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5月21日下修转股价公告风险告知中明确违约风险,6月5日回复函中提出三点防违约措施,17日董事会提出了增加担保的议案。
梳理三份公告,核心就是从必违约到争取不违约的过程,历时近一个月。公司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个担保并不保险,被众人质疑也是理所应当的,只能算是上了第一层保险。那么后面还有手段吗?个人认为应该还有,请大家多多关注回复函中提到的实力机构和股东,既可以有效地维护股价,也可以仿照部分银行转债的做法,能不能成为现实,也许7月还有令人惊喜的公告,师母已呆巴!
梳理三份公告,核心就是从必违约到争取不违约的过程,历时近一个月。公司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个担保并不保险,被众人质疑也是理所应当的,只能算是上了第一层保险。那么后面还有手段吗?个人认为应该还有,请大家多多关注回复函中提到的实力机构和股东,既可以有效地维护股价,也可以仿照部分银行转债的做法,能不能成为现实,也许7月还有令人惊喜的公告,师母已呆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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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答比较中性,乐观的认为按时兑付板上钉钉,没问题了。悲观的认为只要没钱,说啥也没用,即所谓的信董秘输一半。个人认为兑付工作按规定正在执行,钱能不能全部到位还存疑虑。所以还得看一步走一步,也期待公司在最后十多天中公布按时兑付公告。
这个回答比较中性,乐观的认为按时兑付板上钉钉,没问题了。悲观的认为只要没钱,说啥也没用,即所谓的信董秘输一半。个人认为兑付工作按规定正在执行,钱能不能全部到位还存疑虑。所以还得看一步走一步,也期待公司在最后十多天中公布按时兑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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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feng2009
这个担保公告的意义在于将部分资产明确用于给可转债担保,这样清算的时候,这部分资产变卖所得用于偿还可转债。如果没有这个公告,可转债属无担保普通债权,和其他无担保债权一起平分未担保资产变卖所得。这相当于优先受偿权,得是法定情形才可以吧,不是公司出个公告就可以的,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