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是6月5日早上10点,那是不是可以去现场开会,看看大股东怎么说的,或者商量6月6日(刚好15天)能不能下修,如果下修就投票通过?
对公司而言,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有利于重整。对转债投资者而言,价格也上去了,属于双赢。
买正邦转债的毕竟就是为了赚钱或者回本,投反对票的目的就是希望增加有利于转债的条款。如果会议议案不通过,确实对转债是利好,但是不通过会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大概率会股债双杀,所以最好还是投票通过,但需要公司给出一定利好。
很多人说正邦想剥夺转股权,但实际上重整,转债本身就是要到期了,到期就还钱,只是还不起而已,债券违约本来就很正常,哪还有什么转股权的说法。就好像公司退市了,你还说公司剥夺你的股权交易权一样。
还有人说,正邦的提议全部都要反对,要不然会影响整个转债市场。至于提议合不合理,就不说了。最重要的是,我买转债就是为了赚钱,我希望正邦转债价格上涨而已,其他转债怎么样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纯粹站在正邦转债持有人的角度)
那我为什么需要考虑整个转债市场的情况呢?很多人说维护转债市场,这个确实合理,但也要说说不同意后怎么处理吧?总不能最后公司重整失败,战投跑了,那正邦就是下一个搜特了。或许他们并没有持有正邦转债,只是希望让我们做奉献。
所以,我觉得转债持有人最佳的方式就是和公司商量,承诺下修,然后投票通过,争取双赢。如果反对议案,公司未来可能会给更好的解决方法,但我觉得不通过的第二天,大概率会造成股债双杀的局面。
大家积极沟通,要求公司承诺下修!!!
对公司而言,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有利于重整。对转债投资者而言,价格也上去了,属于双赢。
买正邦转债的毕竟就是为了赚钱或者回本,投反对票的目的就是希望增加有利于转债的条款。如果会议议案不通过,确实对转债是利好,但是不通过会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大概率会股债双杀,所以最好还是投票通过,但需要公司给出一定利好。
很多人说正邦想剥夺转股权,但实际上重整,转债本身就是要到期了,到期就还钱,只是还不起而已,债券违约本来就很正常,哪还有什么转股权的说法。就好像公司退市了,你还说公司剥夺你的股权交易权一样。
还有人说,正邦的提议全部都要反对,要不然会影响整个转债市场。至于提议合不合理,就不说了。最重要的是,我买转债就是为了赚钱,我希望正邦转债价格上涨而已,其他转债怎么样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纯粹站在正邦转债持有人的角度)
那我为什么需要考虑整个转债市场的情况呢?很多人说维护转债市场,这个确实合理,但也要说说不同意后怎么处理吧?总不能最后公司重整失败,战投跑了,那正邦就是下一个搜特了。或许他们并没有持有正邦转债,只是希望让我们做奉献。
所以,我觉得转债持有人最佳的方式就是和公司商量,承诺下修,然后投票通过,争取双赢。如果反对议案,公司未来可能会给更好的解决方法,但我觉得不通过的第二天,大概率会造成股债双杀的局面。
大家积极沟通,要求公司承诺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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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一下,因为没有正邦,之间建议反对是站在低价债的角度,可以会忽略正邦投资者的压力。
我个人认为,如果正邦的投资者担忧投反对票影响重整,那么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要求控股股东承诺同意下修,正邦转债持有人谨慎商讨,考虑投赞成票。
可以参考孚日的公告,当时我们在现场要求公司在公告上明确下修的价格。后来控股股东作出了第二天建议下修转股价不高于4.5元的承诺。
但是我们现场不是吵架得来的承诺,是打感情牌换来,所以如果大家要达成目的,要注意沟通的方式。
另外公司说:两个延期的议案都是为了投资者增加权益,因为怕转债忽然死亡。
但是转债是被定位为权益品种的,所以不是破产法债券到期可以终止的。
如果当前法院已经把转债定位为纯债权,那么忽然死亡就是结局。根本不会因为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自己提一个议案就改变。他们如果能突破法律去争取什么权益,早就申请免还全部债务了,之所以要决议,我个人认为就是各方都不敢承担转债忽然终止的决定,忽悠投资者自我阉割。
实际上我认为终止债权,大可以给转债停止计息,保留交易权和转股权。要不提前到期,又给不了钱,算什么提前到期,只是提前违约而已。
需要注意:
1、因为两个决议都是自然日,转债持有人应该注意是否会导致正股停牌30天不能交易。
2、若下修到底可能对正股形成巨大抛压,最后得不偿失。所以承诺下修价格,可以是低一点。若他们重整开始,再谈另外的兑付股份的方案。
3、转债提前到期,公司理应提前兑付,公司本身也是希望以股偿债的,所以在债权会议上是可以问清楚方案。至少要承诺一下,给投资者不低于当前转股数的方案。
最后还要说,其实正邦目前的重整不确定性是非常大的,未来正邦依然风险很大,进入博弈要十分小心。能不做问题债,还是不做吧,看看搜特多吓人。
我个人认为,如果正邦的投资者担忧投反对票影响重整,那么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要求控股股东承诺同意下修,正邦转债持有人谨慎商讨,考虑投赞成票。
可以参考孚日的公告,当时我们在现场要求公司在公告上明确下修的价格。后来控股股东作出了第二天建议下修转股价不高于4.5元的承诺。
但是我们现场不是吵架得来的承诺,是打感情牌换来,所以如果大家要达成目的,要注意沟通的方式。
另外公司说:两个延期的议案都是为了投资者增加权益,因为怕转债忽然死亡。
但是转债是被定位为权益品种的,所以不是破产法债券到期可以终止的。
如果当前法院已经把转债定位为纯债权,那么忽然死亡就是结局。根本不会因为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自己提一个议案就改变。他们如果能突破法律去争取什么权益,早就申请免还全部债务了,之所以要决议,我个人认为就是各方都不敢承担转债忽然终止的决定,忽悠投资者自我阉割。
实际上我认为终止债权,大可以给转债停止计息,保留交易权和转股权。要不提前到期,又给不了钱,算什么提前到期,只是提前违约而已。
需要注意:
1、因为两个决议都是自然日,转债持有人应该注意是否会导致正股停牌30天不能交易。
2、若下修到底可能对正股形成巨大抛压,最后得不偿失。所以承诺下修价格,可以是低一点。若他们重整开始,再谈另外的兑付股份的方案。
3、转债提前到期,公司理应提前兑付,公司本身也是希望以股偿债的,所以在债权会议上是可以问清楚方案。至少要承诺一下,给投资者不低于当前转股数的方案。
最后还要说,其实正邦目前的重整不确定性是非常大的,未来正邦依然风险很大,进入博弈要十分小心。能不做问题债,还是不做吧,看看搜特多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