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动力煤已经跌停2板,三板强平规则,目前空方盈利很有限,如果第三天还是封死在跌停板上,很有可能导致部分1400做空的也被强平,我感觉这个规则非常保护这种快速大涨的多方,如果我是投资仓多方仓位重的话,我今天绝对要跌停挂到底,混一个平仓机会。
因此我猜测今天晚上还是会一字跌停,力量主要来自于多方平仓挂单。
作为新人,有以下两个问题:
1、根据以前三板全平的经验,第三天都会翘板的,很难封住的?想问一下我的判断问题在哪里?
2、大家如何看待今天晚上的走势,是否会一字跌停?或者尾盘触发三板?
谢谢大家!
因此我猜测今天晚上还是会一字跌停,力量主要来自于多方平仓挂单。
作为新人,有以下两个问题:
1、根据以前三板全平的经验,第三天都会翘板的,很难封住的?想问一下我的判断问题在哪里?
2、大家如何看待今天晚上的走势,是否会一字跌停?或者尾盘触发三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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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公告,对该合约实施下列三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继续交易,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暂停开仓、暂停平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措施二:D4交易日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5交易日可以采取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暂停开仓、暂停平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措施三:D4交易日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强制减仓。强制减仓后,从下一交易日(含该日)开始,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D3交易日的标准执行,直至该期货合约不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强制减仓是指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D3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第二十条 强制减仓的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
2.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
若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2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1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利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2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公告,对该合约实施下列三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继续交易,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暂停开仓、暂停平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措施二:D4交易日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5交易日可以采取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暂停开仓、暂停平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措施三:D4交易日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强制减仓。强制减仓后,从下一交易日(含该日)开始,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D3交易日的标准执行,直至该期货合约不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强制减仓是指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D3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第二十条 强制减仓的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
2.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
若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2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1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利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2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