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https://www.reddit.com/r/options/comments/t8rjhq/russian_options_frozen/
EW开打后,两只在美股上市的毛熊ETF暂停交易了,RSX暂停交易,RUSL甚至直接清盘了。
有个Reddit的老哥卖了一些put,他打电话给Robinhood被告知如果在put到期时,ETF如果仍然没有恢复交易,则他手上的put期权将过期作废,他白得权利金。
从实践上说,买put的人要行权,手上需要有ETF现货,像RUSL这种直接清盘的就不用提了,你根本没有share可以行权。像RSX这种ETF,我很难想象会有机构持有大量现货用put做对冲的,更多是一些散户和小的对冲基金拿来赌方向的,由于暂停交易,他们也无法从市场上买到现货。
从法理上说,我拥有澳洲律师执照,因为和美国同属海洋法系,可以分析一下。期权合约可以看作一种合同,买方只有权利,卖方只有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约,是不能视作卖方违约的。那么合同不应该作废吗?但卖方在收到权利金的同时承担了义务,已经完成了作为卖方付出的“对价(consideration)”,并且卖方始终没有做出不履行义务的表示,因此卖方可以把权利金收入囊中。
难道这就是卖put的”终极保险“?
EW开打后,两只在美股上市的毛熊ETF暂停交易了,RSX暂停交易,RUSL甚至直接清盘了。
有个Reddit的老哥卖了一些put,他打电话给Robinhood被告知如果在put到期时,ETF如果仍然没有恢复交易,则他手上的put期权将过期作废,他白得权利金。
从实践上说,买put的人要行权,手上需要有ETF现货,像RUSL这种直接清盘的就不用提了,你根本没有share可以行权。像RSX这种ETF,我很难想象会有机构持有大量现货用put做对冲的,更多是一些散户和小的对冲基金拿来赌方向的,由于暂停交易,他们也无法从市场上买到现货。
从法理上说,我拥有澳洲律师执照,因为和美国同属海洋法系,可以分析一下。期权合约可以看作一种合同,买方只有权利,卖方只有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约,是不能视作卖方违约的。那么合同不应该作废吗?但卖方在收到权利金的同时承担了义务,已经完成了作为卖方付出的“对价(consideration)”,并且卖方始终没有做出不履行义务的表示,因此卖方可以把权利金收入囊中。
难道这就是卖put的”终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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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ETF交割不了,理论上是交易所责任,要么把etf交割给put的卖方,要么交易所负违约责任。强制现金交割属于违反了原来的合约,损害了无过错卖方的利益,最不合理。
从契约角度来说,投机买方行不了权,属于投机遇到不可抗力,买不到现货,确实行不了权,只能过期作废。有现货的put不让交割,是交易所违约,买方和交易所打官司。而买call的一方理论上都可以亏本行权强行逼仓,卖方如果是投机,卖方违约,卖方备兑,则是交易所违约,理论上都能拿到合约价值20~30%幅度的违约金。
不过,从负油价那次开始,美国金融市场的契约精神就让狗吃了,最终结果就是交易所一家说了算,不管这个规则从契约角度来说有多操蛋
从契约角度来说,投机买方行不了权,属于投机遇到不可抗力,买不到现货,确实行不了权,只能过期作废。有现货的put不让交割,是交易所违约,买方和交易所打官司。而买call的一方理论上都可以亏本行权强行逼仓,卖方如果是投机,卖方违约,卖方备兑,则是交易所违约,理论上都能拿到合约价值20~30%幅度的违约金。
不过,从负油价那次开始,美国金融市场的契约精神就让狗吃了,最终结果就是交易所一家说了算,不管这个规则从契约角度来说有多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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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PUT是卖钱,对手方如果行权的话,只用义务方保留足够的钱就不违约了。
ETF暂停交易,ETF的持有人想通过行权交割转让ETF都被一同暂停了。
政策制定还是有道理的,暂停交易同时暂停了行权交割(行权交割也是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
ETF暂停交易,ETF的持有人想通过行权交割转让ETF都被一同暂停了。
政策制定还是有道理的,暂停交易同时暂停了行权交割(行权交割也是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