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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ada
这个时候问这个?认真的吗?新规说的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即把限售股变成可融券卖出的股份,明显的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显是违规的。我的意思是,假设我有限售的长江电力股票10000股,刚上市一般都会市值高点,那么我是否可以让我亲戚融券卖出10000股长江电力股票(利润锁定),待跌下来了我买股还券或限售股到期还券,如果涨了,就一直等到限售到期还券,我只需要出融券利息就可以。或者我融券卖出与长江电力比较接近的川投能源模糊对冲,这个应该是合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