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到底还差几天强赎,这个问题目前价值几个亿!!!

江苏银行到底7.12强赎、7.13强赎,这个问题目前价值几个亿!!!
如果7.12,还差1天
如果7.13,还差3天
每维持一天强赎,至少需要消耗几个亿资金!!!
发表时间 2023-09-01 15:04     最后修改时间 2023-09-01 16:25     来自浙江

赞同来自: 时间的歌手 lamianbu 举杯邀月 我是阿冰 求你继续演更多 »

0

路林

赞同来自:

转股价格为5.48,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5.48*130%=7.124,也就是不低于7.124元
小学数学老师告诉过我,比较大小前不能先四舍五入,江苏银行犯了小学生的数学错误!!!
所以,正确的应取7.13元!!!
7.12>=5.48*130%在数学上是错的!!!
2023-09-06 10:20 来自江苏 引用
0

Duckruck

赞同来自:

@xlxn
抛压带来的股价大跌,带崩银行股。我是长期投资者,准备入场。
不应该是融券做空的时候吗,抛压完了再反手都成
2023-09-06 09:16 来自澳大利亚 引用
0

智多星

赞同来自:

@sadday
哪里看到的数据,不是明早9点公布么?
晚上就有了
2023-09-06 09:03 来自上海 引用
1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hydk

@kkaso
你们真举报成功了,你们真相信它股价会涨上去?而不是更厉害的跌下去?
如果虚假陈述,是可以索赔的。管它股价涨还是跌?
2023-09-05 23:12 来自北京 引用
0

shuifeng2009

赞同来自:

@Ellenyu
要么同花顺、要么苏银,总有一个担责吧?
要是同花顺要担责,那以后这个功能取消。
2023-09-05 22:06 来自江西 引用
0

sadday

赞同来自:

@gobidaozhao
今天28亿,明天又危险了
哪里看到的数据,不是明早9点公布么?
2023-09-05 22:06 来自重庆 引用
0

kkaso

赞同来自:

你们真举报成功了,你们真相信它股价会涨上去?而不是更厉害的跌下去?
2023-09-05 21:45 来自福建 引用
1

kkaso

赞同来自: 百战百胜心法

涨停的上限也是10%,为什么你们看到10点几都熟视无睹呢?
2023-09-05 21:44 来自福建 引用
0

理财大姐

赞同来自:

耍流氓
2023-09-05 21:36 来自湖北 引用
0

智多星

赞同来自:

纠结强赎价没有意义,该强赎价早已公告过了。
2023-09-05 21:14 来自上海 引用
1

Ellenyu

赞同来自: bossnk

要么同花顺、要么苏银,总有一个担责吧?
2023-09-05 20:52 来自浙江 引用
0

xlxn

赞同来自:

抛压带来的股价大跌,带崩银行股。我是长期投资者,准备入场。
2023-09-05 18:43 来自江苏 引用
0

gobidaozhao

赞同来自:

今天28亿,明天又危险了
2023-09-05 17:47 来自浙江 引用
0

varvar

赞同来自:

@cjplove
如果今天大涨应该就没人举报了
废话,有损失才会主张权利
2023-09-05 15:33 来自云南 引用
0

cjplove

赞同来自:

如果今天大涨应该就没人举报了
2023-09-05 15:11 来自山东 引用
2

百战百胜心法

赞同来自: 欧阳开心果1 豹小海

@卫庄
如果四舍五入是不是应该等于7块
A股是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所以,7.12没有问题。就简单说涨停是30%,就涨到7.12是正确的,刚刚好
2023-09-05 14:43 来自湖北 引用
4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邹大仙女 阿顺0000 hydk gobidaozhao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
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
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
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
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
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
准备按哪条搞?

@梦游2000
准备按哪条搞?
已经进行完了第一条和第二条,
江苏银行不出所料态度强硬。
上交所服务态度还好,我还没说什么事情他们就说已经知道了,看来已经有不少同好反映过问题了。不过看起来也不会有用。还是要人多才有力量。希望大家为了自己的银子都多打打电话,发发邮件。

第三步正在措辞中,有没有文笔较好的伙伴们发一个模板,大家一起来投诉?
2023-09-05 14:39 来自北京 引用
0

夏小琦

赞同来自:

@白色蝴蝶兰
江苏银行大跌了,怎么处理?
每天搬砖降成本吗,每天0.3%,15天4.5%
2023-09-05 14:19 来自浙江 引用
1

白色蝴蝶兰

赞同来自: 百战百胜心法

强赎价之争终于尘埃落定,7.12
2023-09-05 13:45 来自广东 引用
1

白色蝴蝶兰

赞同来自: vividcheng

@candycrush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
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
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
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
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
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
江苏银行大跌了,怎么处理?
2023-09-05 13:34 来自广东 引用
5

a51205120

赞同来自: zxd0424 hydk Tpeb 湘江苏阿土 沉浮刹那更多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这是原文。
7.12未超过7.124,只有7.13才超过7.124,所以这不是4舍5入的问题。
2023-09-05 12:26 来自上海 引用
0

丝绸转债

赞同来自:

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还是搞银行的,笑掉大牙
2023-09-05 11:53 来自上海 引用
0

梦游2000

赞同来自:

@candycrush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
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
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
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
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
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
准备按哪条搞?
2023-09-05 11:31 来自湖南 引用
2

jqzrnf

赞同来自: hydk vividcheng

@封基越放越醇
看样子很多人投诉,希望证监会给个标准以后再遇到这个问题不再模拟两可。
事实上标准已经在那儿,只不过有人故意专空子。
2023-09-05 11:25 来自上海 引用
1

youxin

赞同来自: 整顿机构

正邦的骚操作死磕~~没用
2023-09-05 10:58 来自四川 引用
3

封基越放越醇

赞同来自: 蒙蒙飞絮222 湘江苏阿土 闲菜

看样子很多人投诉,希望证监会给个标准以后再遇到这个问题不再模拟两可。
2023-09-05 10:51 来自河南 引用
0

整顿机构

赞同来自:

这个问题比起正邦的骚操作屁也不算,歇菜吧
2023-09-05 08:23 来自北京 引用
1

Joelgz

赞同来自: 叶金银

公司晚上已发公告,决定强赎。
2023-09-04 22:09 来自广东 引用
2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影约 没钱又老

@ssl014
这种事情,打电话去公司问问不就清楚了,为什么非要持有等收盘后的公告呢?
打个电话不到一分钟时间,现在跟他杠,要花成千上万倍的时间去弥补,大概率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我本来也觉得要7.13才算,但是楼主举了工行转债的例子,我觉得也挺有道理,早上就打了个电话问问,人家答复得很明确,就是7.12,已经14天了,今天收盘价在7.12及以上就满足15天
公司说吃屎,你就吃屎么?
符不符合又不是公司说了算的。契约社会就是要有人死磕。
我死磕过的上市公司还没有哪个不服的。当然我死磕是要有利可图,如果明天涨过了130,鬼才管什么契约精神了。
2023-09-04 21:06 来自北京 引用
0

极光旋貂

赞同来自:

不过,7.124元(5.48*130%)并不是一个合规的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四舍五入按照7.12元处理也是说得通的。
2023-09-04 20:56 来自浙江 引用
1

极光旋貂

赞同来自: 闲菜

不到130%就没有触发强赎条件,明显的是非问题,投资者就应该和上市公司较较真。
2023-09-04 20:50 来自浙江 引用
2

卫庄

赞同来自: 假面俊二 理财大姐

如果四舍五入是不是应该等于7块
2023-09-04 20:44 来自江西 引用
1

zxd0424

赞同来自: duuuuuu

@candycrush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
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
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
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
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
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
中国证监会投诉电话 010-66210166
2023-09-04 20:27 来自广东 引用
3

zxd0424

赞同来自: 湘江苏阿土 hzy7413 集XFD

,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招募说明书的表述是这样的 这样相当于一个判断题

7.12不低于5.48的130%(含130%)

这个命题明显是错误的
2023-09-04 20:25 来自广东 引用
0

马拿巴子

赞同来自:

迫不及待地提前赎回!
2023-09-04 20:10 来自四川 引用
0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工商银行的案例根本与今天的江苏银行不一样。

第一,当时的规则没有要求满足15天必须发公告,也没有不发公告就必须再等三个月这回事。所以工商银行大不了就晚一天再发公告好了。
第二,第二天工商银行的确也符合130%的条件了,后续一直都符合。所以就算有人较真,也无利可图。
第三,江苏银行这次明显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所以很怕有人较真的。明天十有八九会跌破130%这个条件。所有投资人都受损了。所以必须较真。
2023-09-04 20:05 来自北京 引用
2

ssl014

赞同来自: weileanjs 我是阿冰

@candycrush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我损失。...
这种事情,打电话去公司问问不就清楚了,为什么非要持有等收盘后的公告呢?

打个电话不到一分钟时间,现在跟他杠,要花成千上万倍的时间去弥补,大概率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我本来也觉得要7.13才算,但是楼主举了工行转债的例子,我觉得也挺有道理,早上就打了个电话问问,人家答复得很明确,就是7.12,已经14天了,今天收盘价在7.12及以上就满足15天
2023-09-04 19:57 来自福建 引用
0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gobidaozhao
因为原来有老大“工商银行”可转债,是采用了130%的四舍五入
这个案例权威性比较大
宇宙第一行总不会搞错
还有这么盲从的?跪久了站不起来了吧?
2023-09-04 19:54 来自北京 引用
0

夏小琦

赞同来自:

尾盘没出,今天又转了毛10亿,剩95亿不到了,明天会不会吃面
2023-09-04 18:45 来自浙江 引用
0

candycrush

赞同来自:

到底是712还是7.13不能以公司公告为准吧?要以法律定义为准。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股价的130%必须四舍五入。

我准备先看明天是涨是跌。如果大跌,就采取如下步骤:
1 打电话到上交所,投诉上市公司瞎算帐(估计这招没用)
2 打电话给江苏银行,威胁要举报它(估计它么也不吃这套)
3 发电子邮件给上交所,证监会以及银监会,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应该有答复吧。
4 拿到答复后去走法律流程,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我损失。我准备一直持有到赎回日,期间如果涨过了130就卖掉算了。
2023-09-04 19:00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0

gobidaozhao

赞同来自:

7.12
公告已经出台!
这事真的要规范一下,以后再有强赎价附近的强赎的票,都可能遇到被小学数学难倒的情况
2023-09-04 18:38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0

任方舟

赞同来自:

强赎成功,撒花~
2023-09-04 15:03 来自广东 引用
0

huxj2015

赞同来自:

问题虽然小但说明大A不严谨,所以难成大......................
2023-09-04 13:22 来自四川 引用
0

ssl014

赞同来自:

打电话问过董办了,对方说7.12就符合强赎,只差最后一个交易日
2023-09-04 09:36 来自福建 引用
3

gobidaozhao

赞同来自: 假面俊二 行不改姓的老鬼 封基越放越醇

我也认为7.13才符合条件。
不过这事要客观对待。
以往强赎,确实存在不少对130%四舍五入的案例、也有严格按照上取1分的案例。

工商银行可转债强赎公告:

根据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为满足可转债纳入附属资
本的要求,上述有条件赎回权利的行使应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为前提条件。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
行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行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工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 3.27
元/股)的 130%(即人民币 4.25 元/股),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本行董事会已批准行使“工行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工行转债”全部赎回。

3.27*130%=4.251元,是不低于4.25元?还是4.26元,公告是4.25元

个人理解取7.12元,有先例,可能无法追究责任;取7.13元是格局,就像打乒乓球比赛,很多擦边球用最先进的仪器都无法判断,波尔、萨姆索诺夫姿态格局是最高的。
2023-09-04 08:15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0

ssl014

赞同来自:

7.12对应129.927,再怎么四舍五入也到不了130
2023-09-03 23:23 来自福建 引用
4

方远

赞同来自: 塔塔桔 bluelizard 流沙少帅 花园小琴

8月17日和8月18日是否可以进行有条件赎回的计数,只需要比较一下这两天的收盘价7.12元对应转债的转股价值是否“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就行了,经过计算7.12元对应转债的转股价值为当期转股价5.48元的129.93%,显然低于130%,这样收盘价为7.12元的8月17日和8月18日两天显然不能进行有条件赎回的计数。
2023-09-03 23:02 来自上海 引用
1

gobidaozhao

赞同来自: 封基越放越醇

因为原来有老大“工商银行”可转债,是采用了130%的四舍五入
这个案例权威性比较大
宇宙第一行总不会搞错
2023-09-03 19:57 来自浙江 引用
0

ssl014

赞同来自:

3天
2023-09-03 18:11 来自福建 引用
1

fghyui

赞同来自: 假面俊二

可以参考国药现代,强赎价9.51*130%=12.363,它排除去了4月12日的12.36,从4月13日到5月8日,满足15天。还可以看看603421,它除去了19年3月18日的28.14元
2023-09-03 17:03 来自四川 引用
0

zyljohn

赞同来自:

1天
2023-09-01 16:19 来自天津 引用
0

红胜火

赞同来自:

人家满足条件也不强赎了
2023-09-01 16:16 来自湖南 引用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问题状态

  • 最新活动: 2023-09-06 10:20
  • 浏览: 18257
  • 关注: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