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农市值250亿,转债50亿 约占1/5,青农上市前有如此协议
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进一步保护青岛农商银行上市后投资者的权益,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如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将采取依法回购本行股票等相关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
本行董事会将在本行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行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具体方案应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不晚于公告之日起40个交易日)等信息,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本行将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如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主要股东及其委派的代表、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投票赞成:
1、本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行《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行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行用于稳定股价而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3)在保证本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等方式提升本行业绩、稳定本行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再配合3.18日董秘在互动易上面的回复 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为4.39,截止目前股价为4.48 一旦下修很可能引发被动增持,所以大多数股东可能暂时不同意下修。
如果股价继续下跌,低于净资产引发回购之后可能才会开股东会讨论下修的事。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进一步保护青岛农商银行上市后投资者的权益,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如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将采取依法回购本行股票等相关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
本行董事会将在本行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行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具体方案应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不晚于公告之日起40个交易日)等信息,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本行将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如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主要股东及其委派的代表、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投票赞成:
1、本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行《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行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行用于稳定股价而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3)在保证本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等方式提升本行业绩、稳定本行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再配合3.18日董秘在互动易上面的回复 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为4.39,截止目前股价为4.48 一旦下修很可能引发被动增持,所以大多数股东可能暂时不同意下修。
如果股价继续下跌,低于净资产引发回购之后可能才会开股东会讨论下修的事。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