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航天宏图公告,公司拟将部分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投入调整至项目研发投入,并减少芜湖智造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减少芜湖智造无人机生产实施地点,将其合并至其他无人机产线。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目前公司不承认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拒绝回售。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目前公司不承认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拒绝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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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技术】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受理。针对您举报航天宏图(以下简称公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本所答复如下:
根据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出具的材料,可转债募投项目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总投资额121,851.02万元,包含人员工资及其他投入合计46,251.02 万元。公司及券商认为,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对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的投入,加大项目研发投入,仅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募投项目未取消或终止、未实施新项目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因该调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感谢您对本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13日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受理。针对您举报航天宏图(以下简称公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本所答复如下:
根据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出具的材料,可转债募投项目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总投资额121,851.02万元,包含人员工资及其他投入合计46,251.02 万元。公司及券商认为,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对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的投入,加大项目研发投入,仅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募投项目未取消或终止、未实施新项目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因该调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感谢您对本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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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举报了 gzly@csrc.gov.cn
关于航天宏图及宏图转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违法违规操作募集资金用途的举报信
尊敬的监管部门领导:
您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在这一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金融理论的指引下,金融市场的严监管成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
然而,近期我们发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宏图”)及宏图转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操作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一、航天宏图发布的《航天宏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中,存在变相将募集资金 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的原则,漠视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则,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国信证券在《航天宏图: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公告中,默许改变资金用途的实际情况,认可将发放工资等 1 亿元编制入项目用途。作为主承销商,漠视监管规则,伙同公司编造项目资金用途,这种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严重失职。
三、我们强烈诉求航天宏图和国信证券立即改正错误,将募集资金回归到原定的合法用途,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的行政处罚,以维护中小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操作,对于这种公然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正和投资者的信心。
关于航天宏图及宏图转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违法违规操作募集资金用途的举报信
尊敬的监管部门领导:
您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在这一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金融理论的指引下,金融市场的严监管成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
然而,近期我们发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宏图”)及宏图转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操作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一、航天宏图发布的《航天宏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中,存在变相将募集资金 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的原则,漠视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则,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国信证券在《航天宏图: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公告中,默许改变资金用途的实际情况,认可将发放工资等 1 亿元编制入项目用途。作为主承销商,漠视监管规则,伙同公司编造项目资金用途,这种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严重失职。
三、我们强烈诉求航天宏图和国信证券立即改正错误,将募集资金回归到原定的合法用途,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的行政处罚,以维护中小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操作,对于这种公然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正和投资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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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图转债的更改用途触发了回售条款。根据相关法规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过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宏图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更,持有该债券的投资者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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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重大变化”如何界定,全网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
但是最近变更的富春转债变更项目,占募资金额的30%,铭利达占70%,而宏图只占10%。
从我的角度来说不算重大变更。
那就看看变更的定义吧。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除外);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4. 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首先宏图没有实施新的项目,他是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特锐德(30000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2018.07)、沃格光电(603773)。理论上不属于募集资金变更,但是我支持投诉试试。
“重大变化”如何界定,全网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
但是最近变更的富春转债变更项目,占募资金额的30%,铭利达占70%,而宏图只占10%。
从我的角度来说不算重大变更。
那就看看变更的定义吧。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除外);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4. 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首先宏图没有实施新的项目,他是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特锐德(30000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2018.07)、沃格光电(603773)。理论上不属于募集资金变更,但是我支持投诉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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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面
倒是可以投诉下,个人觉得应该算,需要给清偿机会。只是如果监管认为算的话,公司估计又会开会取消吧...尽是这种猫捉老鼠的事,说明监管漏洞多,处罚不严,使得上市公司各种试探,毕竟也不用什么成本。
五、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系基于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ZJH的意见是:不存在变相...监事会,不是证监会...
倒是可以投诉下,个人觉得应该算,需要给清偿机会。只是如果监管认为算的话,公司估计又会开会取消吧...尽是这种猫捉老鼠的事,说明监管漏洞多,处罚不严,使得上市公司各种试探,毕竟也不用什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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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系基
于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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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的意见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这事情,ZJH的问题很大
把募集给购买生产材料的资金挪给发员工工资。。。。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过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又感觉,变更的募集资金并不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以变成不是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系基
于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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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的意见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这事情,ZJH的问题很大
把募集给购买生产材料的资金挪给发员工工资。。。。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过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又感觉,变更的募集资金并不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以变成不是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