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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标的转债清偿过程中,如存在对标的转债付息的情形的,乙方应于取得收益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收益;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支付上述收益的,甲方有权在清偿价款中扣除相应收益
这个条款改成
如最终清偿日期在2024年8月21日前的,而乙方收到2024年度1.5%的转债利息收益,乙方应于取得收益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收益;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支付上述收益的,甲方有权在清偿价款中扣除相应收益
这个条款改成
如最终清偿日期在2024年8月21日前的,而乙方收到2024年度1.5%的转债利息收益,乙方应于取得收益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收益;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支付上述收益的,甲方有权在清偿价款中扣除相应收益
- 6.1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第2.1条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转债全部清偿款项的,甲方应当自逾期支付清偿款项之日起按照未付清偿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这个条款改成
6.1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第2.1条约定期限(2024年10月14日)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转债全部清偿款项的,甲方应当自逾期支付清偿款项之日起按照未付清偿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在“六、违约责任”增加一条条款,内容如下
乙方收到清偿款后,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转债注销工作,否则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清偿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