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说那就算吧,都是小生意按天结算吧,也别让她吃亏!就跟女厨师商量按工作日,“五一”放假到 17 号11 个工作日,5000/21×11=2619.04,钱转过去了,接收!
女厨师手指头一摆弄,说不行!得按天算!媳妇说好,那就按 5000/30×17=2833.33(初除以31 不同意,说一个月就是 30 天),差价补过去了,接收,并退回 3 元(一再强调不赚一点便宜,正义感爆棚)!
你以为结束了,强盗逻辑马上上线,发信息强调,又算错了!媳妇说哪算错了呢?女厨师说按天算可以,但是法定节假日你没算进去(靠 乘的 17 不包括五一假嘛!!!)。
我媳妇说这就是无理取闹了,你说按工作日还是按天都依你,关键不能先按天再按工作日啊!就告诉她,你问问身边的人你这样的算法对不对!
女厨师一再强调所有周围的人说了都应该这样算,“五一假期”是国家法定的,必须算 5 天钱,我媳妇说不是已经乘以 17 天了嘛!
女厨师说,那是按天算乘的,我现在说的是按工作日算的,就应该补 5 天钱,她给出的公式是 5000/22×17=3863.63,而且一再强调这是自己应得的,不会多占一分便宜(就这样了还要强调正义)!
媳妇觉得受了很大委屈,一再让步,回来给我倾诉苦恼,说女厨师一再威胁说“资本家”太坏了,当老板的苛扣干苦力的工资,没有一点良心!
媳妇经此 1000 元小事儿,一个干小买卖养家的中年妇女,立即被划为“万恶的资本家”行列,女厨师跟现在自媒体上的很多所谓的“弱势群体”何其相似,言必称资本家,语一出必是受迫害压榨!
最让我触动的是他们电话沟通时,媳妇说“如果觉得我算的不对,周一我开车带着你,叫上你家人,咱们去派出所、法院,让人家给算算”!
女厨师接的话让我惊呆了,她说“你显摆啥,谁买不起车是吧!”,我告诉媳妇,让她报个数转钱吧,她的回答就说明了她启动了“弱势群体强盗正义逻辑”,你再说什么都无益了!
媳妇脾气倔强,非要周一报警或者打官司都行,女厨师挂完电话一晚上不停发信息,大致就是诅咒、恐吓、威胁、上访,已经不再是钱的事儿了,应该是她高傲的“弱势群体自尊心受挫”的大事儿了!
今早媳妇醒来,无精打采,我就告诉她“当昨天你跟这样的群体论对错的时候,结局已经都写好了,只是你平时爱跟我讲对错,我让你而已。别人在跟你争对错时,你错了还好,他们可以维持自己廉价的自尊。怕的就是你对了,他们错了,那样这些人会在另一个层面去证明自己是对的,要不然那些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士,为什么越来越多呢?”
中午媳妇按照女厨师的公式把钱转过去了,并多转200元,女厨师斩钉截铁的又转了回来,声称绝对不拿不属于自己的钱!
所以,人家问我交易难道就是为了賺钱吗?我说不全是,更是为了摆脱这些俗务、俗人!
因为没有上满全月,所以得先计算日薪:月薪/21.75;注:没有月大月小等因素,这是定值
工作日薪水合计:日薪*工作日已上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薪水:日薪*3;法定节假日上班只能补发工资,没有补休一说
休息日加班薪水: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日新*2计算
综上,非全月工作的薪水由以上三部分合计构成:工作日薪水合计+法定节假日加班薪水+休息日加班薪水
我是律师。斗胆来算一算。考虑到女厨师没有节假日上班的问题,她5月工资的计算方法是:5000/21.75x17=3,908.05元。我是律师,你知道21.75是怎么来的吗?是365天-104天周末休息日,等于除了104休息天之外,其他每天都有工资(法定节假就是带薪休假),你这17天里是包含周末的,得除掉,周末加班工资另算
其中5000元是约定的月工资,假定没有任何其他奖金福利等,如果有可能还要考虑进去。
21.75是日工资的折算天数,这没什么好说的,法律规定。上面有人贴了。
17是指从5月1号到17号共17天。我不清楚17号那天到底上班没有,但从楼主的描述来看,似乎大家都认为17号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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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工资先按月薪来,再扣缺勤,非带薪休假就是这样计算的(不考虑休假多扣奖金之类的情况)
未满月离岗无非就是这种特殊情况,把剩余工作日按缺勤天数扣除(月薪/21.5*缺勤天数)。
假如是临时聘用、只付工资这种,五一假期那一天的工资无论上班与否都该付;若不是,须看合同条款或请专业人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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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5000元是约定的月工资,假定没有任何其他奖金福利等,如果有可能还要考虑进去。
21.75是日工资的折算天数,这没什么好说的,法律规定。上面有人贴了。
17是指从5月1号到17号共17天。我不清楚17号那天到底上班没有,但从楼主的描述来看,似乎大家都认为17号那天应该算上了一天班。
五一假期是否应发工资?当然应发。如果假期上班了,还要支付加班费。
周六日是否应发工资?当然应发。如果周六日上班了,也要支付加班费。
也就是说约定的5000元工资本来就是考虑到节假日是不上班的。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吗?
上面有人说假定工作到22号怎么算?很简单啊,5000/21.75x22,怎么会付一整月工资呢?
结论:女厨师还是吃亏了
@ltzh 不上班仍付工资是对的? 问详细一点:假设你请的家政工月薪是5000元,假设法定假一天300元,当月如果没有法定假、她也全部上班了,工资是5000元;然后5月有一天法定假,她没有上班,你付的工资是5300元?..10月3天法定假她也没有上班,你付的工资是5900元?我作为当事人没法回怼他们,不可否认没想到有些人的逻辑跟这个女厨师是基本一致的,要么就是500强里的人,开口闭口都是法律,规则,你们扪心自问这个厨师的行为跟被扶起来的老年人有何不同?只管用自己的法律行事,即使错了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作为一个小业主,要是在经营过程中干净得跟水晶一样,哪怎么盈利?还受苦受累受委屈干个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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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逍遥不上班仍付工资是对的,但五一法定的假日为一天,所以楼主应多支付一天工资。
你就是不懂在这里瞎搬扯。
你知道【五一”不上班仍应计付工资】是怎么支付吗?
五一上班了,给你加班费,这就是工资!
五一休假了没上班,公司全月给的是全勤,全勤就是带薪休假、就是工资!不是在全勤之外再给你算一天五一的工资。
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也一样,公司全月给的是全勤,全勤就是带薪休假、就是工资!不是在全勤之外再给你算一天休假的工资。
换一种说法:法定节假日、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没有上班,...
要是请过家政阿姨的,就不会有这种误解了。合同上都写得很清楚。我也是经历了最开始不付、被阿姨要求付后觉得不合理、直到问了家政公司又仔细查了合同和法规,此后才支付的过程。
你就是不懂在这里瞎搬扯。
你知道【五一”不上班仍应计付工资】是怎么支付吗?
五一上班了,给你加班费,这就是工资!
五一休假了没上班,公司全月给的是全勤,全勤就是带薪休假、就是工资!不是在全勤之外再给你算一天五一的工资。
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也一样,公司全月给的是全勤,全勤就是带薪休假、就是工资!不是在全勤之外再给你算一天休假的工资。
换一种说法:法定节假日、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没有上班,公司不可以当旷工来扣除,应当按全勤计算工资,如果加班了要在全勤之外按规定发加班费。
再严格一点说,全勤其实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所以法定节假日只有【上班了给加班费这一种情况】。
有空再来聊几句:楼主后面补充说了 劳动节和周末都是不上班的,所以第一种算法是没有问题的。说到不懂的人,多了
女厨师强调的【所有周围的人说了都应该这样算,“五一假期”是国家法定的,必须算 5 天钱】,这就是瞎说、是完全不懂法的表现!
很多人不理解法定假和带薪休假,以标准工时为例:
1、带薪休假是指年假、产假、婚丧假这些,和法定假没有关系;
2、法定假工资怎么算?...周末是法定休息日,劳动者正大光明的休息、公司不会扣...
很多是受那些自媒体“引导”,已点概面的说
记得N年前,还沒开放二胎那会,只是媒体上会在讨论
然后,就听到某个人讲:国家已经放开二胎了。。。
和她说,现在只是在讨论阶段
答曰:你沒看么?都开放了,还讨论个P
。。。。。。。。。。
没法继续讨论下去
就好比现在, 一堆言之凿凿说“退休要延迟已经定了”的这种认知,在很多这些人里面,已经是“现在进行时”了
女厨师强调的【所有周围的人说了都应该这样算,“五一假期”是国家法定的,必须算 5 天钱】,这就是瞎说、是完全不懂法的表现!
很多人不理解法定假和带薪休假,以标准工时为例:
1、带薪休假是指年假、产假、婚丧假这些,和法定假没有关系;
2、法定假工资怎么算?...周末是法定休息日,劳动者正大光明的休息、公司不会扣工资,但是,也不可能额外再多发一份工资;法定假也一样,都已经放假休息了,不可能再给发一次工资,如果加班了那就算加班费。法定假——要么放假、要么加班费,没有其他工资了。法定假休息/周末休息,公司都是给的全勤,这里已经体现了福利。如果公司没给全勤那才是有问题。
3、法定假加班费,假如某员工工资20000元,按工资全额来核算加班工资的话,那一天就得几千元,...这时侯【劳动合同】就很重要了,大部分的企业都会约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核算加班费,广东这边法定假一天加班费也就300多吧。企业一般都会把工资拆分,比如 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补贴+绩效工资+全勤...等等,个体老板也要多学学这套。否则,碰到专门钻空子的或讼棍,很吃亏!碰到不懂、又说不清的,会很烦。劳动合同或白纸黑字的约定才是最省事的。
那个女厨师也不算很闹吧,她其实是不懂!
我在家政公司见过按女厨师那样算的。一千块可能是她女儿一学期的生活费了。我原来请的家政,就是这样算的。而且五一那天要人上班的话,要么给人三倍钱,要么以后补三天休假。
家政行业我感觉执行国家法律是最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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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导大家了 别个厨师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你媳妇要么是自己不会算 要么根本对于别个厨师的意见压根不尊重 本来你除以30天就不对 单个日子的工资就算少了 只是五一假期该乘以多少天需要查一下相关规定而已。不要说别人这是闹 跟贴的也先看看内容在发表,他写的有点绕 一般人也不愿细看了 我开始也是受了误导五一和周末都是休息的,中间有一个周六补班,就是工作日11天!如果你是老板,约定是5000,对方自行提出不干了,到17日需要支付3800+,你说合理吗?当然要是硬说合同啊,劳动法啊,权益啊一大堆,那你告诉我这个社会都这样可行吗?
我说个不同的看法。薪酬 = 月工资÷21.75 ×(实际工作天数+节假日加班补偿天数)你抱怨这么多,但关键细节却说得太糊涂了。截止17号共11个工作日,这并不等于她只工作了11天。你就直接说她5月上了几天班,其中五一上了几天就行了。(有法定节假日的月份,如果节假日加班且工作日全勤,是要算加班费的,本身当月工资就不能按5000算了)按楼主说的,如果五一当天加班了,其余工作日也都上了,那按照法规就是...行业原因,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天班都不加的
女厨娘这种算是个典型,她get的点总是我们意识不到的,和她们讲道理很费劲,所以解决办法就是提前签合同约好所有条款,不要嫌麻烦,一开始大家刚刚合作好沟通,到了走人的时候就是鱼死网破,她能捞一点好处就会多捞一点。
反过来算就行了一个月还有13天没上完,需要扣掉5000/22×13=2954.54,应该付给他2045.46元工资用魔法打败魔法当初跟我叔算帐的时候就遇到过神逻辑,他给长辈买墓地支付了十几万,商议两家各付一半,继承遗产时他要求平分遗产后再从我家的份额里拿十几万补给他,他坚称他先付了钱,要我们补给他,还大吵大闹了一通,到居委会调解,居委会也说我只要补给他几万就行了,他又说居委会的人算的不对,偏袒我...谁说不是呢,有的人思维就固定到那一点了,再加上失业强化了保护观念,更加认为自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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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月工资÷21.75 ×(实际工作天数+节假日加班补偿天数)
你抱怨这么多,但关键细节却说得太糊涂了。截止17号共11个工作日,这并不等于她只工作了11天。你就直接说她5月上了几天班,其中五一上了几天就行了。(有法定节假日的月份,如果节假日加班且工作日全勤,是要算加班费的,本身当月工资就不能按5000算了)
按楼主说的,如果五一当天加班了,其余工作日也都上了,那按照法规就是11+3=14天计薪。
5000÷21.75×14=3218.39元。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们开始开出的前两种方案确实有占厨师便宜的嫌疑。换位思考,你把自己当成打工人就知道怎么去算了。
zaqscxzse - 80后全职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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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还有13天没上完,需要扣掉5000/22×13=2954.54,应该付给他2045.46元工资
用魔法打败魔法
当初跟我叔算帐的时候就遇到过神逻辑,他给长辈买墓地支付了十几万,商议两家各付一半,继承遗产时他要求平分遗产后再从我家的份额里拿十几万补给他,他坚称他先付了钱,要我们补给他,还大吵大闹了一通,到居委会调解,居委会也说我只要补给他几万就行了,他又说居委会的人算的不对,偏袒我们,要投诉居委会,扬言要去法院告我们,这件事后来没有下文了,可能是遇到了一个明白律师给他算明白了
老话说得好,宁和明白人打一架,不和糊涂人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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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同了!
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办事,是对中小企业和个体自己的保护,现在的求职者早已不是从前的弱势群体!!!
很多求职的老油条就等着你不签订劳动合同、等着你辞退,然后去仲裁让你赔偿工资。举个例子:某公司招聘了一个员工,入职即签订了劳动合同,干了5天觉得不合适,然后通知他离职。如果在以前,试用期不满意就辞退,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求职者会告诉你,不好意思,不接受你的辞退。1、请开具书面辞退通知单,2、辞退的理由充分吗,工作有考核标准吗,考核标准可以量化吗?你的考核标准我签字同意了吗?....如果没有、那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2个月工资!..... 请注意,考核标准是需要求职者签字确认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就直接赔偿2个月工资,工作时间长的话那就更多了.....
现在这种劳动仲裁案件已经很多了。
要当老板一定要好好学习劳动法,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不然真的很容易吃亏!很多中小企业因为制度不规范,这方面吃亏的很多。
现在经济形式不好、工作难找,钻这种空子的人越来越多,各位老板要保护好自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