。这么短时间内同一个个人作出基本相反的意思,事后看、从盘面看,都是上市公司披露工具调动并影响了市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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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yongping
网络和现场投票共196人,代表股份3.86亿股。大股东还清仓式减持转债,以为为了投票权,看来是我们把他们想得太善良了!!
中小股东184人,其中现场投票0人,网络投票184人,共代表股份0.097亿股。
大股东12人中,现场投票8人,代表股份0.148亿股,平均0.02亿股/人;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3.62亿股,平均0.9亿股/人。前十大股东中,只有第一大股东陈伟忠超过0.9亿股、为2.73亿股;所以,网络投票4人中,必然有一人是陈伟忠。
投票结果中,弃权2.8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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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etert
辣鸡公司你说你要还钱,你改下修期限做什么?你说你不下修,你董事会为啥通过下修提议,股东大会又不作为?合着股东大会开着玩的。
我写了投诉科顺转债的邮件,大家可以参考,也发给交易所、证监会,人多力量大:这种公司只能不停的投诉,太不要脸了,算是吃到苍蝇了!
尊敬的证监会、交易所有关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线上申报清偿的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标准化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持有人先向公司申报;
2、公司统...
辣鸡公司你说你要还钱,你改下修期限做什么?你说你不下修,你董事会为啥通过下修提议,股东大会又不作为?合着股东大会开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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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和现场投票共196人,代表股份3.86亿股。
中小股东184人,其中现场投票0人,网络投票184人,共代表股份0.097亿股。
大股东12人中,现场投票8人,代表股份0.148亿股,平均0.02亿股/人;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3.62亿股,平均0.9亿股/人。前十大股东中,只有第一大股东陈伟忠超过0.9亿股、为2.73亿股;所以,网络投票4人中,必然有一人是陈伟忠。
投票结果中,弃权2.8亿股。即陈伟忠一定投了弃权票。
中小股东184人,其中现场投票0人,网络投票184人,共代表股份0.097亿股。
大股东12人中,现场投票8人,代表股份0.148亿股,平均0.02亿股/人;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3.62亿股,平均0.9亿股/人。前十大股东中,只有第一大股东陈伟忠超过0.9亿股、为2.73亿股;所以,网络投票4人中,必然有一人是陈伟忠。
投票结果中,弃权2.8亿股。即陈伟忠一定投了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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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投诉科顺转债的邮件,大家可以参考,也发给交易所、证监会,人多力量大:
尊敬的证监会、交易所有关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线上申报清偿的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标准化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持有人先向公司申报;
2、公司统计核实持仓;
3、公司再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
4、冻结可转债份额并线下打款到银行卡等流程。
该流程非常繁琐,而且部分公司如科顺股份,无故拖延清偿款流程(减资公告6月27日发布,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清偿进展,同期其他上市公司如回盛生物等,清偿流程早已全部结束),涉嫌人为制造清偿障碍、实质性逃废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投资者与公司联系后无果的情况下,恳请有关部门考虑:
1、督促科顺股份加快办理清偿工作,尽快偿付投资者;
2、尽快建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方便投资者及减少有关部门、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大幅减少清偿过程中的种种争议及投诉。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阅读!
收件人:gzly@csrc.gov.cn, cis@szse.cn
前一个是证监会邮箱,后一个是深圳交易所。之前投诉的其他公司很快就有回复了,说明还是有用的。希望大家勇于维权!!!
尊敬的证监会、交易所有关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线上申报清偿的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标准化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持有人先向公司申报;
2、公司统计核实持仓;
3、公司再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
4、冻结可转债份额并线下打款到银行卡等流程。
该流程非常繁琐,而且部分公司如科顺股份,无故拖延清偿款流程(减资公告6月27日发布,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清偿进展,同期其他上市公司如回盛生物等,清偿流程早已全部结束),涉嫌人为制造清偿障碍、实质性逃废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投资者与公司联系后无果的情况下,恳请有关部门考虑:
1、督促科顺股份加快办理清偿工作,尽快偿付投资者;
2、尽快建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方便投资者及减少有关部门、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大幅减少清偿过程中的种种争议及投诉。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阅读!
收件人:gzly@csrc.gov.cn, cis@szse.cn
前一个是证监会邮箱,后一个是深圳交易所。之前投诉的其他公司很快就有回复了,说明还是有用的。希望大家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