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5 增加一个回盛转债。
20240625 增加一个 恩捷转债(现价高于100,没有操作空间)
20240625 增加一个威派转债
20240626 根据热心网友推荐增加2个,翔鹭转债、联创转债,但是有网友发帖说公司不配合清偿。
20240627 根据网友信息,增加科顺转债
20240703 根据网友信息,增加科达转债
20240715 增加 文科转债
20240720 增加 火星转债,现价高于100,暂不进行跟踪
20240722 根据网友信息,增加 永02转债
20240724 根据网友信息,增加13046 金田转债 113068 金铜转债
20240726 根据网友信息,增加龙星转债、奥维转债,其中奥维现价100元左右,肉不多
20240726 增加国力转债
代码 名称 评级 减资公告日期 下修情况
113601 塞力转债 BBB+ 5月1日(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6个月不下修,20240731重新起算
127034 绿茵转债 AA- 5月20日(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下修计数中。6月22日发布跟踪评级,维持AA-稳定。 6月11日公告已经完成回购股份注销,这个不违法吗?
127061 美锦转债 AA- 5月21日(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已下修到底
113668 鹿山转债 A+(公司实控人保证担保) 提议下修,07月22股东大会下修到底。
123132 回盛转债 AA- 5月15日 6个月不下修,20241008重新起算,但是6月21日公告调整不下修日期到7月9日。6月17日公告已经完成回购股份注销,这个不违法吗?
113605 威派转债 A- 5月18日 7月16日不下修,重新计算
13046 金田转债 AA+ 113068 金铜转债 6月12日公告
113654 ** 永02转债** AA- 6月18日公告
龙星转债 6月24日公告 AA-
奥维转债 6月25日公告 AA-
123216 科顺转债 AA 6月27日 下修不到底
118035 ** 国力转债** A- 7月2日
113569 科达转债 A 7月3日 下修,不到底。
128127 文科转债 A- 7月16日
翔鹭转债 5月18公告
联创转债 5月22日公告
--------------------------
0630 为便于查阅,把清偿的时间窗口放到首页(我的算法提前1天)
几个减资债的申报窗口,集中记录下,按日期先后排序,方便查阅
113601 塞力转债 5月1日公告,(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23132 回盛转债 5月15日公告 ,(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13605 威派转债 5月18日公告,7月1日最后申报日。6月28日又发了减资公告,8月11日最后申报日。
127034 绿茵转债 5月20日公告,(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27061 美锦转债 5月21日公告,(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13668 鹿山转债 6月4日公告 ,(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13046 金田转债 113068 金铜转债 6.12公告(债权申报窗口已关闭)
113654 永02转债 6月18日公告,8月1日最后申报日
龙星转债 6月24日公告,8月8日最后申报日
奥维转债 6月25日公告,8月9日最后申报日
123216 科顺转债 6月27日公告,8月10日最后申报日
国力转债 7月2日公告,8月15日最后申报日
113569 科达转债 7月3日公告,8月16日最后申报日
128127 文科转债 7月16日公告,8月29日最后申报日
---------------------------------0630为便于查阅,把本人清偿邮件来往记录于此。
0622 update 进展,0625继续更新 ,0627更新, 0630更新,0705更新,0711更新,0715更新;0907更新;0917更新塞力、文科、奥维联系进展,0923更新文科、科达进展;0927更新科达 1013更新塞力、奥维、绿茵、美锦;1024塞力大结局;1025绿茵大结局;1115更新美锦、金田
Close 1、塞力转债: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已有邮件回复;追加的份额进行了补充申报,已有回复;保险起见,追加发出邮政挂号申报。申报结束后的6月18日,发出电子邮件沟通函要求了解清偿时间安排,没有答复。0626致电公司了解情况;0627收到二次确认函,已填写回复。0628塞力公告需要3个月完成清偿,并存在不确定性。只能静观其变。0809塞力发来清偿协议模版,本人认为显示公平,去信就不合理条款要求变更,等待答复ing; 0905下修不到底,0809发去的对清偿协议提出意见邮件也没有答复,准备着手投诉。0907发出修改版清偿协议征求塞力公司意见0910塞力公司答复拒绝,只能使用格式模版 0919寄发格式模版的清偿协议。1010塞力发来邮件启动清偿资料最终确认,本人按邮件要求扫码填报信息、邮件寄发中登持仓及流水证明。1012塞力发布公告,称资金已经到位1024清偿款到账,此案终结。
Close 2、美锦转债:
账户1: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已有邮件回复确认收到资料;▲要求7月8日前提供7月5日收市后持有份额证明。追加的份额进行了补充申报,等待答复ing;补充的份额一直没等到邮件确认,打了电话后,对方对补充申报回复了邮件确认;为保险起见,全部债权发送了邮政挂号信。7月5日收市持仓证明已发送。0710收到确认信,要求等待后续通知ing
账户2-1: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已收到确认邮件。7月5日收市持仓证明已发送。0710收到确认信,要求等待后续通知ing
账户2-2:追加的份额进行了补充申报,等待答复ing;同上2-1账户。
0814收到清偿协议模版,要求签署并提供资料。0827按要求寄发电邮(签署日持仓证明+流水)、填写在线标单、寄发书面协议签字件,等待处理答复.1013发送电子邮件催促美锦尽快返还盖章后的正式协议;1115美锦耍流氓不寄回生效协议,最终全部申报清偿。1118份额注销1119收到清偿款,此案终结。
Close 3、绿茵转债:
账户1: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已有邮件回复;要求7月4日收盘的持仓证明(请最晚于2024年7月8日18:00提交;0705持仓证明已发送;0710收到确认信,要求等待后续通知;0718收到邮件要求签署协议并提供资料,已发送2个电子邮件1个快递;等待后续ing
账户2: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已有邮件回复;要求7月4日收盘的持仓证明(请最晚于2024年7月8日18:00提交。0705持仓证明已发送;0710收到确认信,要求等待后续通知;0718收到邮件要求签署协议并提供资料,已发送2个电子邮件1个快递;等待后续ing
0816收到绿茵返回的合同快递。1012致电绿茵,答复说26日前完成清偿。25日资金到银行账户,反馈同意注销申请。此案终结。
Close 4、威派转债:
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等待答复ing;长时间没有答复,发送了电子邮件沟通函;收到确认函;持仓卖出,此案终结
Close 5、鹿山转债:
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次日邮件答复;观察鹿山0722股东大会下修后价格;下修到底次日0725高于100元卖出,此案终结。
Close6、金田转债:
申报电子邮件已发送,当日收到邮件收到确认;0730收到邮件要求确认清偿并提供持仓证明;0730晚,已邮件答复参加清偿并提供持仓证明;等待后续安排ing0907寄发沟通函了解进度,公司很客气次日邮件答复并专门来电解释正在推进。1115答复放弃清偿。
Close 7、永02(8.1关门)
账户1,持仓已卖出
▲8、奥维转债(8.9关门)
账户1:电子邮件已申报,0815收到邮件答复“清偿事项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联系您,敬请留意”,目前等待后续ing:0907寄发沟通函了解进度,一直没有答复0919电话询问,接电话王女士答复仍在推进中1012致电询问,奥维一直在推脱
Close 9、国立转债(8.15关门)
账户1,持仓已卖出
▲10、科达转债(8.16关门)
账户1,申报邮件已发送;0801收到答复“申报已进行登记,在申报期结束后后统一进行处理”;期间科达下修,价格冲到过107+; 0923电子邮件发送沟通函了解进度,等待答复ing;0926涨上去了,科达发来电子邮件要求确认是否有变动0927卖出大部分科达,留了10张走完清偿。
账户2(Caseclosed),申报邮件已发送,0801收到同上答复;继续等待ing;0925 账户2持仓抛出,账户2的科达结束清偿要求。
▲11、文科转债(8.19关门)
账户1-1,申报电子邮件已经发送;0808寄发邮政挂号信,等待答复ing;
账户1-2,补充申报邮件已经发送; 0808寄发邮政挂号信,,等待答复ing
0907寄发沟通函了解进度,一直灭有回应。0919致电询问,接电话的秦先生表示在现场清偿清单中没有查到,本人表示已经寄发电子邮件、邮政挂号信,对方记下姓名说查询后答复。本人表示1天之内要求答复,后续将采取有关投诉和法律措施。0923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投诉平台发出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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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已经发送邮件、注册账号进行投诉
证监会:gzly@csrc.gov.cn
证监会官网投诉: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index.jsp
投诉模板:
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股票代码688516)在2024年11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奥特维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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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奥维转债持有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奥维公司提出两个损害债权人的议案,请债权人积极参加反对奥维公司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投诉邮箱:
可以电子邮件登记、接受表决票扫描件电子邮件发送。
会议通知链接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bond&orgId=gfbj083...
证监会:gzly@csrc.gov.cn
证监会官网投诉: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index.jsp
投诉模板:
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股票代码688516)在2024年11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奥特维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113。本人认为奥特维的行为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出投诉,具体如下:
一、减资清偿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侵害。根据《公司法》第224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权利的生效并不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前提,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奥特维的公告,通知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而今却试图通过利用债券持有人会议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明显违反《公司法》。实践中,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引起的可转债清偿也时有发生,比如思创医惠、新希望、美锦能源等多家公司都是遵纪守法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的正面案例。另外,也跟奥特维公司一样计划召开债权人会议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垒知集团,在受到深交所的批评教育后认识到错误,于2024年3月7日也发布公告取消对应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二、奥特维的行为事实违背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初衷。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并不是上市公司用来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工具。但此次提案却是单方面剥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完全不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该行为反应出奥特维不尊重投资者,漠视投资者权利,是不遵守规则不遵守法律的赤裸裸的野蛮行径。
具体诉求:
1、要求奥特维取消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提案,并重新提出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提案。
2、要求奥特维充分落实《公司法》赋予债券持有人关于减资清偿的权利,该权利不得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题而灭失。对依法要求清偿的行为应予以支持,完善清偿程序,规范简化清偿通道;
3.建议贵单位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敬请函复。
赞同来自: Syphurith
可以电子邮件登记、接受表决票扫描件电子邮件发送。
会议通知链接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bond&orgId=gfbj0836288&stockCode=688516&announcementId=1221626363&announcementTime=2024-11-05
美锦不地道,全部仓位清偿给公司。在寄发了多封催告邮件、邮政挂号信,美锦始终不予理睬的背景,今天中午 美锦电话联系我,要求确认是否清偿。我表示了不满,答复在没有看到生效协议钱,不会提供确权资料,但也不放弃清偿权利。过了半小时,美锦发来清偿协议签字扫描件,日期是9月1日就签字生效了。收盘前,看看市场价格和清偿差不多,就全部确认清偿了。他们3点后也打电话问我要材料。我也明确说未收到清偿协议。不过他们没有跟你这么好的沟通耐心,只是问,是否要清偿,没有其他选项。
尊敬的投资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美锦能源”)于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向您发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协议》(下称“《清偿协议》”)电子版本,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前收到您签署的纸质协议,并于2024年9月1日完成公司方的签字盖章。自2024年9月1日起,《清偿协议》对贵我双方具有约束力。
2024年11月6日,公司已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确认函至您的电子邮箱并要求您提交确权材料。截止提供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中午12:00。
如您选择继续清偿,公司将根据您通过邮件向公司提供的联系地址,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您寄出由贵我双方签署后的《清偿协议》纸质原件(壹份),提示您注意查收留存。
如您放弃清偿或公司未在2024年11月12日中午12:00前收到您的有效确权材料,视为您主动放弃本次清偿的权利,《清偿协议》终止。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寄发《不放弃转债清偿权利通知书》。美锦耍流氓,不告知清偿协议是否生效,也不回复邮件。美锦公司 本人已于前期多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贵司沟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催告信,寄发了邮政挂号信(邮政记录显示以被你公司签收)。但至今未收到你公司答复,你公司至今没有提供签署生效的清偿协议,也没有提供协议生效的有关证明,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有鉴于此,本人向你公司发出如下通知: 1、本人不放弃转...我也花钱寄了快递没收到回件。要求美锦给每个人寄纸质版的确认书,恶心一下他。
赞同来自: 塔塔桔
美锦耍流氓,不告知清偿协议是否生效,也不回复邮件。
美锦公司
本人已于前期多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贵司沟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催告信,寄发了邮政挂号信(邮政记录显示以被你公司签收)。但至今未收到你公司答复,你公司至今没有提供签署生效的清偿协议,也没有提供协议生效的有关证明,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有鉴于此,本人向你公司发出如下通知:
1、本人不放弃转债清偿权利。因你公司无法出示签署生效的清偿协议,本人无法确认清偿协议是否生效,因此无法在今天中午前向你公司发送有关确权材料。无法发送确权材料的原因,是有你公司怠于履行签署协议的法定义务造成,后果由你公司承担。本人保留所有权利,也在此声明不放弃转债清偿权利。
2、请你公司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并书面返回本人。
债权人 XX
2024年11月12日
美锦这个结束就可以结贴了。说的很对,最大的不友好是“时间的选择全在公司”,刚申报清偿时,公司压力大,久拖不决。
总体来说清偿并不是一个优秀的策略,主要问题是流动性的丧失,机会成本过高,而时间的选择全在公司,投资者很被动。这种情况下,给本就非常繁琐的清偿流程增加了更多的沟通成本,整体体验很差。
如果今后再有类似清偿,在95以上的价格,大概率是不会只为清偿而买入和公司纠结了,但是面值附近正常持有的头寸,本着乐见其偿的态度,还是可以继续申报的。
市场好点了,溢价消除了,他们又着急关门。
偏偏这个阶段正股就横在转股价附近,下有保底,上不封顶,可惜没有时间了,真想一怒之下清偿得了。
但美锦比较奇怪,8月份快递过去的协议,一直不返回。因此发送邮件答复:
“请尽快提供清偿协议生效原件及扫描件”。贵我双方签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协议》(下称“《清偿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准。 本债权人8月份向贵司提供了本人签署的清偿协议,但至今尚未收到贵司签署生效的清偿协议。为了顺利推进清偿工作,维护双方权利义务,请贵司务必在最终确权前向本人提供经贵司签署生效的清偿协议原件,请最迟【2024年X月X日】前寄送到本人邮寄地址(拒绝到付)。 如无法收到生效的清偿协议,本人无法判断清偿协议是否生效,也无法响应贵司最终确权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贵司承担。
美锦转债2024年11月12日起就不能卖出了, 近几天最好逢高卖出. 关键是清偿价大概多少, 卖多少价才划算, 101卖出肯定比清偿划算.个人扣完税大概是100.358,关键是正股太怂了,公司没魄力
您好!目前,公司已对收到的债券清偿材料完成核对,计划近期向中证登和上交所申请启动清偿款项支付及相关债券注销工作。因可转债处于持续交易状态,近期有部分已签署协议的投资人反馈放弃清偿,为保证提交数据的准确性,现须各位投资人更新清偿数据并提供相关材料,请您在2024年11月1日(本周五)前提供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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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申请划付资金共 8,141.23 元,注销债权份额 8,000 元(即 80 张),涉及相关债权人证券账户共 2 户。
感谢这两户。
美锦发来所谓豁免通知,给与答复美锦发这豁免通知,还要签署回复,这么多事的目的是什么呢?
美锦公司:
1、本人在不放弃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债权人相关权益保护,且不放弃前期与美锦公司签订的清偿协议对贵方权利义务要求的前提下,同意。
2、请你公司尽快完成清偿协议签署,并尽快发送签署完成的协议扫描件于本邮箱,并邮寄回书面清偿协议(拒绝到付)
债权人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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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公司:
1、本人在不放弃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债权人相关权益保护,且不放弃前期与美锦公司签订的清偿协议对贵方权利义务要求的前提下,同意。
2、请你公司尽快完成清偿协议签署,并尽快发送签署完成的协议扫描件于本邮箱,并邮寄回书面清偿协议(拒绝到付)
债权人
XX
回复了科顺关于协议草稿的意见:
不同意协议的第5.1条,即本邮件所说的第3点。建议参照赛力转债的清偿方式,贵公司在清偿打款前最终收集一次资料,之后发生的转让行为才视同违约,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理由:
1、贵司的清偿时间为协议清偿后60个工作日,时间太长,要求在此时间内不能转让,对转债持有人不公平。贵司的目的是想用这个条款逼持有人不要签协议,贵司作为一个大公司,用这个手段实际是损害自己在资本市场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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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协议的第5.1条,即本邮件所说的第3点。建议参照赛力转债的清偿方式,贵公司在清偿打款前最终收集一次资料,之后发生的转让行为才视同违约,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理由:
1、贵司的清偿时间为协议清偿后60个工作日,时间太长,要求在此时间内不能转让,对转债持有人不公平。贵司的目的是想用这个条款逼持有人不要签协议,贵司作为一个大公司,用这个手段实际是损害自己在资本市场的声誉。
2、允许持有人转让,是一个持有人和贵司双赢的局面,持有人获得自由交易的权利,贵司则会大大减少清偿的资金,何乐而不为呢?如果签协议的那几天,转债价格低于100元,大多数持有人会选择签协议,签了协议就不能卖出的话,就一直持有到清偿,如果签了协议还能卖出的话,后面2个多月的时间,如果转债价格合适,持有人卖出,贵司不就大大减少了清偿的数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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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也不知道为啥签协议后卖出要有30%的违约金,约定俗成还是有啥法律依据?我成本就101,否则条件单101十月八号就出了,再加上别人的卖单,绿茵也少清偿点最早应该是业界约定俗成的
绿茵,可能是董秘办的人工作比较积极,很快就梳理了各种条款,让用户签了
虽然大家都提反对意见
但董秘办的人,大概率在想:这不都约定俗成的东西么?你们较啥个劲?然后就沒改
其他家的,拖拖拖,拖到最后突然发现让持有者卖了,自己还不需要清偿,就把这个条款给有意无意的给弄沒了,至少是阉割版
这就变成 绿茵的人先下水被呛了一下
是的,科顺转债最近一直没有进展,连100元以上提示的邮件都没有过,我昨天投诉了奥维连二次确权都没做呢,科顺算凑合的了,100元以上肯定卖了不少,压力不高,投诉投诉,给钱应该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