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里程碑式的监管函——威海广泰

废话不多说,先贴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你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广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披露提
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
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
2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14 日

---------------------------
-为什么说这个监管函是里程碑式的呢?之前交易所也多次发过类似的监管函,但这次有一个重要的不同:
- 以前都是上市公司违反了规定在错误的时间发布了下修或不下修公告,或者是在错误的时间发布了下修预警公告,因此得到了监管函。
- 这次是第一次,上市公司不发任何公告而收到监管函的。这也重重打脸了坛子里的一帮死硬分子,他们坚持认为如果不下修就可以一直不发公告,只有下修才需要遵守监管。当然这些人从来也不承认他们语文水平配不上投资这个行业。
- 事实证明,规定就是规定。一直躲着不发公告,同样会受到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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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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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有后台的妖精: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58.90%) │

也还没有打。再等等。
2024-04-01 12:22 来自北京 引用
0

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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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北陆转债”前期存在触发《北京
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你公司未在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
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修正转股价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
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04-01 12:18 来自北京 引用
0

xue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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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冀东转债也是老妖精了,一直触发下修条件,一直不下修,也不给任何公告。
今天突然发了一则公告,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公司后台很牛逼: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18%)

看看有后台的妖精,交易所敢不敢打?
这个还可以把
2024-03-28 00:36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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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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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转债也是老妖精了,一直触发下修条件,一直不下修,也不给任何公告。
今天突然发了一则公告,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公司后台很牛逼: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18%)

看看有后台的妖精,交易所敢不敢打?
2024-03-27 23:00 来自北京 引用
0

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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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那么无聊啊,投诉它干嘛啊,它下修了难道能获利?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你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溢利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触发“溢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你公司直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才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
转股价格,并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同时,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2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7 日
2024-03-27 15:13 来自北京 引用
0

xue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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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风险厌恶者
@韭浪

按监管要求,如果没开董事会,满足下修条件,提示性公告是必须每月发一次的,我强烈支持大家向某所反馈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公司。监管的初衷是尽量避免某些沟通能力强的大V例如XX海、XX叔通过非官方途径(例如电话骚扰)获取、散播未经上市公司正式发布的下修相关信息。(PS:其实有些大V吃相确实不好看,一边投诉下修大股东内幕交易提前违规减持,一边自己其实是下修内幕交易的最大受益者)
监管是这个目的?您怎么知道监管目的的?
2024-03-24 21:01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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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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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一天来了仨。还有没有不服的?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
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才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帝欧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
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
立讯精密表示不服
2024-03-23 09:31 来自河南 引用
0

顺溜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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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绿茵转债怎么看?
2024-03-23 08:48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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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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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威
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显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你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威
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你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威唐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未来 6 个
月内如再次触发“威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情形的,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经查,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
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
日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
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2
条、第 5.1.1 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
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2 日
2024-03-22 20:17 来自北京 引用
4

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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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来了仨。还有没有不服的?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
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才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帝欧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
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
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2
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22 日

------------------------------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顺博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
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才披露《关于顺博转债预计触发向
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及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
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22 日

------------------------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胜蓝转债”前期存在触发《胜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你公司未在预计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
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
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2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2 日
2024-03-22 20:14 来自北京 引用
1

tcswcch

赞同来自: 韭浪

@韭浪
我就是楼主批斗的“嘴硬”的人之一,哈哈

我就再贴一次官方的回答,大家自行辨别:
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t20221019_596554.html
只看链接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但是结合监管,应该是:
我公告了,可以决定下修或者不下修,都可以
我没公告,默认本次不下修,视为放弃本次下修的权利——但是要被监管——不可以不公告
2024-03-21 23:21修改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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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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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童被逼出公告了。
2024-03-21 20:32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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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ly

赞同来自: xueshen

@韭浪
我就是楼主批斗的“嘴硬”的人之一,哈哈我就再贴一次官方的回答,大家自行辨别: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t20221019_596554.html
我的理解是提示性公告是必须要公布的,是否决定下修看有没有召开董事会。没有召开不用公布,默认不下修,召开了就必须公布董事会决议。
2024-03-21 08:00 来自广东 引用
1

那些杜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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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一样的毛病,也是深交所的。也该收个函
2024-03-21 00:50 来自江苏 引用
1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韭浪

@韭浪
我就是楼主批斗的“嘴硬”的人之一,哈哈

我就再贴一次官方的回答,大家自行辨别:
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t20221019_596554.html
拜托了,语文不好就不要出来丢人了。
2024-03-21 00:47 来自北京 引用
5

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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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楼主批斗的“嘴硬”的人之一,哈哈

我就再贴一次官方的回答,大家自行辨别:
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t20221019_596554.html
2024-03-20 22:43修改 来自江苏 引用
2

l3kl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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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瀛通又是一个里程碑,为什么说它也是里程碑呢?
因为瀛通一直就满足下修条件而从来没有披露过下修/不下修的公告,甚至在交易所出台信息披露规范之前就已经满足并且一直满足下修条件了。按理说应该在第一次触发下修条件的前5个工作日发布下修预警公告,但是瀛通的第一次在交易所规定出台之前,所以没有披露也属于正常。后续又经过了几年了,根本没有办法数清楚到底是第几十次触发了,也没有办法数清楚哪天该是发公告的正确日子。...
估计又是谁举报后,
交易所给个交待。
随便举个例子,
湖广转债和瀛通一样,
就没有这样的函。

这种函形式上连个公章都没盖,
发函对象是公司的董事会,
只能算是一个工作提示。
从语文的角度来讲,
发文主体是交易所的一个内部机构
从法律角度来说,
这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严格意义上讲没有独立人格。
我决绝地认为,
这个函已影响到公众对人家公司的评价,
公司如果不考虑被管理的关系,
都可以投诉这种胡乱管理的行为。

下面是交易所内部机构的电话,
其实可以具体问问。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部:0755-88668129、88668527、88668104、88668268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0755-88668054、88668843
2024-03-20 22:10 来自天津 引用
0

rollin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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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crush
不要急,一个一个来。
还有谁头铁的尽管装睡。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前期已
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
性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这个在哪里查?
2024-03-20 21:40 来自上海 引用
13

candy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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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又是一个里程碑,为什么说它也是里程碑呢?

因为瀛通一直就满足下修条件而从来没有披露过下修/不下修的公告,甚至在交易所出台信息披露规范之前就已经满足并且一直满足下修条件了。按理说应该在第一次触发下修条件的前5个工作日发布下修预警公告,但是瀛通的第一次在交易所规定出台之前,所以没有披露也属于正常。后续又经过了几年了,根本没有办法数清楚到底是第几十次触发了,也没有办法数清楚哪天该是发公告的正确日子。这种情况下,以前的惯例是公司可以随便选一个日子发下修公告,比如雪榕就是这么干的。
这次交易所出手整治瀛通,应该就是为了打破部分公司这种随意决定下修的做法,做到全体公司一视同仁,公平公开,给投资者明确预期。
2024-03-20 20:47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3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难得又是浮雲 kolanta 邹大仙女

不要急,一个一个来。
还有谁头铁的尽管装睡。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前期已
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
性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3 月 20 日
2024-03-20 20:35 来自北京 引用
0

rollin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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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下修公告问题确实是乱象丛生,好几次以为知道流程了,冷不防就来个例外。
2024-03-20 09:42 来自上海 引用
0

goes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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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溜哥123
楼主凭一己之力杀死了一个策略
啥策略?
2024-03-15 20:53 来自浙江 引用
1

l3kl3k

赞同来自: 大勇止割

@candycrush
再来回顾一下某些死硬嘴脸的人:
https://www.jisilu.cn/question/478625
https://www.jisilu.cn/question/486341
看了一遍两个帖子,
感觉这些“死硬嘴脸的人”,
说得更有道理些。
哈哈,
“死硬嘴脸的人”,
说道理不扣帽子。
集思录里都是有基本智商的人,
为啥他们要这么“死硬”,
还是想着都是讲道理的,
并且想把道理给讲通了。
一段话或一个规则,
各执自己的解释,
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不能搞人身攻击,
更不能二极管思维。
2024-03-15 14:11 来自天津 引用
1

顺溜哥123

赞同来自: LYXzzz

楼主凭一己之力杀死了一个策略
2024-03-15 12:49 来自上海 引用
3

Xilana

赞同来自: Jackychen007 Oliver815 l3kl3k

其实大可不必非要公司发提醒公告,他不想修,发了又如何?要是都发,每天触发的三四十个,且不说浪费公司精力,作为投资者,咱们自己分析一遍不也浪费精力么?像眼下一些月经的,如果是因为监管要求,还不如不发
2024-03-15 11:26 来自北京 引用
10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便宜货猎手158 bobsury Jackychen007 luckych wuxin126 gaokui16816888 小廖 yjjkwxf 随缘皆自在 dingo49更多 »

总有人觉得自己的语文水平比立法者好。
总有人觉得自己比当权者还应该有更大的权力。
2024-03-15 10:17 来自北京 引用
5

wjwemail

赞同来自: 夏天的夏天 Jackychen007 凡先生 l3kl3k

同意zhenglonggeng观点:
公司一直不发公告,也不下修,不违规。
公司现在发了提示公告,还是不下修,也不违规。
公司没发提示公告,直接发下修公告,就违规。
2024-03-15 09:13 来自江苏 引用
1

wjwemail

赞同来自: Jackychen007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2024-03-15 09:11 来自江苏 引用
4

dingo49

赞同来自: gaokui16816888 凡先生 songshubaba wdwonderone

哎…交易所的工作不好干啊~

啥都要管,然后被所有人骂…

如果没有点额外的福利,估计就没意思了…
2024-03-15 08:44 来自四川 引用
8

l3kl3k

赞同来自: 草草说说 夏天的夏天 Jackychen007 HuiZhi 孤独的长线客 沱小沛 wdwonderone 天山飞机会更多 »

法无禁止则可为,
要求披露提示性公告,
和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这两个行为公司不做是没有罚则相对应的。
从规则整体上来说,
也不应该有罚则,
甚至都不应该有这个监管函,
因为公司承担了不公告的后果,
视为不向下修正。

好多公司不发,
估计也是嫌麻烦。
换位思考一下,
你是上市公司,
过段时间发一个公告,(估计还有费用)
和不发公告也行,
两者之间你怎么选,
肯定是不发。

发这样的监管函,
本质上没多大意义。
换一句话说,
公司下次还不发,
交易所能怎么样,
答案是不能怎么样。

发这样的监管函,
开玩笑地说有两个作用,
就是对投诉有个交待,
和年终总结里监管函的数量加了一个而已。
2024-03-15 08:15 来自天津 引用
1

huxj2015

赞同来自: 烽火2023

这种违规的公司太多...............
2024-03-15 07:30 来自四川 引用
0

评级上调

赞同来自:

深交所这样监管有没有问题?
2024-03-15 06:54 来自山西 引用
1

fengqd

赞同来自: ooooookk

@小卡
新希望在去年12月12日也收过一次一样的监管函。这个就是有投诉就发没投诉就不发吧。雪榕转债其实也是违规的。
这种投诉没意义
2024-03-15 04:30 来自广东 引用
1

patheticlife

赞同来自: stylexf

难道只有深交所的会监管?我重仓的美诺转债好像也从来没发过相关公告
2024-03-15 00:24 来自湖南 引用
13

小卡

赞同来自: 塔塔桔 幸福如意 烽火2023 流沙少帅 ahelloa noelhu 沱小沛 难得又是浮雲 snowman597 瓦武特 逍遥chen shakdockcn boeing767更多 »

新希望在去年12月12日也收过一次一样的监管函。这个就是有投诉就发没投诉就不发吧。雪榕转债其实也是违规的。
2024-03-15 00:23 来自安徽 引用
1

大勇止割

赞同来自: 烽火2023

这种公司还有很多!比如东杰转债,华亚转债,……
2024-03-15 00:20 来自四川 引用
1

macpac

赞同来自: 忽然而已

所以之前监管做得对不对呢?
2024-03-14 23:53 来自上海 引用
1

lixinfeng02 - 随波逐流、随遇而安

赞同来自: 烽火2023

这样的话应该还有很多公司也违规了
2024-03-14 23:43 来自辽宁 引用
2
2024-03-14 23:21 来自北京 引用
0

wangliang99

赞同来自:

威武
2024-03-14 23:20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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