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公司恶意拖延逃避塞力转债清偿款支付
尊敬的监管机构各位领导:
2024年6月29日,塞力斯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第二条清偿安排(二)中称:预计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可以完成初步确权,计划两周内完成二次确权。还款将于二次确权完成后三个月内进行清偿,具体还款进度因资金筹措等存在不确定性。这个公告内容无论是清偿期限,还是清偿确定性都让广大投资者难以接受,并合理质疑塞力斯医疗科技公司是恶意拖延逃避塞力转债(113601)清偿款支付。
2024年6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中第四条提到:“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现在国家和监管机构都在大力呵护投资者,出台相关规定。这一公告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更展示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也得到了我们投资者的积极拥护。塞力医疗的这种肆无忌惮侵犯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与监管部门希望呵护投资者的行为背道而驰。
现投诉塞力医疗的恶意行为,及相关诉求,如下。希望监管部门能及时处理:
一、塞力医疗恶意拖延清偿时间,违反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1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可转债清偿虽在历史上比较少,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案例可依。可转债历史上清偿案例:2023年10月10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清偿公告,于同年11月24日清偿申报截止。于同年12月22日,美锦公司清偿款转账至投资者银行账号。于同年12月26日完成可转债清偿注销工作,并支付延误注销1天的补偿利息。从清偿申报截止到清偿款给付,美锦公司用时28天。
美锦公司的可转债清偿案例已在去年顺利完成。无论从流程还是转账时间各方面,都有清晰的路径。美锦公司做为第一个可转债清偿的公司,无参考案例,显然具备更大实操难度。而塞力转债做为今年清偿的转债,有前者的案例可借鉴,完全没有任何理由,在清偿申报结束后还需三、四个月的时间进行清偿付款。并且塞力医疗的公告还提到:“具体还款进度因资金筹措等存在不确定性”。这无疑是告诉投资者,根据他们的资金情况,清偿款到账无法确定时间。此等恶意行为,完全是无视国家法律与监管部门规定。
从发出公告到截止,有45天的时间。可转债投资人申报了债权,该项债权应视为到期。且目前距离申报截止日又过去了两周多,借鉴以前清偿案例的时效,无论从哪方面,塞力医疗都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清偿款项。塞力医疗应参考前期清偿案例,在合理期间内给付清偿款,而不是三、四个月如此不合理的时效。塞力医疗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请求相关监管部门,督促塞力医疗尽快清偿相关债务,并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塞力医疗未如实告知,恶意逃避清偿款。
塞力医疗5月1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该公告中并未提及清偿还款存在不确定性。但塞力医疗6月29日发布《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却提示清偿还款存在不确定性。塞力医疗应在5月1日发布通知债权人的清偿公告时,即做出相关清偿款的支付准备。根据塞力医疗的营业规模,及相关债项的清偿金额,若公司如历史财报所示,该清偿款的偿还,对公司应不会造成过大的经营压力。如产生过大的经营压力,而无法及时付出款项,是否可理解为公司有其它侵占行为?或其它对股东或债券投资者的侵权行为?塞力医疗5月1日的公告,未将清偿存在不确性的情况如实告知投资者,使投资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巨大的损失。塞力医疗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及时支付清偿款。
三、塞力医疗违规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侵犯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塞力医疗2020年8月发行5.4亿元的可转债,根据塞力医疗2024年4月27日发布《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4月27日,塞力医疗承诺投资项目实际只投资了3400万,未投入资金达3.39亿元。现可转债的发行期限已过近四年,只有二年多债权便要到期,而投资项目严重不及预期进度。未投入项目资金都被塞力医疗违规补充流动资金,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侵犯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14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如下要求:(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请求相关监管部门督促塞力医疗立即改正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错误做法,马上归还募集资金并增加担保。同时,因为塞力医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应该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回售。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塞力转债的保荐机构,多次同意塞力医疗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损害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希望监管部门能严肃处理。不能因为塞力医疗这一个公司的违法违规,和轻视监管、轻视投资者的行为,破坏整个可转债市场的信用。目前还有美锦,鹿山,绿茵,回盛,威派,科顺等众多公司正在进行可转债的清偿,塞力医疗的这一行为如任由其发展,后期会不会有更多公司有样学样,肆无忌惮侵犯更多投资者权益?令监管更加困难,引发更多社会矛盾,引起更多投资者对投资市场的不信任。塞力医疗的这一行为完全违背了我们国家发展经济,完善金融市场,和谐社会的初衷。在这个需要快速恢复市场信心的阶段,塞力医疗的行为更不应去放任。
最后呼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可转债清偿等相关规定流程,明确清偿各流程相关时间。为投资者从源头上阻断极个别公司的恶劣行为,为上市公司明确清偿流程做出规范指导。
转债投资者: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根据公司公告,其2021年6月18日回购的股票,满三年了,需要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有效期已满三年或即将满三年, 由于作为可转债库存股这部分的回购股份并未完全被可转债转股使用,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股份。
按公司法规定,股票注销应在清偿之后,也就是清偿应当于24年6月18日前完成。
实际上债券清偿及注销回购股票的被延后是公司违约,除了本金和利息外,期间的资金占用应该让公司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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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投诉路径。
投诉路径:证监会管网-交流互动-12386服务平台-我要举报
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login.jsp
投诉路径:上交所官网-监管-诉求受理中心
http://www.sse.com.cn/home/sqslzx/scztjb/
还有个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4001876699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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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的投诉,但是非常难。搜特和华英证券早就把各种违约都给你们演示过了,有受到处罚吗?是的,应该是非常难。所以我们更应该提出诉求,应该更多的债友团结。如果不提,只会成了默认这些侵害权益的事情。。。也是无耐之举。。
这是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投诉路径。投诉路径:证监会管网-交流互动-12386服务平台-我要投诉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login.jsp投诉路径:上交所官网-监管-诉求受理中心http://www.sse.com.cn/home/sqslzx/scztjb/还有个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4001876699这个电话一直没打通,请教集友,这个中小投资者想投诉...这个中小投资者400的电话打通了,他们只能通过电话反映,没有邮件之类的文字形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也打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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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现场一起去的朋友吗?或是如果也想去现场的朋友,却无法过来的,可以将投诉内容署名签字,我一起打印了带过去,表达诉求。起码多几个人投诉,也让监管局多重视一分。
投诉路径:证监会管网-交流互动-12386服务平台-我要投诉
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login.jsp
投诉路径:上交所官网-监管-诉求受理中心
http://www.sse.com.cn/home/sqslzx/scztjb/
还有个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4001876699这个电话一直没打通,请教集友,这个中小投资者想投诉除了打电话外,有邮件的方式吗?
为有效消除公司故意拖延的不良动机,建议要求塞力医疗承诺,如在7月15日(申报截止日一个月)未能完成清偿,则每拖延一天,公司均要向债权人支付罚息(如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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