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又出现20CM转债,热度又来了。
1、思创转债迟了一日提议下修,今日被洗下车的估计要骂人了。不按套路出牌。
被迫下修大概率不会下修到底的吧。明日估计也会带动一下低价转债了吧。低价又赢一次了。
2、全筑转债开展招募重整投资人,进度尚可
3、首华,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
4、铁汉收到了证监会定增批复,预计下周完成定增发行。此前预计是5月底完成的,进度慢了。
5、起步转债是首例欺诈发行可转债,按规则要回售或者回购的。
举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可转债,要求按到期价格回购可转债
http://fwpt.csrc12386.org.cn/sh.csrc.platform!platformIndex.sh
证监会投诉网站:
上交所邮箱:ssexf@sse.com.cn
gzrx@sse.com.cn
国家信访局:https://www.gjxfj.gov.cn/gjxfj/index.htm
浙江青田县油竹新区侨乡工业园区赤岩3号
913311006982950225
丽水、青田县
目前本人是起步转债投资者,正是因为起步股份违法发行可转债,目前亏损惨重,要求按到期价格回购可转债,赔偿投资者损失。
起步股份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行为涉嫌违反了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责令回购办法》
起步股份是需要回购所发行的可转债,请求证监会责令起步股份按到期价格回购其发行的转债。
《责令回购办法》是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的。该条款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目前投资者与公司沟通, 起步股份也未严格按照上交所的工作函,“你公司应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配合投资者维权工作,妥善做好
后续安排,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措施。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证监会对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原大股东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深化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坚持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决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证监会、上交所为中小投资者做主,保护投资者利益。
有起步的请一起维权!
1、思创转债迟了一日提议下修,今日被洗下车的估计要骂人了。不按套路出牌。
被迫下修大概率不会下修到底的吧。明日估计也会带动一下低价转债了吧。低价又赢一次了。
2、全筑转债开展招募重整投资人,进度尚可
3、首华,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
4、铁汉收到了证监会定增批复,预计下周完成定增发行。此前预计是5月底完成的,进度慢了。
5、起步转债是首例欺诈发行可转债,按规则要回售或者回购的。
举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可转债,要求按到期价格回购可转债
http://fwpt.csrc12386.org.cn/sh.csrc.platform!platformIndex.sh
证监会投诉网站:
上交所邮箱:ssexf@sse.com.cn
gzrx@sse.com.cn
国家信访局:https://www.gjxfj.gov.cn/gjxfj/index.htm
浙江青田县油竹新区侨乡工业园区赤岩3号
913311006982950225
丽水、青田县
目前本人是起步转债投资者,正是因为起步股份违法发行可转债,目前亏损惨重,要求按到期价格回购可转债,赔偿投资者损失。
起步股份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行为涉嫌违反了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责令回购办法》
起步股份是需要回购所发行的可转债,请求证监会责令起步股份按到期价格回购其发行的转债。
《责令回购办法》是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的。该条款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目前投资者与公司沟通, 起步股份也未严格按照上交所的工作函,“你公司应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配合投资者维权工作,妥善做好
后续安排,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措施。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证监会对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原大股东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深化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坚持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决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证监会、上交所为中小投资者做主,保护投资者利益。
有起步的请一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