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就有一例:宏昌转债,2 月 22 日发公告下修,27 日公告减持 20%
https://news.10jqka.com.cn/field/sn/20240227/46210147.shtml
深交所:
服务热线(400-808-9999)
投诉邮箱cis@szse.cn
宏昌科技公司董事会秘书:
0579-84896101
hckj@hongchang.com.cn
模板就不发了,以免雷同!
大家的维权说不定能促成实质性的下修,提一句,本人是在看到公告后买入的转债。
本人未持有宏昌转债,之前利元亨做同样的事就投诉过,结果监管不作为,这次又花了时间写了一个模板,希望大家一起举报,众人拾柴火焰高,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杜绝未来再次出现这种下修减持的内幕交易行为损害我们的利益。深交所邮箱:cis@szse.cn,证监会投诉网站:http://fwpt.csrc12386.org.cn/app/nt/index.jsp宏昌科技(301008)实控人内幕交易举报尊敬的证...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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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实控人内幕交易举报
尊敬的证监会、深交所: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1008)在2024-02-22晚发布公告(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nssc1000177&announcementId=1219157158&announcementTime=2024-02-23)于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02月27日公司公告(http://www.cninfo.com.cn/new/fulltextSearch?notautosubmit=&keyWord=%E5%AE%8F%E6%98%8C%E7%A7%91%E6%8A%80 ) 实控人陆宝宏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期间减持可转债占总发行量的20.35%。然而于2024年3月11日公司才在股东大会开完后公告了新的可转债转股价。本人认为宏昌科技实控人陆宝宏此次减持可转债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在此提出举报,具体如下:
决定转债下修转股价的股东大会结果公告前,可转债新的转股价是可以影响转债价格的重要的内幕消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陆宝宏作为公司实控人本身属于本次转债下修事件的内幕知情人,利用信息优势在转债新的转股价格被公开前进行减持,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的法律规定,严重破坏A股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严重侵害其他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诉求:望监管部门严惩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被举报人的违法所得应当被追缴,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附: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等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第五十三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信息披露后2个交易日后,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买卖自家股票、可转债、债券并不违反规则。
至于说拉高出货的,只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大家可以在公告后的前两个交易日先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实控人卖出嘛。
Mr一BUNNY - 80后电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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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看这个堵桌的底牌不是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底牌是下修价格,公司实控人几乎必然会提早知道董事会的下修价格是多少,这是在股东大会前不公开的内幕消息。下修到底符合市场预期还好,要是下修1分钱,那跟股东大会不通过也没区别,如果市场认为会到底给个120,这时候大股东的镰刀就可以举起来收割了,高价的买的人要亏惨了。
都回避了
没有证据
可不要说他出老千
不是说大股东不能投票就不算内幕知情人了。 股东大会前,公告只会说董事会提议下修,但是大股东知道董事会具体的下修价格呀,具体下修价格就是内幕消息,如果董事会从一开始就只想下修一点点,那根不下修有何区别,然而董事会提议下修公告一出来市场比较乐观,大股东就可以利用内幕消息减持了,这是不公平的。 就跟公司并购一样,不同的收购价,公司并购可以是利好也可以是利空,但是...人家合法合规
①董事会研究价格在股东大会之后
②持转债的懂事回避
你可以说大股东假回避
他控制了董事会
只是这全是臆想
没有证据
如果别人违规了
可以举报
如果别人合法合规了
你觉得不合理
应该努力成为人大代表
这两天提议修改相关法律规定
真是一言难尽,在百畅转债上吃了一个大亏。金丹这个减了一半,我看不像为了套利,更大可能是代持或让利,修到底后大家都happy
后来冠中转债还没开股东大会,看到减持了,我就全出了,还好没赔钱。
金丹转债3月6号公告大股东减持,开盘就把持有的卖了,刚才看人家公告下修到底了。
他妈的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把小散户玩得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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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又没有投票不是说大股东不能投票就不算内幕知情人了。
相关利益全靠意淫
总之损害自己利益就该千刀万剐
以以取利,纵然没错
是人民日报近期宣扬的中国金融文化之一
只是背后原因万分复杂
除了骂一骂
还可以想一想
股东大会前,公告只会说董事会提议下修,但是大股东知道董事会具体的下修价格呀,具体下修价格就是内幕消息,如果董事会从一开始就只想下修一点点,那根不下修有何区别,然而董事会提议下修公告一出来市场比较乐观,大股东就可以利用内幕消息减持了,这是不公平的。
就跟公司并购一样,不同的收购价,公司并购可以是利好也可以是利空,但是大股东会提前知道啊,收购成功与否也是大股东左右不了的(跟转债大股东不能投票,也左右不了下修成功与否一样),但是收购方案全部落地前大股东减持就是内幕交易。转债一开始说董事会提议就像是公告公司要并购,但是下修到具体多少跟公司并购的收购价一样是最重要的,对转债价格影响很大,大股东法律规定就是内幕知情人,而且大股东实质上也绝对是下修具体价格的内幕知情人,所以在股东大会和下修价格出来前大股东的减持都应该判定为内幕交易。
跟大股东玩这个我觉得意义不大,他可以减持后下修一点意思一下,也去投诉?会不会让监管觉得这是滥用投诉?
真是一言难尽,在百畅转债上吃了一个大亏。后来冠中转债还没开股东大会,看到减持了,我就全出了,还好没赔钱。金丹转债3月6号公告大股东减持,开盘就把持有的卖了,刚才看人家公告下修到底了。他妈的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把小散户玩得晕头转向金丹感觉是迫于形势做出的妥协,很多人投诉去了,最后它把假戏真作了。
其实最应该举报的是:公告下修以后,大股东减持可转债,然后宣布不下修或者仅仅象征性下修一点点。公司大股东当然在之前就知道下修不会通过或者没有下修到底的诚意,也知道股东会之后转债价格会下跌。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或者故意通过释放下修的利好信息,来达到高位减持的目的。最典型恶劣的转债就是利元,它开了恶劣的头之后,后面好些公司都用这种方式高位减持套现。如果公告下修后下修到底,也就没有那么恶劣了。最好的...大股东又没有投票
相关利益全靠意淫
总之损害自己利益就该千刀万剐
以以取利,纵然没错
是人民日报近期宣扬的中国金融文化之一
只是背后原因万分复杂
除了骂一骂
还可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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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冠中转债还没开股东大会,看到减持了,我就全出了,还好没赔钱。
金丹转债3月6号公告大股东减持,开盘就把持有的卖了,刚才看人家公告下修到底了。
他妈的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把小散户玩得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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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下修以后,大股东减持可转债,然后宣布不下修或者仅仅象征性下修一点点。
公司大股东当然在之前就知道下修不会通过或者没有下修到底的诚意,也知道股东会之后转债价格会下跌。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或者故意通过释放下修的利好信息,来达到高位减持的目的。
最典型恶劣的转债就是利元,它开了恶劣的头之后,后面好些公司都用这种方式高位减持套现。
如果公告下修后下修到底,也就没有那么恶劣了。
最好的结果是大股东在下修结果出来前都不允许卖出,至少应该在不准备下修到底的情况下,卖出前先发布卖出提示,让大家有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