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SH603608) *ST天创于2017年完成了通过发行股份加现金收购"小子科技"100%股权,收购标的交易价格8.77亿。其中3.6亿通过现金支付,剩余5.1亿通过股权支付股份锁定期12个月发行对象为四个,当初这4个发行对象大多在股份解禁后早已全部减持退出。
现在要问:一个注册资本只有117万,员工只有11人,营业收入只有1200万。并且年年亏损又几乎资不抵债的公司,当初为何要花8.77个亿去收购它,请对投资者负责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在要问:一个注册资本只有117万,员工只有11人,营业收入只有1200万。并且年年亏损又几乎资不抵债的公司,当初为何要花8.77个亿去收购它,请对投资者负责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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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这么搞对投资者反而有利,因为新《公司法》多条都规定了,公司的控股股东、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到时候还不起债,一个都别想跑。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