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公开承认造假上市,保荐机构是广发证券

无法无天了真的是,明目张胆
发表时间 2024-05-07 18:57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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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ongg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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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2:50 来自江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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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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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ric
然后触发广发涨停了,本来没人关注的,广发就问你服不服。
庄家,预判了你的预判
2024-05-08 09:58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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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 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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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蛤蟆
刚查了下,今年2月的行政处罚已经就造假的事罚了三杯了。之前谁说的牢底坐穿的来着?
当时处罚的时候知道现在的信息吗?
2024-05-08 09:47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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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入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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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句话来写一新闻,引起楼主的注意,写手成功了。
2024-05-08 09:23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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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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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触发广发涨停了,本来没人关注的,广发就问你服不服。
2024-05-08 09:16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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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嘉明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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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峻法
2024-05-08 08:51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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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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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小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
第一百六十条有没有用过,是不是个摆设?
2024-05-08 08:49 来自河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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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kl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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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小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
估计是情绪失控了说的话。
既使事实是真的,
没举报重奖机制,
这个取证太难了。
2024-05-08 08:43 来自天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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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en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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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他妈坑爹了吧。
2024-05-08 08:2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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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5457

赞同来自: xyzx222 tianshen1994

考验本任村长的时刻到了
2024-05-08 08:1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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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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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查了下,今年2月的行政处罚已经就造假的事罚了三杯了。之前谁说的牢底坐穿的来着?
2024-05-08 08:1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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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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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消息来源存疑。
2024-05-08 07:45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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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utero

赞同来自: 蝶之梦 youneigui211

股票未退市前——对不起,我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许我做这样的事,你们看错人了!
股票确定退市后——看人真准!
2024-05-08 07:27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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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j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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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j2015
反正即将退市,钱也没了,当事人也拿钱跑了,承认了又能耐它何!!!???关键是要拉一批陪葬的...............
2024-05-08 07:22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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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悟到

赞同来自: wdwonderone

能不能当个典型,处理一下
2024-05-08 06:26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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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3917

赞同来自: youxin

@债券小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
有法可依,能依否?
2024-05-08 05:06 来自吉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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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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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去了新加坡了吧
2024-05-08 00:53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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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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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也是支持,沉默也是力量。
2024-05-07 23:3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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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期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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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罐子破摔,“老子”就是造假,全都是假的,你能怎样?
2024-05-07 23:1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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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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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系本来就是劣迹斑斑,永远不要碰广发系
2024-05-07 23:00 来自湖南 引用
1

流浪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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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是哪家啊
2024-05-07 22:38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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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生1234

赞同来自: 梧桐雨 可期可梦

审计机构汗流浃背了。特别是21年年报的审计师。
2024-05-07 22:1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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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 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本金

赞同来自: 可期可梦

牢底坐穿
2024-05-07 22:15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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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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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看看后续怎么处理。
2024-05-07 22:12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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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nfeng02 - 随波逐流、随遇而安

赞同来自: Pampas J682576048

@债券小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
这一条在实践中应用太少了。证监会处罚后司法应当主动介入。
2024-05-07 21:20 来自辽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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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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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择一重罪处罚。
2024-05-07 20:50 来自天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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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债收息

赞同来自: ZC2022 何处相思 htc838

人家认定你拿他没办法
2024-05-07 19:42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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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ing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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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
2024-05-07 19:15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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